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践行科学发展的领头雁
——记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世堂同志
2009-02-04 15:52: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胡松
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世堂
1999年1月,赵世堂同志高票当选为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院长。十年来,他始终坚守“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我为镜”的行为准则,始终把握“务实谋和谐,全力促发展”的工作方向,带领松滋法院步入了一条具有法院自身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取得了一系列有目共睹的辉煌成绩,实现了法院工作阶梯式的跨越。松滋法院先后被松滋市委、市政府、市政协评为“文明单位”、“服务经济建设先进单位”;被荆州中院多次评为“先进法院”、“模范法院”;被湖北省高院授予“模范法院”、“教育培训先进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坚持制度治院,推进队伍稳健发展
实现科学发展,队伍建设是关键。自上任以来,赵世堂同志紧紧抓住这一关键不放松,始终坚持以制度治院、以制度管人的理念来管好、带好队伍,连续十几年来,松滋法院始终保持了“零违法违纪”,受到了省院、中院领导的高度肯定。
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赵世堂同志深刻认识到,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是整个法院队伍建设的灵魂所在。为此,他重点从三个方面作出努力:首先,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保证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他把政治理论学习提到院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重点发言,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其次,高度重视自身能力培养,提升班子的整体工作水平和领导能力。工作中,他十分注意激发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对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正当事务,坚持各尽所能、各司其职,从不主动加以干预,使班子成员保持了坦诚相待,互相尊重的工作作风。第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党组会的议事质量和议事效率。制度制定、人事安排、案件讨论、院务处理等,他从不一人说了算,更不公权私用。工作中,积极倡导团结协作的氛围,坚持重大决定先通气,后讨论,不搞一言堂。对班子成员中分管的交叉事务,主动通报,亲自协调,以增强班子成员的互通与互信,保持班子活力。几年来,松滋法院班子民主测评满意率均为100%,受到了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高度肯定。
建立四大机制,不断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一是竞争激励机制。为了让有真才实学的干警能体现自身的真正价值,2000年,赵世堂同志打破论资排辈的规矩,亲自拟订机构改革方案,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一批综合能力强、能做事、做得成事的优秀人才被充实到中坚岗位上,整个法院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极大推动了各项工作良性发展。二是教育培训机制。每年初,赵世堂同志都会亲自主持制定学习计划,以保证学习内容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和考核落实。经过几年来的持续推动,松滋法院全部法官均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并培养了3名硕士研究生,另有1名在读。截至2008年,累计通过司法考试总人数已达20人,通过率在全省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曾受到了省高院领导的充分肯定。2008年,法警大队在全省法院系统考核中荣获第一名。三是工作实绩考核评价机制。2003年,赵世堂同志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提出并主持制定了《岗位目标分值管理考核办法》,实践效果明显,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和推广。《人民法院报》曾对此进行了报道,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十几家外地法院到松滋法院取经。几年来,松滋法院在不断修订和完善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制度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和定期通报,并严格将考核结果与内部各单位及干警的奖惩挂钩,不断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廉洁司法监督管理机制。坚持经常性警示教育,做到逢会必讲,文件必学,案例必看。坚持防微杜渐,发现苗头及时进行戒勉谈话,并对不适合继续留在重要岗位的及时调整工作。坚持完善和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层层签订廉政目标责任制,不断强化对审判执行活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深化三大改革,不断优化队伍建设外部环境。赵世堂同志从2005年起开始推进以规范审判秩序、强化审务公开、落实后勤保障为主要内容的三大改革,制定和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先是坚持“三分开,一统一”。松滋法院对各审判机构进行了专业化分工,实行“职能分开、立审分开、审费分开、收费标准统一”,有效规范了审判管理秩序。其次是坚持阳光审判,接受社会监督。第三,落实后勤保障,剪断利益锁链,有效遏制了为钱办案、为钱揽案等不良现象。
