防城法院擦亮“窗口”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
2009-06-03 15:28:54
     中国法院网讯 (张德)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擦亮立案接待窗口,认真落实便民、利民、亲民措施,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扬。今年以来,该院所立案件无一出错,立案正确率达100%,为当事人及时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手续28件,8.6万元,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针对立案工作实际,该院在立案大厅公示受案范围、收费标准、举证须知,及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诉讼成本等内容,并实行诉讼、执行风险告知;设置导诉台,规范立案程序,改造了立案大厅,实行了审查、立案、登记等“一条龙”柜台式服务。

  对符合起诉条件的,立案法官将收到的诉状和证据等有关材料进行登记,并出具收据两联,一联交付当事人,一联附卷。收据中应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复印件、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和原告签名或盖章。

  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和下岗职工、特困户等弱势群体,该院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提供便捷的司法救助等服务,进一步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该院选调一名资深老法官在立案大厅担任专职诉讼引导员,引导当事人到所到的审判区域;还对立案法官的文明接待、规范用语等提出了严格具体的要求,尽可能地为堵塞参与诉讼提供方便。

  同时,该院进一步明确了立案环节的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不定期对立案工作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抽查,并将此作为一种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对违反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的行为严肃查处,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立案工作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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