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清积工作中如何发挥执行长效机制的作用
2009-03-30 13:36: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李晓梅
所谓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是指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下运行的执行工作机制。这项工作机制真正广为人知,始于2008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下简称“清积”活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胜俊提出“清积”活动要达到3个目标,其中之一就是要初步建立起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改变了执行工作单纯由法院一家“单打独斗”的局面,它既是“清积”工作的基础,也是“清积”工作的目标,同时也是构建“大执行”格局的重要一环。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和泉山区法院建立执行长效机制的探索早在数年前已初步展开,近年来在市中院执行局和区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边摸索、边研究、边完善、边巩固的不断努力,执行长效机制已经出具雏形,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如通过多次联席会议解决张雷、朱秀贞等上访案件;通过联动单位和执行网络机制解决张红侠信访案;通过执行联络机制多次执结房屋迁让、变更抚育关系等矛盾尖锐的案件。回顾所取得的成绩,我们深切体会到,要想构建一个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执行长效机制,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整合社会力量,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履行职责。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既是法院工作必须遵守的政治原则,同时也是人民法院解决包括“执行难”在内的一切困难险阻的根本保证。要发挥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发动机”、“加油站”的突出作用,处置好法院内部管理与社会各方力量的有效衔接,为执行工作的全方位系统管理创造坚实基础,就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及时地向地方党委、人大等领导部门汇报执行工作,尽力争取各级在人力、物力、财力及政策上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
在这次集中清理积活动中,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在争取党委支持方面下功夫。要认真分析执行工作的状况和面临的问题,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集中清案活动的部署,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方案和进展情况;对清案工作中遇到的自身无法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和意见,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
第二,发挥执行震慑机制的作用,宣执并重,营造清理积案的浩大声势。
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作用,以强大的宣传声势威慑被执行人,促使一部分难案得到有效执结是泉山法院执行工作的一条成功经验。这次全国范围执行积案清理活动,两级法院要继续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积极向全社会辐射法院执行的影响力。要做到广播里有声儿、电视上有影儿、报纸里有文儿、网络上有信儿。要以强大的宣传声势让人民群众了解和抵制“老赖”行为,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教育和震慑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突破他们的心理防线,营造拒执可耻、抗法必究的社会氛围,使法院的强制执行更具有说服力和威慑力。
如我局在去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宣传月和“法系民生”集中执行活动中,借助新闻媒体加大震慑力度,采取了制作播放“正在执行”专题节目、网站及报纸公告“老赖”、追踪采访集中执行等做法,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在内的权利人的权益,极大震慑了抗拒执行的“老赖”,取得丰硕成果,仅7月8日采取集中执行行动一天,即结案16件,执行到位标的70余万元。
第三、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健全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形成执行合力,让拒执者承受更沉重的“综合压力”。
此次“清积”,多部门参与形成执行合力是一大特色。以我区为例,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人大、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区建设局等十余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动单位包括以上各部门;纳入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涉及工商、民政、国土资源管理等多个行政机关;执行网络体系则囊括区、办事处、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组织。在执行实践中,我们主动加强与建设、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民政、出入境管理、街道社区居委会等部门的通力协作,真正发挥执行联动协调机制的作用。
如孙忠兰申请执行孙忠祥房屋迁让一案,我们事先向夹河办事处光明居委会的居委主任通报案情,征求他对执行方案的意见。这位同志不仅热情地为我们提供了被执行人行踪,还亲自来到执行现场对被执行人进行思想教育,劝说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同时,该居委会主任还详细向法院介绍双方当事人矛盾的由来和背景,针对被执行人的特殊困难提出更为合理的执行方案,被执行员当场采纳,双方一触即发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第四、创新工作方法,将群众路线落实到执行工作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执行长效机制的内涵。
2008年下半年,我们将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引入执行工作中,将人民陪审员作为参与执行的重要力量。不仅增强了执行工作的活力,也进一步深化了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凸显了社会合力的强大作用。通过群众推荐、民主测评、走访调查并报有关部门批准,我们遴选出四位政治素质过硬、群众基础较好、工作认真负责、为人正派公道的人民陪审员,作为参与执行工作的重要力量补充到执行队伍中。去年下半年,人民陪审员已参与集中执行五次,参与执行异议审查三次,均做到案结事了。