强化质量管理,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审判质量效率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是实现案结事了的重要保证,是树立司法权威、增强公信力,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赵世堂同志一直非常重视,对审判质量、工作效率的要求特别高,用他的话说,“我们要牢记法官的责任,既要质量也要效率。”
他以案件流程管理为突破口,经过几年来的不断探索,在松滋法院逐步推出并确立了涵盖事前审查、事中把关、事后监督的“四个三把关”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具体要求是:(一)立案环节三把关,即把好诉状审查关、受理关、审限跟踪关。(二)文书签批三把关,即把好庭长会签关、分管领导审批关、用印审查关。(三)裁判过程三把关,即把好庭审质量考核关、案件合议关、审委会议事程序关。(四)案后监督三把关,即把好案件评查标准关、日常评查关、评查结果通报关。这一体系的建立,从制度上规范了案件质量管理,取得了明显效果。2005年,松滋法院的案件质量管理经验在荆州法院系统得到推广。
近年来,赵世堂同志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上又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完善,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由院、庭长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二是院、庭长带头办案,近三年副院长、庭长共审结、办结各类案件758件,示范效应明显。三是严格执行庭审考核和案件评查制度。院审判质量管理部门近三年共评查审执案件近5820件,考核法官庭审150人次,发出考核通报45期,有效促进了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在荆州法院系统案件质量评查中,松滋法院案件质量及结案率连续三年名列前茅。
凡是与赵世堂同志同行过的人都有个共同感受,就是他走路特别快,稍微慢一点就落到了后边。正如走路一样,雷厉风行是他办事的一贯风格。近年来,他在松滋法院全面推行了案件提速工程,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要求在确保案件质量的情况下,尽量缩短案件审理期限。同时,就如何提高审执效率问题,他在“大学习、大讨论”期间专门要求各审判业务部门写出调研报告,拿出具体措施。针对法官年龄老化、案件不断上升的现状,赵世堂同志及时合理调配审判资源,严格审判流程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从各个细微环节强化监督,杜绝案件的堵塞和停滞现象。几年来,松滋法院的平均结案时间缩短了25天,无一件超审限案和超期羁押案。
创新服务机制,追求“三个效果”统一
为辖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赵世堂同志在服务大局方面不仅自己身体力行,而且处处要求全院法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审判就是服务,但服务不仅仅就是审判”的工作理念,主动将审判执行工作有效融入地方发展大局,力求审判工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积极服务县域工业经济发展。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向社会公布服务“1188”税源培植计划八项承诺及服务经济发展软环境八条措施,做到了对涉案企业绝不滥用强制措施,绝不增加企业诉累和负担,绝不影响松滋招商引资环境。
积极支持企业改革和破产重生。对于涉及企业改制案件,他尤为重视,提出了“确保稳定、力促调解”的办案方向,顺利审结了一批涉及企业改制案件。松滋市棉花总公司是该市近年来涉及职工人数最多的改制企业,稳定工作的难度较大,改制中引发的相关诉讼案件达26件,该院通过争取各方支持,深入细致的工作,将案件全部调解结案,保证了企业改制的平稳过渡。对于企业破产案件,他提出了积极促成破产重生,实现“零震荡”的审理要求。近几年来,该院审结破产案件42件,盘活资产0.58亿元,为企业“减负”1.2亿元,为企业职工解决拖欠的工资、集资款、风险金1280多万元,追缴养老保险金1350多万元,失业金200多万元,协助市政府安置破产企业职工2600余人,未发生一起集体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根据新农村建设部署,赵世堂同志及时组织制定了《服务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有效规范了全院涉农案件的审理工作,统一了裁判尺度。力所能及办好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几年来,该院共挤出近10万元的资金支持了新农村建设。
常念群众疾苦,落实司法为民要求
