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为指导 文明执行促和谐
2009-04-13 13:35: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韬 朱梦如
近日,贵阳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贵铁法院)执行干警连续作战4昼夜,成功查封、扣押工程机械1台。在整个执行过程中,干警们本着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意识,在工作中不辞辛劳,讲究方式方法,避免了一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充分体现了阳光执行、和谐执行的理念。
2009年3月19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贵铁法院执行局干警任兴武、陈红时、朱梦如、周忠一行4人,一早驱车行驶近6个小时,于下午两点左右抵达位于大山深处的贵州省余庆县构皮滩镇永兴村康水平村民组夏家沟的一座重晶石矿。一下车,执行干警顾不上吃中午饭,立即开始工作,正在准备对查扣的机械装车时,被闻讯赶来的余庆县构皮滩镇永兴村康水平村民组50多名村民以矿场老板拖欠土地赔偿款、土地使用费、农民工工资为由围困在简易山路上。为避免矛盾激化,执行干警立即停止装车,并分头向围堵村民做工作,宣传法律,在干警们长达4个多小时苦口婆心地耐心教育说服下,在晚上7点,村民终于让出道路,同意法院将查扣机械运走。
但是挖掘机还没有开出200米,又被当地另一村民组太平社区近200多名村民以同样的理由,再次围困在山路上。执行干警顾不上口中的干渴、腹中的饥饿,不停的向围堵的村民宣讲法律,并告诉村民们维护个人和集体的利益,应当运用法律的手段,像这样为了个人利益,而阻碍法院执行,不但违背了法律的精神,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甚至会触犯法律,但是村民情绪仍然十分激动,并且围堵的村民越来越多,同时扬言如果法院要强制执行,就可能会导致类似翁安“6.28”群体事件的发生。眼看村民情绪激动起来,执行干警及时向局领导汇报,为防止势态升级,加上时间已经接近凌晨一点,不利于开展说服工作,局领导指示暂时撤出执行现场,并指示绝不能就案办案,要时刻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法院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遇见困难不能退缩,要坚决相信和依靠当地基层政府,联动解决可能影响稳定的法律和社会问题。
次日一早,执行干警并没有盲目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主动找到余庆县构皮滩镇人民政府,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村民阻碍法院执行情况,并向当地镇人民政府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可能出现的后果,执行法官严谨负责的态度和保稳定的大局意识也使镇政府对该问题高度重视,镇党委书记和政法委书记和执行法官一道,放弃双休日的休息时间,将2个村民组的主要负责人及村民代表找来协商。在当地镇人民政府的支持下,经过执行法官反复做工作,在22日晚九时,村民同意降低赔偿标准,申请执行人也同意在充分考虑双方利益的前提条件下,先行替被执行人垫付两个村村民的赔偿款共计67000元。对于执行法官几天努力下的结果,双方均表示满意。看到村民的矛盾已化解,随时可能发生的群体事件被平息,余庆县构皮滩镇党委书记激动地对执行干警说:“你们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自觉为民分忧、为民解难、为民息怨,没有就案办案,简单地强制执行,而是站在为大局服务的高度文明执行、和谐司法,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温暖,感谢铁路法院,感谢铁路法官。”申请执行人认为法院采取的这种人性化的执行方式和方法,是真正的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同时对执行法官的敬业精神,对本案顺利的执行表达了由衷的谢意。
通过本此执行行动,使执行干警更加意识到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执行工作不能蛮干,应当以稳定大局为着力点,将“以人为本”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司法亲民、便民、利民的意识。
2009年3月19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贵铁法院执行局干警任兴武、陈红时、朱梦如、周忠一行4人,一早驱车行驶近6个小时,于下午两点左右抵达位于大山深处的贵州省余庆县构皮滩镇永兴村康水平村民组夏家沟的一座重晶石矿。一下车,执行干警顾不上吃中午饭,立即开始工作,正在准备对查扣的机械装车时,被闻讯赶来的余庆县构皮滩镇永兴村康水平村民组50多名村民以矿场老板拖欠土地赔偿款、土地使用费、农民工工资为由围困在简易山路上。为避免矛盾激化,执行干警立即停止装车,并分头向围堵村民做工作,宣传法律,在干警们长达4个多小时苦口婆心地耐心教育说服下,在晚上7点,村民终于让出道路,同意法院将查扣机械运走。
但是挖掘机还没有开出200米,又被当地另一村民组太平社区近200多名村民以同样的理由,再次围困在山路上。执行干警顾不上口中的干渴、腹中的饥饿,不停的向围堵的村民宣讲法律,并告诉村民们维护个人和集体的利益,应当运用法律的手段,像这样为了个人利益,而阻碍法院执行,不但违背了法律的精神,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甚至会触犯法律,但是村民情绪仍然十分激动,并且围堵的村民越来越多,同时扬言如果法院要强制执行,就可能会导致类似翁安“6.28”群体事件的发生。眼看村民情绪激动起来,执行干警及时向局领导汇报,为防止势态升级,加上时间已经接近凌晨一点,不利于开展说服工作,局领导指示暂时撤出执行现场,并指示绝不能就案办案,要时刻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法院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遇见困难不能退缩,要坚决相信和依靠当地基层政府,联动解决可能影响稳定的法律和社会问题。
次日一早,执行干警并没有盲目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主动找到余庆县构皮滩镇人民政府,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村民阻碍法院执行情况,并向当地镇人民政府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可能出现的后果,执行法官严谨负责的态度和保稳定的大局意识也使镇政府对该问题高度重视,镇党委书记和政法委书记和执行法官一道,放弃双休日的休息时间,将2个村民组的主要负责人及村民代表找来协商。在当地镇人民政府的支持下,经过执行法官反复做工作,在22日晚九时,村民同意降低赔偿标准,申请执行人也同意在充分考虑双方利益的前提条件下,先行替被执行人垫付两个村村民的赔偿款共计67000元。对于执行法官几天努力下的结果,双方均表示满意。看到村民的矛盾已化解,随时可能发生的群体事件被平息,余庆县构皮滩镇党委书记激动地对执行干警说:“你们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自觉为民分忧、为民解难、为民息怨,没有就案办案,简单地强制执行,而是站在为大局服务的高度文明执行、和谐司法,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温暖,感谢铁路法院,感谢铁路法官。”申请执行人认为法院采取的这种人性化的执行方式和方法,是真正的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同时对执行法官的敬业精神,对本案顺利的执行表达了由衷的谢意。
通过本此执行行动,使执行干警更加意识到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执行工作不能蛮干,应当以稳定大局为着力点,将“以人为本”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司法亲民、便民、利民的意识。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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