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为民强调按照“三个至上”要求考量法院工作
2009-02-25 12:00:24
中国法院网讯 (梁建军 马益坤) 2月24日,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在永兴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时,要求各级法院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审理好各类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听取永兴县委书记陈方敏的介绍和永兴县人民法院院长黄建高的工作汇报后,康为民说,永兴法院是一个工作、形象转化的典型。三年前工作很落后,社会形象也不高,经过三年的励精图治,实现了三步大跨越,是个由后进变先进的典型。
康为民强调,最高法院去年提出了“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全国法院的实际和中国的国情提出来,完全符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一年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全省法院的法官深化了认识,增强了自觉性和主动性。但我们仍然要继续抓好学习 ,尤其要从整体上把握好“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宪法法律三者是一个统一体,党的事业除了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之外,没有什么自己单独的事业,我们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就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党领导人民实施的,宪法法律至上与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也是一致的。各级法院应当把审判工作、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等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来考虑,并围绕最高法院提出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社会的科学发展服务,法院工作思路的提出和具体案件的依法裁判要围绕如何为大局服务来开展,有效化解纠纷,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康为民指出,法院的队伍建设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最高院出台的“五个严禁”和湖南省委政法委提出的“六个严禁”都是为了严抓队伍建设,全省各级法院要坚决落实“五个严禁”的要求,将省委政法委提出的“六个严禁”中与法院相关要求相结合,切实加强法官队伍的反腐倡廉,确保“五个严禁”和“六个严禁”的要求在湖南法院得到认真落实。
在听取永兴县委书记陈方敏的介绍和永兴县人民法院院长黄建高的工作汇报后,康为民说,永兴法院是一个工作、形象转化的典型。三年前工作很落后,社会形象也不高,经过三年的励精图治,实现了三步大跨越,是个由后进变先进的典型。
康为民强调,最高法院去年提出了“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全国法院的实际和中国的国情提出来,完全符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一年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全省法院的法官深化了认识,增强了自觉性和主动性。但我们仍然要继续抓好学习 ,尤其要从整体上把握好“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宪法法律三者是一个统一体,党的事业除了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之外,没有什么自己单独的事业,我们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就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党领导人民实施的,宪法法律至上与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也是一致的。各级法院应当把审判工作、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等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来考虑,并围绕最高法院提出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社会的科学发展服务,法院工作思路的提出和具体案件的依法裁判要围绕如何为大局服务来开展,有效化解纠纷,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康为民指出,法院的队伍建设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最高院出台的“五个严禁”和湖南省委政法委提出的“六个严禁”都是为了严抓队伍建设,全省各级法院要坚决落实“五个严禁”的要求,将省委政法委提出的“六个严禁”中与法院相关要求相结合,切实加强法官队伍的反腐倡廉,确保“五个严禁”和“六个严禁”的要求在湖南法院得到认真落实。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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