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应具备一定调处矛盾的心理学专业技能
2008-12-29 15:49: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田文
  当前全国正在掀起一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浪潮,而在执行中执行法官具备一定心理学专业技能的必要性却不怎么引起大家的重视,所以笔者想简单论述一下这个问题。

  一、大形势呼唤执行法官提高调处矛盾的能力。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形势下,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和谐”理念,并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努力创建和谐的诉讼秩序,着力维护和谐的司法环境。案结事了同样也是执行工作追求的目标,力求彻底地解决纠纷、消除矛盾。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人民法院 “案结事不了”的案件还很多,涉诉信访事件仍时有发生,说明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相对不足存在矛盾。而执行工作更是处于解决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上,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呼唤执行法官进一步提高调处矛盾的能力。

  二、提高执行法官调处矛盾的能力,应从提高心理学专业技能打开突破口。

  人民法院所开展的执行工作,不仅受到外界执法环境的影响,也受到法官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的心理活动的影响,所以对执行工作中法官与当事人等心理的分析与研究,可以使法官在执行工作中科学全面地把握当事人的心理和正确对待自己的心理,从而为执行工作寻找新的突破口。通过提高心理学专业技能,可以有效提高执行法官提高调处矛盾的能力,增强办案的社会效果。首先,掌握一定心理学专业技能可以使法官理性对待自己的性格弱点,适度调节自己的心理状态到有利于解决矛盾的轨道上。其次,利用心理学知识可以较好地探究当事人产生纠葛的起因以及后来矛盾激化的过程,为和谐执行打开突破口。第三,利用心理学知识可以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和群体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心理学专业技能在执行工作中的具体应用。

  (一)法官在调处民事矛盾纠纷过程中对自己性格的自我调整 。根据心理学原理力量型性格法官要学会温和一点,因为温和是被控制的力量;要学会尊重权威,要知道“真正的自由来自于对权威的服从而不是对抗”,学会服从权威才可能拥有权威; 要学会适当地表达感情,当遇到不同意见时,要回应而不是反应,回应是在表达自己想法的同时考虑对方的情感和需要,反应是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只考虑自己的想法;要学会谦虚,通过自我控制把“危机”转变为“挑战”。 而活泼型性格法官则首先要学会倾听,用心去倾听别人的意见和观点对自己有好处;其次要学会安静下来,制定计划并按时完成计划。 和平型性格法官则首先要学会说“不”,提高自己的决断能力;其次不要一味埋头工作,要学会聪明的思考;第三要学会突破自我设定的界限和保护性的舒适区,大胆锻炼自己在公共场所说话的能力,学会克服恐惧,敢于去尝试。最后完美型性格法官则要学会谅解、理解与包容,学会海纳百川的胸怀。并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挫折感和无力感,进而控制自己消沉的情绪,不要太过于关注细节。

  (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与不同性格的当事人进行沟通的技巧。

  法官与不同性格的当事人进行司法交往和沟通,应该采取不同的方式,以求提升沟通的质量。对待力量型性格的当事人,其典型潜台词往往是“我一定是对的”,所以在他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可以让他说个够,但是如果执行法官认为他的意见不合法或不当,一定要在他说完后明确提出,不用担心他情绪波动,但对他们较强的对抗性要加以注意。而对待活泼型性格的当事人,尤其是申请人则应激励他处理好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不要因为案件而使朋友反目成仇。对他进行矛盾调处工作,不要多次采用一种方式,要做适当调整,保持他的新鲜感。而对待和平型性格的当事人:要有足够的尊重。即使他表现得无所谓,也要征求他的意见,否则他会认为自己只是个旁观者。

  总之,作为一名执行法官,或多或少地具备一定调处矛盾的心理学知识对于执行工作的开展是很有益处的,尤其是在和谐执行的要求下显得更为必要,笔者并非心理学专业人士,专业知识欠缺,写作本文只是为了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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