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法院多举措扎实开展清理诉讼积案工作
2013-05-09 11:18:15
     中国法院网讯 (王晓艳)  新疆哈密市两级法院通过采取“四定”方针等措施,加大案件清理力度,取得初步成效。

  采取“四定”方针,加大清理力度。哈密法院对清理出的案件,逐案分析未结的具体原因,确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清理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案件因案施策。对每一起案件均做到 “四定”,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以及督办领导。

  定期通报,确保清理实效。为了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哈密中院审管办加强通报力度,对排查的未结诉讼案件定期通报清理进度,对短期不能清结的案件要求承办人上报未结原因报告并与中院对口庭室及业务专家进行研讨,制定审理措施。

  严格防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哈密中院认真分析制约诉讼效率的主客观因素,找准造成长期未结积案的主要症结,进一步推进审判管理创新,制定修改《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案件审限管理的规定》以及《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等一系列确保案件质效提升的长效机制,加强基层法院及中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对审限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干警审限意识。同时通过审判流程监控,严格审限延长、变更,杜绝“边清边积”的问题,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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