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被用于招生宣传 动漫专家向大学索赔
2009-03-03 11:21:07
   中国法院网讯(崔亮) 自己的姓名被某大学用于招生宣传,在动漫领域享有盛誉的张先生认为某大学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各类损失。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张先生是一所大学的著名教授,多次获得动漫领域奖项,在国内外动画、文化创意、文化传媒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张先生还参与了2008年奥运会吉祥物宣传片。张先生发现,自2007年起,为扩大招生,未经自己授权同意,某大学擅自在2007年和2008年动漫与游戏学院《招生简章》中使用自己姓名,将自己描述为其“学科带头人”“动画专业带头人”并将相关信息刊登在其招生网站上,该信息至今仍在其他各官方网站包括中国教育在线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使用。

  张先生认为,某大学未经自己同意,擅自使用自己的姓名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期间,某大学的侵权行为长达两年,且上述信息经多次转载、引用,在业内产生很大影响,不时有业内人士及同事、朋友、亲属、学生在看到招生简章级学员介绍后就相关适宜询问自己,给自己的正常工作、生活带来极大困扰,原告的精神和名誉均受到影响。

  张先生要求某大学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消除影响,同事公开登报在其官方网站上赔礼道歉,赔偿自己经济损失计503024元和精神损失2万元。

  昌平法院将择日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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