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越权罚款引发诉讼 圆桌审判促协调双方言和
2009-02-19 11:13:27
中国法院网讯 (张玉成 房?) 近日,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通过圆桌式审判的方式,妥善化解了一起因村委会超越职权处罚村民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围坐在圆桌前,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协调等程序在一片和谐的氛围中进行。
张某系齐河县某村村民,2008年12月份因将自家的耕牛拴在院外,违反了本村制定的村规民约,被所在村村委会罚款200元。张某在交纳罚款后认为,村委会一是无该管理职权,二是对自己的罚款太重,张某便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所在村委会退还罚款向其赔礼道歉。
法院受理此案后,通过向当事人及所在的乡镇管区负责人了解了案件的起因和症结。行政庭的法官们便运用圆桌式审判方式来审理此案,让双方当事人都围坐在圆桌式审判桌前,面对面地来协商处理这场官司。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村委会认识到了自己的越权罚款违法,当庭表示退还罚款200元,并依法修改村规民约。原告当庭申请撤诉,双方握手言和,使这起行政争议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能这么近地与法官、对方当事人坐在一起,打心眼里感到踏实,对立情绪自然也就减弱了。这种开庭方式确实有利于案件的协调处理,也真正体现了法院审判工作的人性化。”
据介绍,齐河县法院推行“圆桌式”审案模式,使法官与各方诉讼参与人、作为原告的“民”与作为被告的“官”之间都实现了“零距离”接触,对提高以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成功率,缓解官民矛盾,理顺官民关系,促进官民和谐,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张某系齐河县某村村民,2008年12月份因将自家的耕牛拴在院外,违反了本村制定的村规民约,被所在村村委会罚款200元。张某在交纳罚款后认为,村委会一是无该管理职权,二是对自己的罚款太重,张某便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所在村委会退还罚款向其赔礼道歉。
法院受理此案后,通过向当事人及所在的乡镇管区负责人了解了案件的起因和症结。行政庭的法官们便运用圆桌式审判方式来审理此案,让双方当事人都围坐在圆桌式审判桌前,面对面地来协商处理这场官司。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村委会认识到了自己的越权罚款违法,当庭表示退还罚款200元,并依法修改村规民约。原告当庭申请撤诉,双方握手言和,使这起行政争议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能这么近地与法官、对方当事人坐在一起,打心眼里感到踏实,对立情绪自然也就减弱了。这种开庭方式确实有利于案件的协调处理,也真正体现了法院审判工作的人性化。”
据介绍,齐河县法院推行“圆桌式”审案模式,使法官与各方诉讼参与人、作为原告的“民”与作为被告的“官”之间都实现了“零距离”接触,对提高以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成功率,缓解官民矛盾,理顺官民关系,促进官民和谐,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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