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法院打造"微笑立案"品牌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2009-05-17 09:30:28
槐荫法院打造“微笑立案”品牌
中国法院网讯 (张华) 为深入践行“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促进和谐诉讼,切实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日前,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积极打造“天天立案,天天微笑”品牌,不断完善立案服务设施和服务质效,将立案大厅建设成为了集立案和其它辅助性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场所,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整洁、舒适、快捷的诉讼环境,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为方便群众诉讼,槐荫区法院在开辟专门的当事人休息区,配备桌椅、纸张、笔墨、老花镜、报刊、饮水机等便民设施的基础上,张贴立案流程指南、安全检查告知,提供各类案件诉状及申请书模板、格式,设立诉讼引导员等。即使没有任何诉讼经验的群众,在诉讼引导员的讲解下也完全可以按照说明和模板“比着葫芦画瓢”独自完成立案。该院实行咨询—立案—审查—缴费“一站式柜台式服务”,材料齐全的一般案件在20分钟内全部办完相关手续。
该院还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孤寡老人、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全程服务、特事特办。同时,该院配备专门的“便民法律服务车”,指定专职人员,对行动不便、年老体弱以及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群众实行登门立案。
立案法官统一着装,张贴并配戴专用“笑脸”标志,严格执行该院《文明服务用语十九句和文明忌语十五句》的规定。该院将佩戴标志、使用文明用语等情况纳入立案干警个人“执法档案”,严格考核。
为方便群众诉讼,槐荫区法院在开辟专门的当事人休息区,配备桌椅、纸张、笔墨、老花镜、报刊、饮水机等便民设施的基础上,张贴立案流程指南、安全检查告知,提供各类案件诉状及申请书模板、格式,设立诉讼引导员等。即使没有任何诉讼经验的群众,在诉讼引导员的讲解下也完全可以按照说明和模板“比着葫芦画瓢”独自完成立案。该院实行咨询—立案—审查—缴费“一站式柜台式服务”,材料齐全的一般案件在20分钟内全部办完相关手续。
该院还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孤寡老人、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全程服务、特事特办。同时,该院配备专门的“便民法律服务车”,指定专职人员,对行动不便、年老体弱以及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群众实行登门立案。
立案法官统一着装,张贴并配戴专用“笑脸”标志,严格执行该院《文明服务用语十九句和文明忌语十五句》的规定。该院将佩戴标志、使用文明用语等情况纳入立案干警个人“执法档案”,严格考核。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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