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有所呼 司法有所应
——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综述
2019-03-11 14:19: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郭士辉
  • 打造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陶瓷协会副会长、醴泉窑艺总设计师 黄小玲: 作为法院的窗口单位,诉讼服务中心是当事人来到人民法院首先接触到的部门,其工作态度和办事效率会给当事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近年来,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中心,创新司法举措,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有力地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希望人民法院进一步拓展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作用,继续打造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新平台,全面引进信息化设备、普及人性化服务,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践行司法爱民、为民、利民、亲民宗旨,让公平公正的天平深入人民群众心中。
  • 群众体会到与时俱进的科技感 全国人大代表、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电机事业部研究所主任设计师 周玲慧: 近两年,全国法院为方便老百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确实花了很多心思。尤其是地方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都建设得比较齐全,增添了很多高科技的、方便群众前来诉讼的设施。我印象比较深刻的就是智能送达柜,集智能和便捷于一体,避免了“跑空”的现象。还有电子导诉台、显示屏等,都是智慧法院的体现。群众能从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体会到与时俱进的科技感,与以前相比确实是更便捷高效了。
  • 让群众享受更多更好的司法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世纪荣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崔荣华: 作为人大代表,我多次到人民法院实地视察,每次必到诉讼服务大厅。一个突出感受是法院的服务意识强,设施十分齐备,窗口分类清楚,还贴心地为当事人提供导诉服务。因为我们国家很大,群众的法律水平参差不齐,很多群众是第一次走进法院,不知道如何打官司,这个时候导诉员就能起到很大的作用,帮助群众了解基本的诉讼程序,引导办理相关手续。希望人民法院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司法服务。
  • 举措更创新 举动更贴心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荣玉民族服装厂苗家刺绣技术员 李绍玉: 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参与司法的主要场所,也是实现司法功能、体现司法公开、展现司法形象的重要窗口。全国各级法院近年来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便民利民措施,我参加了几个法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看到了很多创新举措、贴心举动。比如,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设有“律师接访”窗口,有资深律师每周一来坐班接访,免费开展各类法律咨询及诉讼引导、信访风险化解等工作,在补强法院释明的认可度、化解当事人对立情绪等方面具有一定成效。
  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

  ——习近平

  诉讼服务中心

  诉讼服务中心是为法院各部门搭建的对外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实际”的原则,根据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实际需要确定功能设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构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的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方便当事人受尊重地集中办理除庭审之外的其他诉讼事务,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努力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有效提升司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目前,全国已有98%的法院建立了诉讼服务大厅,面积达182万平方米。82.67%的法院开通了诉讼服务网,77.64%的法院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超过44%的法院开通了诉讼服务App或微信小程序。全国法院普遍推行“分调裁”机制改革,北京通州、山东高密、浙江衢州等法院自开展工作以来,在诉讼服务中心解决了70%至80%的民商事案件。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

  过去的一年,人民法院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司法为民的时代画卷中,又绘浓墨重彩的一笔。“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不仅扛在了肩上,也真正落实到了行动上。

  以人民为中心,方能精准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这意味着,要坚持改革创新,让老百姓从涉民生案件审执工作中感受司法温情,让人民群众在多元解纷中体验司法便捷,让普通民众在信息时代尽享改革红利……这一切,都指向同一个目标——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百姓有所呼,司法有所应。今年全国两会前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基本原则之一,被写入《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中。

  保障民生:让司法的关怀和温暖直抵老百姓的心田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

  人民法院依法做好涉民生案件的审执工作,传递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彰显了为人民谋幸福的不变初心。

  “今天的调解到此结束!”2018年5月30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张爱珍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一声宣布,一起从一审开始历时近4年、争议标的额过亿元的涉港家事纠纷案件,终于以调解的方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们的工作真真实实地使我们老百姓感受到了司法温情。”调解协议签署后,本案原审第三人、80多岁的余某由衷地感慨道。