赵世堂同志出生于洪湖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在艰苦环境中长大的他从小就深知民众的疾苦,对群众有着深厚朴素的情感。只要是在法院办公期间,他办公室的门永远是敞开的,从不拒群众于门外。即使遇到态度蛮横、无理纠缠的当事人,他也总是心平气和地予以对待,以智慧、宽容化解矛盾。
2007年,在新江口镇做窗帘生意的戴某因赌码欠下巨额债务后外逃,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许某等人数次闯到赵院长的办公室哭闹,有些同志看不惯,要调法警上来制止时,但被赵世堂同志拦住了。他耐心地听完许某等人的陈述后,把相关办案同志叫来一起接待,通报法院为案件执行作出的种种努力,得到了当事人的理解。后来,在赵院长的直接关心下,案件被顺利执结,许某等人也为自己的不冷静向赵院长表示了歉意。
他常说,“我们判案要出于公心,对待群众和当事人要讲良心,尤其是对不懂法、不能或不会用法律维权的弱势群体,更要用善良之心帮助。”2003年,他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提出“先执行、后收费”的承诺,这与日后施行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精神不谋而合。为了让老百姓信访有道,他在松滋法院推行了每周三院长接待日制度及信访首访责任制,对重点信访案件建立台帐,明确承办领导及承办单位,明确责任及要求,明确办结时限。据统计,近年来他亲自接待群众和当事人百余人,并帮助二十余名当事人或来访群众解决了难题。为了解决群众法律之外的困难,他与市信访及财政、民政等部门联系,建立了协调工作机制,互通信息,统一作法,联动处理。刘家场镇的张某永远不会忘记,他就是在法院的协调下,每年获得了3000元的救助。为了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赵世堂同志要求各法庭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积极推行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办案等便民诉讼方式。同时,加强立案窗口建设,设立值班法官,热情、耐心提供导诉服务。对诉讼能力较低的困难当事人,安排专人进行立案指导;对行动不便、书写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代为复印、代缴诉讼费的“一对一”服务。
推进基础建设,树立人民法院形象
基础设施是法院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在新形势下,赵世堂同志始终坚持把建设现代化法院作为推进法院科学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在资金缺口大、困难多的情况下,他积极向市委和上级法院汇报工作,反映困难,争取支持,并亲自到有关部门跑项目,四处化缘争资金,既改善了法院自身的审判办公条件,又为人民群众创造了环境良好的法制活动场所。
在赵世堂同志上任之初,松滋法院共设有12个人民法庭,地域分布散,办公生活条件落后,人员配备不齐。2000年,赵世堂同志抓住机构改革的契机,重新整合法庭资源,把原有法庭撤并为8个中心法庭,并在2002年争取市委支持,明确中心法庭为副科实职。2003年,又将两个较小的法庭合署办公。与此同时,他与党组一班人多方筹措资金,投资近500万元用于法庭硬件建设。2000年投资60万元建成杨林市法庭;2001年投资90万元建成新江口法庭;2003年投资170万元建成刘家场法庭;2006年投资160万元建成沙道观法庭。其中刘家场、新江口、沙道观等三个法庭达到规模化、标准化的要求。除此之外,他还努力改善法庭食宿条件,为每个法庭增配电脑,调配交通工具,使干警能够安心于法庭工作。
在法庭建设基本完成后,赵世堂同志与党组一班人即开始筹建法院审判综合大楼,规划投资1900万元。筹建之初,也有人劝他再操这么大的心划不来,说现有的建设已足以证明他当院长的成就。但是,他总是说,“我们建设的不是功德碑,而是在为松滋的审判事业发展打基础。”为了寻求符合法治理念的高标准设计方案,他与大楼筹建专班一起,日夜兼程,考察了本省和外地的十几家法院已建成的审判综合楼。优选的大楼设计方案出来后,立即得到了市委和上级法院领导的高度肯定。2007年8月18日大楼正式开工建设后,他几乎每天都要挤出时间到工地督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目前大楼主体工程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安装施工,预计在2009年6月即可实现法院机关整体搬迁。
为节资增收,他与党组一班人严格财务管理,压缩各种开支,节约有限的资金来逐步提高法院的物质装备水平。一是推进信息化建设。该院在2006年完成了法院局域网建设,并与法院专网的互联,新购20台电脑、打印机配置到各个审判业务庭,基本实现了办公现代化。二是合理配置办案用车。近几年来,该院采取新购、调剂等方法对全院的办案车辆进行了合理配置,保障了办案用车。三是逐步提高庭审科技含量,基本实现了庭审记录电脑化,证据展示电子化。四是加强法庭安全保障能力。近几年来,该院购置了监控系统、安检设备、防爆网枪、破拆器、笔记本电脑等现代化警用装备和通讯设备,极大地增强了司法警察的快速反应和安全保卫能力,为法庭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始终以身作则,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赵世堂同志认为,只有领导以身作则,起到表率作用,抓廉洁才有说服力,才会促进风清气正的氛围形成。因此,他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到金钱面前不伸手,物质引诱不动心,生活方面不特殊,纪律面前严要求。特别是在一些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问题上,他始终坚持阳光操作,做到不拿权力换私利,不用权力送人情。
