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点执行体会
2009-05-08 15:59: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立峰
自2005年考入郑州高新区法院工作以来,我始终坚守在执行一线,目前已执结案件192件,案件执结率连年保持在98%以上,发表宣传调研稿件725篇,获得全国、省、市、区、院级荣誉15项。
今天,主要给大家沟通一下我的三点执行工作体会和两点执行工作想法。
一、三点执行工作体会。
首先,从大环境来说,我所在的法院不仅有着全省一流的办公条件,也有着全省一流的法官队伍。有数据为证:我院本科以上学历达90%以上,博士1人,在读博士1人,硕士14人,在读硕士8人。院领导年富力强、身体力行;同事们精明强干、业务娴熟,身处这样一个优秀的集体,我感到十分的自豪,这也成为我工作的动力。
第二,从小环境来说,我院执行局是一个团结向上、充满活力的团队。工作氛围好,干警干劲足。有事例为证:从建院以来短短五年的时间,执行局实现从青年文明号、集体三等功向全国执行先进的跨越,能够成为其中的一员,见证这一历史,我感到十分的荣幸,这也成为我工作的动力。
第三,从个人来说,对法官职业的高度认同感,让我热爱本职工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有对法官职业高度认同,你才会喜欢你的岗位,你才会发挥自己最大的主观能动性。这是我的感想,也成为我工作的动力。
二、两点执行工作感想。
一是关于立案、审判、执行衔接的问题。
首先,要厘清一个观念误区,即立审执分立,要求立案、审判和执行互不相干。立审执分立是现行司法中一项基础性规定,但与立审执衔接并不矛盾,二者在司法实践中并行不悖。从司法实践的实际来看,只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法律文书的权威性才能真正得以体现,否则法院作出的裁判无异于一张张“法律白条”。
其次,当前立、审、执协调配合中存在的问题。一些法官作诉讼保全不及时、保全手续不完善、保全效果不明显;一些法官存在只重判决、不重执行的思想,以审执分立为借口,只管文书下判,不管文书履行。至于判决得不到履行,则归咎于当事人和其他原因。也由于这种思想的支配,一些裁判文书存在着质量不高、说理不充分等问题,客观上也造成了“执行难”。
针对上述问题,我认为,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完善。从思想上,要树立法院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确立“分工不分家”的意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协助意识、团队意识;要树立立案、审判、执行并重的工作理念,树立全面执法的意识,克服重审判、轻执行的思想;从业务上,要严把立案关;要加大诉前保全、诉讼保全的力度,提高保全效果;要加大调解力度。通过以上形式提高生效文书的自动履行率,减轻执行压力。
二是关于具体执行案件该如何办理。我将其归纳为“一二三四”工作法。
“一”是指第一。就是说执行工作,小到一名干警、中到一个部门、大到一个集体,都要有勇争第一的目标。有目标才有动力。
“二”是指“两勤”——“腿勤、手勤”。这也是郑院长在执行局会议上对我们的要求。执行工作十分辛苦,很多事需要身体力行。因此,要做到“腿勤、手勤”;“腿勤”,就是多查财产线索;“手勤”,就是多做执行笔录。
“三”是“三多”——“多翻书、多请示、多合议”。相信大家都有这样一个体会,执行案件是越来越难办了。在执行中,每天都会遇到新问题、重要问题或者拿不准的问题,一定要主动学习,主动翻书,主动与同事交流,主动请示领导,主动提请合议庭合议。
“四”是指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容易忽视,而往往至关重要的四种工作思路。一是确保实体合法前提下,突出程序合法。依法执行才有威慑力,按程序执行才有强制力,就是要求我们注重执行程序;二是确保程序合法的前提下,提出执行效率。要以“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为目标,就是要求我们把准执行时机,突出执行效率;三是确保执行效率的前提下,突出执行效果。执行效果主要体现在两个指标上:执行的实际执结率和执行的实际到位率,做到这两点,就基本达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确保执行效果的前提下,加大执行宣传。执行宣传到位,不仅是锦上添花,也往往事半功倍。执行工作进展和成绩,要让领导知道,要让社会知道。执行宣传不丢人,首先它本身就是法院绩效考核的一项。其次有利于突出执行工作亮点,对外取得领导的认可、社会的认可;对内是工作的交流、经验的参考。
