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开展向东营中院学习活动
2009-04-29 16:55:05
中国法院网讯 (崔真平)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通知精神,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大力开展向东营中院学习的活动,在全国政法系统率先掀起“学习东营、争创一流”的高潮。
3月17日,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向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活动的通知》。《通知》充分肯定了东营中院是新时期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勇往直前的旗帜,是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楷模,是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标兵,是全国政法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先进典型。中央政法委号召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开展向东营中院学习的活动。
最高法院《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学习东营中院、推广“东营经验”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向东营中院学习活动作为当前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新时期人民法院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人民法院要对照先进典型,认真查找自身差距与不足,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狠抓措施落实,推动工作发展,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与时俱进。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握“东营经验”的内涵,把向东营中院学习的活动融入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中。各级法院要认真部署,在学习方法上有新突破,在学习效果上有新提升,扎实推进,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向东营中院学习的活动取得实效。
《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先进典型的感召激励下,努力做到思想政治觉悟有新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有新提高,司法作风形象有新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提高,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职责。
3月17日,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向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活动的通知》。《通知》充分肯定了东营中院是新时期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勇往直前的旗帜,是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楷模,是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标兵,是全国政法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先进典型。中央政法委号召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开展向东营中院学习的活动。
最高法院《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学习东营中院、推广“东营经验”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向东营中院学习活动作为当前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新时期人民法院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人民法院要对照先进典型,认真查找自身差距与不足,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狠抓措施落实,推动工作发展,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与时俱进。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握“东营经验”的内涵,把向东营中院学习的活动融入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中。各级法院要认真部署,在学习方法上有新突破,在学习效果上有新提升,扎实推进,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向东营中院学习的活动取得实效。
《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先进典型的感召激励下,努力做到思想政治觉悟有新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有新提高,司法作风形象有新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提高,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职责。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