按照松滋本地的习俗,人生的五十岁生日,是应该举行仪式隆重庆祝的一件大事。2006年11月,赵世堂同志的家人、同事、朋友都劝他在五十岁生日时至少要简单庆祝一下,但他表示没有必要。生日前一天,他独自到外地出差,委婉拒绝了同事、朋友们为他祝寿的好意。出差回来后,他又安排人把同事、朋友先前所送的礼金、礼品一一退还。
“赵院长用人无私心”,这是松滋法院干警常挂在嘴边的话。在他任职的十年里,无论是竞争上岗,还是轮岗交流,或是提拔重用,均做到严格考核,党组决定,任前公示。正是他每次不受私心左右的人事调整,不但让大家看到了能者必有用武之地的用人标准,而且更加激发了全院干警的潜能。也正因如此,全院干警都能自觉在院党组集体领导下,勤勤恳恳地工作,齐心协力地为松滋法院的健康有序发展添砖加瓦。
坚持制度治院,推进队伍稳健发展
实现科学发展,队伍建设是关键。自上任以来,赵世堂同志紧紧抓住这一关键不放松,始终坚持以制度治院、以制度管人的理念来管好、带好队伍,连续十几年来,松滋法院始终保持了“零违法违纪”,受到了省院、中院领导的高度肯定。
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赵世堂同志深刻认识到,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是整个法院队伍建设的灵魂所在。为此,他重点从三个方面作出努力:首先,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保证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他把政治理论学习提到院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重点发言,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其次,高度重视自身能力培养,提升班子的整体工作水平和领导能力。工作中,他十分注意激发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对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正当事务,坚持各尽所能、各司其职,从不主动加以干预,使班子成员保持了坦诚相待,互相尊重的工作作风。第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党组会的议事质量和议事效率。制度制定、人事安排、案件讨论、院务处理等,他从不一人说了算,更不公权私用。工作中,积极倡导团结协作的氛围,坚持重大决定先通气,后讨论,不搞一言堂。对班子成员中分管的交叉事务,主动通报,亲自协调,以增强班子成员的互通与互信,保持班子活力。几年来,松滋法院班子民主测评满意率均为100%,受到了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高度肯定。
建立四大机制,不断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一是竞争激励机制。为了让有真才实学的干警能体现自身的真正价值,2000年,赵世堂同志打破论资排辈的规矩,亲自拟订机构改革方案,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一批综合能力强、能做事、做得成事的优秀人才被充实到中坚岗位上,整个法院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极大推动了各项工作良性发展。二是教育培训机制。每年初,赵世堂同志都会亲自主持制定学习计划,以保证学习内容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和考核落实。经过几年来的持续推动,松滋法院全部法官均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并培养了3名硕士研究生,另有1名在读。截至2008年,累计通过司法考试总人数已达20人,通过率在全省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曾受到了省高院领导的充分肯定。2008年,法警大队在全省法院系统考核中荣获第一名。三是工作实绩考核评价机制。2003年,赵世堂同志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提出并主持制定了《岗位目标分值管理考核办法》,实践效果明显,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和推广。《人民法院报》曾对此进行了报道,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十几家外地法院到松滋法院取经。几年来,松滋法院在不断修订和完善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制度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和定期通报,并严格将考核结果与内部各单位及干警的奖惩挂钩,不断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廉洁司法监督管理机制。坚持经常性警示教育,做到逢会必讲,文件必学,案例必看。坚持防微杜渐,发现苗头及时进行戒勉谈话,并对不适合继续留在重要岗位的及时调整工作。坚持完善和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层层签订廉政目标责任制,不断强化对审判执行活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深化三大改革,不断优化队伍建设外部环境。赵世堂同志从2005年起开始推进以规范审判秩序、强化审务公开、落实后勤保障为主要内容的三大改革,制定和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先是坚持“三分开,一统一”。松滋法院对各审判机构进行了专业化分工,实行“职能分开、立审分开、审费分开、收费标准统一”,有效规范了审判管理秩序。其次是坚持阳光审判,接受社会监督。第三,落实后勤保障,剪断利益锁链,有效遏制了为钱办案、为钱揽案等不良现象。
