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山脚下有个“午间法庭”
——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法院鼓山人民法庭
2009-03-13 15:01: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梅贤明 赵颖
  福州有个天下闻名的佛教名山叫鼓山。在鼓山脚下,有个“午间法庭”最近名声鹊起。

  2月18日,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谦在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袁荣祥的陪同下,到法庭调研指导工作。鼓山法庭庭长田峰向领导介绍了情况,省领导对“法庭进社区”从2006年起设立“午间法庭”便民诉讼的事特别感兴趣。

  田庭长介绍说:“鼓山法庭所辖的福兴投资区企业较多,发生纠纷后,劳务人员一般难以在正常办公时间到庭诉讼。后来法官主动放弃午休时间,对于有特殊需求的当事人,法庭都会安排在午间开庭。几年来,法官利用午休时间送达诉讼文书、勘查现场、召集协调,处理相邻纠纷等家长里短达120余次;审结各类民事纠纷80余件,全部调解结案。”

  田庭长还特地向记者介绍了“午间法庭”的一个个平常往事。

  前年夏天,法庭受理的一起赡养纠纷案,原告是年近80体弱多病的老人,而4名被告中有2名在正常上班时间难以请假,承办法官决定利用午休时间召集4名被告调解。当日中午,酷热难当,法官顶着烈日前往后溪村原告的住处。庭审中,4名被告对赡养费的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法官在了解并逐一分析各方当事人的收入情况后,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细致地说服,最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办案法官的敬业精神受到当事人的由衷赞誉。

  “除了对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予以关注外,‘午间法庭’还为方便外地当事人诉讼提供了便捷的条件。”田庭长继续介绍说:去年3月21日,晋安法院收到浙江当事人郑新平寄来的感谢信,盛赞鼓山法庭黄晓明法官多次放弃午休时间加班加点,最后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的感人故事。原来,郑新平因房屋买卖纠纷被王日宗告上法庭。2月28日开庭这一天,郑新平从浙江温州赶到福州。为解决浙江当事人诉讼不便问题,黄晓明法官通过“午间法庭”组织当事人协调,经过细致的工作,原、被告达成协议,被告郑新平当场给付了违约金。

  在临离别“午间法庭”时,徐谦书记对干警专门提出3点要求:一要加强诉讼调解,注重发挥诉讼调解在化解矛盾中的职能作用;二要提高办案效率,探索快捷简便的办案程序,减轻当事人讼累;三要加强人民调解的指导,形成合力,把纠纷化解在基层。

  望着领导缓缓离去的车队,“午间法庭”的法官们感觉自身的责任越来越重大……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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