以上就是我一些心得体会,其中难免不足、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今天,主要给大家沟通一下我的三点执行工作体会和两点执行工作想法。
一、三点执行工作体会。
首先,从大环境来说,我所在的法院不仅有着全省一流的办公条件,也有着全省一流的法官队伍。有数据为证:我院本科以上学历达90%以上,博士1人,在读博士1人,硕士14人,在读硕士8人。院领导年富力强、身体力行;同事们精明强干、业务娴熟,身处这样一个优秀的集体,我感到十分的自豪,这也成为我工作的动力。
第二,从小环境来说,我院执行局是一个团结向上、充满活力的团队。工作氛围好,干警干劲足。有事例为证:从建院以来短短五年的时间,执行局实现从青年文明号、集体三等功向全国执行先进的跨越,能够成为其中的一员,见证这一历史,我感到十分的荣幸,这也成为我工作的动力。
第三,从个人来说,对法官职业的高度认同感,让我热爱本职工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有对法官职业高度认同,你才会喜欢你的岗位,你才会发挥自己最大的主观能动性。这是我的感想,也成为我工作的动力。
二、两点执行工作感想。
一是关于立案、审判、执行衔接的问题。
首先,要厘清一个观念误区,即立审执分立,要求立案、审判和执行互不相干。立审执分立是现行司法中一项基础性规定,但与立审执衔接并不矛盾,二者在司法实践中并行不悖。从司法实践的实际来看,只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法律文书的权威性才能真正得以体现,否则法院作出的裁判无异于一张张“法律白条”。
其次,当前立、审、执协调配合中存在的问题。一些法官作诉讼保全不及时、保全手续不完善、保全效果不明显;一些法官存在只重判决、不重执行的思想,以审执分立为借口,只管文书下判,不管文书履行。至于判决得不到履行,则归咎于当事人和其他原因。也由于这种思想的支配,一些裁判文书存在着质量不高、说理不充分等问题,客观上也造成了“执行难”。
针对上述问题,我认为,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完善。从思想上,要树立法院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确立“分工不分家”的意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协助意识、团队意识;要树立立案、审判、执行并重的工作理念,树立全面执法的意识,克服重审判、轻执行的思想;从业务上,要严把立案关;要加大诉前保全、诉讼保全的力度,提高保全效果;要加大调解力度。通过以上形式提高生效文书的自动履行率,减轻执行压力。
二是关于具体执行案件该如何办理。我将其归纳为“一二三四”工作法。
“一”是指第一。就是说执行工作,小到一名干警、中到一个部门、大到一个集体,都要有勇争第一的目标。有目标才有动力。
“二”是指“两勤”——“腿勤、手勤”。这也是郑院长在执行局会议上对我们的要求。执行工作十分辛苦,很多事需要身体力行。因此,要做到“腿勤、手勤”;“腿勤”,就是多查财产线索;“手勤”,就是多做执行笔录。
“三”是“三多”——“多翻书、多请示、多合议”。相信大家都有这样一个体会,执行案件是越来越难办了。在执行中,每天都会遇到新问题、重要问题或者拿不准的问题,一定要主动学习,主动翻书,主动与同事交流,主动请示领导,主动提请合议庭合议。
“四”是指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容易忽视,而往往至关重要的四种工作思路。一是确保实体合法前提下,突出程序合法。依法执行才有威慑力,按程序执行才有强制力,就是要求我们注重执行程序;二是确保程序合法的前提下,提出执行效率。要以“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为目标,就是要求我们把准执行时机,突出执行效率;三是确保执行效率的前提下,突出执行效果。执行效果主要体现在两个指标上:执行的实际执结率和执行的实际到位率,做到这两点,就基本达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确保执行效果的前提下,加大执行宣传。执行宣传到位,不仅是锦上添花,也往往事半功倍。执行工作进展和成绩,要让领导知道,要让社会知道。执行宣传不丢人,首先它本身就是法院绩效考核的一项。其次有利于突出执行工作亮点,对外取得领导的认可、社会的认可;对内是工作的交流、经验的参考。
以上就是我一些心得体会,其中难免不足、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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