强化质量管理,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审判质量效率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是实现案结事了的重要保证,是树立司法权威、增强公信力,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赵世堂同志一直非常重视,对审判质量、工作效率的要求特别高,用他的话说,“我们要牢记法官的责任,既要质量也要效率。”
他以案件流程管理为突破口,经过几年来的不断探索,在松滋法院逐步推出并确立了涵盖事前审查、事中把关、事后监督的“四个三把关”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具体要求是:(一)立案环节三把关,即把好诉状审查关、受理关、审限跟踪关。(二)文书签批三把关,即把好庭长会签关、分管领导审批关、用印审查关。(三)裁判过程三把关,即把好庭审质量考核关、案件合议关、审委会议事程序关。(四)案后监督三把关,即把好案件评查标准关、日常评查关、评查结果通报关。这一体系的建立,从制度上规范了案件质量管理,取得了明显效果。2005年,松滋法院的案件质量管理经验在荆州法院系统得到推广。
近年来,赵世堂同志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上又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完善,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由院、庭长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二是院、庭长带头办案,近三年副院长、庭长共审结、办结各类案件758件,示范效应明显。三是严格执行庭审考核和案件评查制度。院审判质量管理部门近三年共评查审执案件近5820件,考核法官庭审150人次,发出考核通报45期,有效促进了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在荆州法院系统案件质量评查中,松滋法院案件质量及结案率连续三年名列前茅。
凡是与赵世堂同志同行过的人都有个共同感受,就是他走路特别快,稍微慢一点就落到了后边。正如走路一样,雷厉风行是他办事的一贯风格。近年来,他在松滋法院全面推行了案件提速工程,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要求在确保案件质量的情况下,尽量缩短案件审理期限。同时,就如何提高审执效率问题,他在“大学习、大讨论”期间专门要求各审判业务部门写出调研报告,拿出具体措施。针对法官年龄老化、案件不断上升的现状,赵世堂同志及时合理调配审判资源,严格审判流程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从各个细微环节强化监督,杜绝案件的堵塞和停滞现象。几年来,松滋法院的平均结案时间缩短了25天,无一件超审限案和超期羁押案。
创新服务机制,追求“三个效果”统一
为辖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赵世堂同志在服务大局方面不仅自己身体力行,而且处处要求全院法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审判就是服务,但服务不仅仅就是审判”的工作理念,主动将审判执行工作有效融入地方发展大局,力求审判工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积极服务县域工业经济发展。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向社会公布服务“1188”税源培植计划八项承诺及服务经济发展软环境八条措施,做到了对涉案企业绝不滥用强制措施,绝不增加企业诉累和负担,绝不影响松滋招商引资环境。
积极支持企业改革和破产重生。对于涉及企业改制案件,他尤为重视,提出了“确保稳定、力促调解”的办案方向,顺利审结了一批涉及企业改制案件。松滋市棉花总公司是该市近年来涉及职工人数最多的改制企业,稳定工作的难度较大,改制中引发的相关诉讼案件达26件,该院通过争取各方支持,深入细致的工作,将案件全部调解结案,保证了企业改制的平稳过渡。对于企业破产案件,他提出了积极促成破产重生,实现“零震荡”的审理要求。近几年来,该院审结破产案件42件,盘活资产0.58亿元,为企业“减负”1.2亿元,为企业职工解决拖欠的工资、集资款、风险金1280多万元,追缴养老保险金1350多万元,失业金200多万元,协助市政府安置破产企业职工2600余人,未发生一起集体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根据新农村建设部署,赵世堂同志及时组织制定了《服务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有效规范了全院涉农案件的审理工作,统一了裁判尺度。力所能及办好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几年来,该院共挤出近10万元的资金支持了新农村建设。
常念群众疾苦,落实司法为民要求
赵世堂同志出生于洪湖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在艰苦环境中长大的他从小就深知民众的疾苦,对群众有着深厚朴素的情感。只要是在法院办公期间,他办公室的门永远是敞开的,从不拒群众于门外。即使遇到态度蛮横、无理纠缠的当事人,他也总是心平气和地予以对待,以智慧、宽容化解矛盾。
2007年,在新江口镇做窗帘生意的戴某因赌码欠下巨额债务后外逃,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许某等人数次闯到赵院长的办公室哭闹,有些同志看不惯,要调法警上来制止时,但被赵世堂同志拦住了。他耐心地听完许某等人的陈述后,把相关办案同志叫来一起接待,通报法院为案件执行作出的种种努力,得到了当事人的理解。后来,在赵院长的直接关心下,案件被顺利执结,许某等人也为自己的不冷静向赵院长表示了歉意。
