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法院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打造司法为民新亮点
2009-05-15 14:24:33
中国法院网讯 (杨秀善)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人民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学习实践活动,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从群众最关心的地方做起,从法院自身的作风建设抓起,从求真务实的工作做起,积极把司法为民切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受到了当地党委、上级法院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针对一些公民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知识和法院工作知之不多的现状,该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诉讼指南”活动,以消除群众对法律的困惑。为此,印制了《诉讼当事人须知》、《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等材料,在立案时,让每位当事人都拿到一份民事诉讼指南材料,并详细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起诉条件、审判时限、诉讼风险、举证责任承担、以及举证时限等。
此外,该院领导每周都会亲自参与接待来访群众,解答有关问题,批办有关案件,并认真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着落,使接待工作不流于形式。
为认真落实“使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这一庄严承诺,该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对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缓交、免交了诉讼费,从而方便了群众诉讼。对于涉及抚育费、抚养费、赡养费、退休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真正使当事人体会到人民法官的爱民之心、亲民之举。
针对辖区范围广、山区多、人口分散的特点,为减轻百姓诉累,该院设立流动法庭,组织法官巡回到交通不便的山村和案发地办案,能当庭调解,就地调解、就地裁判,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法制教育课,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缩短了法庭与家庭的距离,对法治宣传、普法教育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该院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高级法院关于开展“调解年”活动的部署,高度重视调解工作,明确把提高调解率作为硬任务。对涉及民商事纠纷案件,严格实行“调解优先”的原则,把调解、和解贯穿于诉讼执行全过程,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寻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佳结合点,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的和谐、稳定。
该院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保广西经济良好发展势头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并开展调研工作。根据全区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及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急需解决法院科学发展的体制性和保障性问题,确定调研课题,全面、深入、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为大局服务,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
针对一些公民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知识和法院工作知之不多的现状,该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诉讼指南”活动,以消除群众对法律的困惑。为此,印制了《诉讼当事人须知》、《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等材料,在立案时,让每位当事人都拿到一份民事诉讼指南材料,并详细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起诉条件、审判时限、诉讼风险、举证责任承担、以及举证时限等。
此外,该院领导每周都会亲自参与接待来访群众,解答有关问题,批办有关案件,并认真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着落,使接待工作不流于形式。
为认真落实“使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这一庄严承诺,该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对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缓交、免交了诉讼费,从而方便了群众诉讼。对于涉及抚育费、抚养费、赡养费、退休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真正使当事人体会到人民法官的爱民之心、亲民之举。
针对辖区范围广、山区多、人口分散的特点,为减轻百姓诉累,该院设立流动法庭,组织法官巡回到交通不便的山村和案发地办案,能当庭调解,就地调解、就地裁判,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法制教育课,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缩短了法庭与家庭的距离,对法治宣传、普法教育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该院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高级法院关于开展“调解年”活动的部署,高度重视调解工作,明确把提高调解率作为硬任务。对涉及民商事纠纷案件,严格实行“调解优先”的原则,把调解、和解贯穿于诉讼执行全过程,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寻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佳结合点,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的和谐、稳定。
该院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保广西经济良好发展势头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并开展调研工作。根据全区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及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急需解决法院科学发展的体制性和保障性问题,确定调研课题,全面、深入、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为大局服务,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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