  老百姓的赞誉,就是法院工作前行的动力。

  执行,也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

  2018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以来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时提出,我国法院将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2019年春节,法院执行“不打烊”,成为老百姓津津乐道的话题。而对于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吴跃明而言,这已经是他连续第四个春节坚守在“执行110”的备勤岗位上。春节期间,他连续6天出警,共抓获7人,拘留3人,现场履行案款4人,罚款3人共计8000元,执行到案款26万余元,执结案件4件。

  更多的“吴跃明”们,脚步一样未曾停歇,只因心头系着沉甸甸的民生。

  多元解纷:让“枫桥经验”焕发出历久弥新的魅力

  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首推创立于20世纪60年代初的“枫桥经验”。半个多世纪间,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就地解决矛盾”为精髓,诞生于浙江诸暨枫桥的基层治理经验,从小镇走出,走向更广阔的舞台。

  曾经小小的一株“盆景”,如今已成为遍地开花的“风景”——

  在浙江,法院主持的“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助力“枫桥经验”从“小事不出村”升级到了“解纷不出户”;在河北,法院依托信息技术和繁简分流大速裁模式,推进“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活动;在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与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等专业组织和机构建立纠纷化解合作关系,聘请各类专业和域外人士参与纠纷化解……

  任岁月沧桑,“枫桥经验”依然生机无限。

  2018年11月 12日,浙江绍兴,之江潮涌。

  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在这里隆重举行。“枫桥经验”一路走来,群众路线始终是力量所系、初心所在。以人民为中心,也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大逻辑。

  “五五改革纲要”首次提出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推广促进社会和谐的“枫桥经验”,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智慧法院:让人民群众成为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民心所盼,施政所向。

  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司法便民、利民不断迈上新台阶,稳稳地托举起人民群众更加美好的生活。

  2019年3月1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法庭里,法官端坐审判台前,对面是清晰的大屏幕,但传统法庭的原告、被告席不见了,基于5G网络的4K超高清音视频传输实现三方信息同步,庭审则采用无人智能记录。

  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智慧法院建设,连着的是大民心。

  全国两会前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2019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报告指出,2018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效,信息化助力司法为民、辅助审判执行和司法管理取得显著成效,智慧法院由初步形成向全面建设迈进。

  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四级法院信息化平台实现了全覆盖,智慧法院建设不断优化法院诉讼服务,司法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法院远程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

  北京互联网法院创建了全流程、一体化的电子诉讼平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构建起全业务掌上融合移动服务体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打造了便民利民的“易诉”平台……一项项创新,一次次努力,只为了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司法为民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朝着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目标,人民法院正一步一个脚印地稳步前行。

  2010年12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意见》

  2013年9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

  2014年12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5年5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

  2019年1月4日

  《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

  《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文书样式(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江西法院全面启动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升级改造,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全面配备“收转发E中心”,依托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大载体,坚持大服务、大平台、大辐射一体建设,坚持硬实力与软实力同步提升,促进诉讼服务中心集约化、标准化、解纷化、信息化、社会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建成诉讼服务中心118个,面积达45036平方米,105个基层法院实现诉讼服务中心全覆盖。

  辽宁法院将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改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示范法院评选,确立2家全国“分调裁”机制改革的示范法院,推出19个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省级示范法院和18个诉调对接省级示范法院;召开全省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暨诉调对接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全省各地市政法系统主要负责人、司法局长、省综治委成员单位以及各中院院长等共150余人现场学习先进法院经验。

  福建法院积极与相关机构、组织进行对接,主动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构建了集立案服务、审判辅助、律师服务、信访化解、法治文化传播等功能的现代化诉讼服务平台,实现多元化主体参与、立体化解纷。目前,全省法院聘请各类特邀调解组织884个、特邀调解员3554名。此外,针对福建省内异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具备跨域立案服务条件的中级、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进行跨域立案。

  湖南法院通过积极向社会借力,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建立功能完备、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平台,配备专门人员从事诉调对接工作,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方式解决纠纷。目前,有特邀调解组织389个,其中人民调解组织214个,行政调解组织26个,商事调解组织11个,行业调解组织40个,律师调解组织98个。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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