他常说,“我们判案要出于公心,对待群众和当事人要讲良心,尤其是对不懂法、不能或不会用法律维权的弱势群体,更要用善良之心帮助。”2003年,他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提出“先执行、后收费”的承诺,这与日后施行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精神不谋而合。为了让老百姓信访有道,他在松滋法院推行了每周三院长接待日制度及信访首访责任制,对重点信访案件建立台帐,明确承办领导及承办单位,明确责任及要求,明确办结时限。据统计,近年来他亲自接待群众和当事人百余人,并帮助二十余名当事人或来访群众解决了难题。为了解决群众法律之外的困难,他与市信访及财政、民政等部门联系,建立了协调工作机制,互通信息,统一作法,联动处理。刘家场镇的张某永远不会忘记,他就是在法院的协调下,每年获得了3000元的救助。为了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赵世堂同志要求各法庭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积极推行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办案等便民诉讼方式。同时,加强立案窗口建设,设立值班法官,热情、耐心提供导诉服务。对诉讼能力较低的困难当事人,安排专人进行立案指导;对行动不便、书写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代为复印、代缴诉讼费的“一对一”服务。
推进基础建设,树立人民法院形象
基础设施是法院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在新形势下,赵世堂同志始终坚持把建设现代化法院作为推进法院科学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在资金缺口大、困难多的情况下,他积极向市委和上级法院汇报工作,反映困难,争取支持,并亲自到有关部门跑项目,四处化缘争资金,既改善了法院自身的审判办公条件,又为人民群众创造了环境良好的法制活动场所。
在赵世堂同志上任之初,松滋法院共设有12个人民法庭,地域分布散,办公生活条件落后,人员配备不齐。2000年,赵世堂同志抓住机构改革的契机,重新整合法庭资源,把原有法庭撤并为8个中心法庭,并在2002年争取市委支持,明确中心法庭为副科实职。2003年,又将两个较小的法庭合署办公。与此同时,他与党组一班人多方筹措资金,投资近500万元用于法庭硬件建设。2000年投资60万元建成杨林市法庭;2001年投资90万元建成新江口法庭;2003年投资170万元建成刘家场法庭;2006年投资160万元建成沙道观法庭。其中刘家场、新江口、沙道观等三个法庭达到规模化、标准化的要求。除此之外,他还努力改善法庭食宿条件,为每个法庭增配电脑,调配交通工具,使干警能够安心于法庭工作。
在法庭建设基本完成后,赵世堂同志与党组一班人即开始筹建法院审判综合大楼,规划投资1900万元。筹建之初,也有人劝他再操这么大的心划不来,说现有的建设已足以证明他当院长的成就。但是,他总是说,“我们建设的不是功德碑,而是在为松滋的审判事业发展打基础。”为了寻求符合法治理念的高标准设计方案,他与大楼筹建专班一起,日夜兼程,考察了本省和外地的十几家法院已建成的审判综合楼。优选的大楼设计方案出来后,立即得到了市委和上级法院领导的高度肯定。2007年8月18日大楼正式开工建设后,他几乎每天都要挤出时间到工地督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目前大楼主体工程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安装施工,预计在2009年6月即可实现法院机关整体搬迁。
为节资增收,他与党组一班人严格财务管理,压缩各种开支,节约有限的资金来逐步提高法院的物质装备水平。一是推进信息化建设。该院在2006年完成了法院局域网建设,并与法院专网的互联,新购20台电脑、打印机配置到各个审判业务庭,基本实现了办公现代化。二是合理配置办案用车。近几年来,该院采取新购、调剂等方法对全院的办案车辆进行了合理配置,保障了办案用车。三是逐步提高庭审科技含量,基本实现了庭审记录电脑化,证据展示电子化。四是加强法庭安全保障能力。近几年来,该院购置了监控系统、安检设备、防爆网枪、破拆器、笔记本电脑等现代化警用装备和通讯设备,极大地增强了司法警察的快速反应和安全保卫能力,为法庭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始终以身作则,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赵世堂同志认为,只有领导以身作则,起到表率作用,抓廉洁才有说服力,才会促进风清气正的氛围形成。因此,他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到金钱面前不伸手,物质引诱不动心,生活方面不特殊,纪律面前严要求。特别是在一些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问题上,他始终坚持阳光操作,做到不拿权力换私利,不用权力送人情。
按照松滋本地的习俗,人生的五十岁生日,是应该举行仪式隆重庆祝的一件大事。2006年11月,赵世堂同志的家人、同事、朋友都劝他在五十岁生日时至少要简单庆祝一下,但他表示没有必要。生日前一天,他独自到外地出差,委婉拒绝了同事、朋友们为他祝寿的好意。出差回来后,他又安排人把同事、朋友先前所送的礼金、礼品一一退还。
“赵院长用人无私心”,这是松滋法院干警常挂在嘴边的话。在他任职的十年里,无论是竞争上岗,还是轮岗交流,或是提拔重用,均做到严格考核,党组决定,任前公示。正是他每次不受私心左右的人事调整,不但让大家看到了能者必有用武之地的用人标准,而且更加激发了全院干警的潜能。也正因如此,全院干警都能自觉在院党组集体领导下,勤勤恳恳地工作,齐心协力地为松滋法院的健康有序发展添砖加瓦。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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