应该看到,执行长效机制的构建目前尚处在发展阶段,需要不断地充实和完善。我区执行联动机制、执行威慑机制等执行长效机制的框架已经形成,且正在发挥其积极的效用。但要实现根除执行难的终极目的,还需要一番探索和研究,还需要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要我们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整合社会各界力量,营造齐抓共管的执行工作局面,我们最终会走出一条顺民意、重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执行之路,为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改变了执行工作单纯由法院一家“单打独斗”的局面,它既是“清积”工作的基础,也是“清积”工作的目标,同时也是构建“大执行”格局的重要一环。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和泉山区法院建立执行长效机制的探索早在数年前已初步展开,近年来在市中院执行局和区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边摸索、边研究、边完善、边巩固的不断努力,执行长效机制已经出具雏形,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如通过多次联席会议解决张雷、朱秀贞等上访案件;通过联动单位和执行网络机制解决张红侠信访案;通过执行联络机制多次执结房屋迁让、变更抚育关系等矛盾尖锐的案件。回顾所取得的成绩,我们深切体会到,要想构建一个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执行长效机制,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整合社会力量,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履行职责。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既是法院工作必须遵守的政治原则,同时也是人民法院解决包括“执行难”在内的一切困难险阻的根本保证。要发挥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发动机”、“加油站”的突出作用,处置好法院内部管理与社会各方力量的有效衔接,为执行工作的全方位系统管理创造坚实基础,就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及时地向地方党委、人大等领导部门汇报执行工作,尽力争取各级在人力、物力、财力及政策上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
在这次集中清理积活动中,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在争取党委支持方面下功夫。要认真分析执行工作的状况和面临的问题,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集中清案活动的部署,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方案和进展情况;对清案工作中遇到的自身无法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和意见,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
第二,发挥执行震慑机制的作用,宣执并重,营造清理积案的浩大声势。
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作用,以强大的宣传声势威慑被执行人,促使一部分难案得到有效执结是泉山法院执行工作的一条成功经验。这次全国范围执行积案清理活动,两级法院要继续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积极向全社会辐射法院执行的影响力。要做到广播里有声儿、电视上有影儿、报纸里有文儿、网络上有信儿。要以强大的宣传声势让人民群众了解和抵制“老赖”行为,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教育和震慑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突破他们的心理防线,营造拒执可耻、抗法必究的社会氛围,使法院的强制执行更具有说服力和威慑力。
如我局在去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宣传月和“法系民生”集中执行活动中,借助新闻媒体加大震慑力度,采取了制作播放“正在执行”专题节目、网站及报纸公告“老赖”、追踪采访集中执行等做法,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在内的权利人的权益,极大震慑了抗拒执行的“老赖”,取得丰硕成果,仅7月8日采取集中执行行动一天,即结案16件,执行到位标的70余万元。
第三、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健全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形成执行合力,让拒执者承受更沉重的“综合压力”。
此次“清积”,多部门参与形成执行合力是一大特色。以我区为例,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人大、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区建设局等十余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动单位包括以上各部门;纳入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涉及工商、民政、国土资源管理等多个行政机关;执行网络体系则囊括区、办事处、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组织。在执行实践中,我们主动加强与建设、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民政、出入境管理、街道社区居委会等部门的通力协作,真正发挥执行联动协调机制的作用。
如孙忠兰申请执行孙忠祥房屋迁让一案,我们事先向夹河办事处光明居委会的居委主任通报案情,征求他对执行方案的意见。这位同志不仅热情地为我们提供了被执行人行踪,还亲自来到执行现场对被执行人进行思想教育,劝说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同时,该居委会主任还详细向法院介绍双方当事人矛盾的由来和背景,针对被执行人的特殊困难提出更为合理的执行方案,被执行员当场采纳,双方一触即发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第四、创新工作方法,将群众路线落实到执行工作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执行长效机制的内涵。
2008年下半年,我们将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引入执行工作中,将人民陪审员作为参与执行的重要力量。不仅增强了执行工作的活力,也进一步深化了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凸显了社会合力的强大作用。通过群众推荐、民主测评、走访调查并报有关部门批准,我们遴选出四位政治素质过硬、群众基础较好、工作认真负责、为人正派公道的人民陪审员,作为参与执行工作的重要力量补充到执行队伍中。去年下半年,人民陪审员已参与集中执行五次,参与执行异议审查三次,均做到案结事了。
应该看到,执行长效机制的构建目前尚处在发展阶段,需要不断地充实和完善。我区执行联动机制、执行威慑机制等执行长效机制的框架已经形成,且正在发挥其积极的效用。但要实现根除执行难的终极目的,还需要一番探索和研究,还需要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要我们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整合社会各界力量,营造齐抓共管的执行工作局面,我们最终会走出一条顺民意、重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执行之路,为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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