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2008-12-26 13:32: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德山
近年来,河南省平舆县法院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深入开展教育活动。按照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讲正气、树新风”活动,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把教育活动与队伍建设、法院工作有机结合,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们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解决了在审判执行、工作作风、廉政勤政、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地增强了活动效果,被市政法委评为先进单位。
实施“铁案工程”。强化质量意识,狠抓质量管理,严把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四关”,力争把案件办成铁案。严格质量考评,不定期通报,年终排位次。发现案件有瑕疵不放过,实行责任追究,对发生司法过错的责任人,严格按照最高法院 “法官惩戒”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决不姑息。
实施“提速工程”。在全院树立效率也是公正的理念,不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严格审限制度,超审限者坚决“一票否决”。开展提速竞赛活动,进行办案效率评比。
实施“攻坚工程”。创新执行方法,努力破解执行难,以维护司法权威。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用妥法律赋予的冻结、查封、扣押、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手段,确保生效裁判得到执行。实行分权操作,严明执行纪律,加强执行队伍管理,确保依法、文明执行。
实施“素质工程”。院党组强调工作中要突出“四个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自律和他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办案和廉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务实和务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务实,多办案、快办案、办铁案;一手抓务虚,重视搞好理论学习。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及政治效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使公正裁判与维护稳定辩证地统一起来。通过不懈的努力,全体干警大局观念增强、服务能力提高、作风纪律明显改进。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在廉政教育、制度建设、严惩重处、激励措施上狠下功夫,努力健全干警“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反腐倡廉机制。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实行了廉政保证金制度,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在2006年全省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聘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作为廉政监督员,加强对我院干警的广泛监督。通过对干警8小时之外的监督和开展评选“廉内助、贤内助”活动,筑起拒腐防变的第二道防线。形成制度,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等各项制度。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实行一站式立案,健全巡回审判制度,方便当事人诉讼;加大对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救济力度。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对案件审理的不同阶段进行监控;加强管理,监督和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保证审判活动公正高效有序进行。制定了十余项涉及思想建设、业务建设、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做到事事有章可循。连续三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基层法院,继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
加强民事调解工作。以审判为依托,加强诉讼调解,把调解贯穿到每一个工作环节,通过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和庭后调解的全过程调解,努力化解矛盾和纠纷,追求“案结事了”的办案效果,促进社会和谐。 该院辛店法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争创规范化法庭为动力,积极努力地开展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法庭全体干警,以司法为民为最高理念,以治安防范、调处纠纷为第一要务,积极探索调解方法,努力调解各类纠纷,探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特色调解方法,使大量的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为当地社会治安做出了积极贡献,践行了“公正与效率”主题,使创立于革命战争年代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呈现出勃勃生机,焕发出新的时代活力,审判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在审判工作中坚持把调解作为解决各种民事纠纷的首选方式,不断扩大调解适用率,提高调解结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全院共调解结案969件,调解率达到80%,服判息诉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养老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依法办理诉讼、执行费用的减免缓,确保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两年来共对420多起案件减免缓诉讼费用60多万元。
深入开展教育活动。按照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讲正气、树新风”活动,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把教育活动与队伍建设、法院工作有机结合,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们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解决了在审判执行、工作作风、廉政勤政、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地增强了活动效果,被市政法委评为先进单位。
实施“铁案工程”。强化质量意识,狠抓质量管理,严把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四关”,力争把案件办成铁案。严格质量考评,不定期通报,年终排位次。发现案件有瑕疵不放过,实行责任追究,对发生司法过错的责任人,严格按照最高法院 “法官惩戒”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决不姑息。
实施“提速工程”。在全院树立效率也是公正的理念,不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严格审限制度,超审限者坚决“一票否决”。开展提速竞赛活动,进行办案效率评比。
实施“攻坚工程”。创新执行方法,努力破解执行难,以维护司法权威。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用妥法律赋予的冻结、查封、扣押、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手段,确保生效裁判得到执行。实行分权操作,严明执行纪律,加强执行队伍管理,确保依法、文明执行。
实施“素质工程”。院党组强调工作中要突出“四个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自律和他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办案和廉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务实和务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务实,多办案、快办案、办铁案;一手抓务虚,重视搞好理论学习。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及政治效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使公正裁判与维护稳定辩证地统一起来。通过不懈的努力,全体干警大局观念增强、服务能力提高、作风纪律明显改进。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在廉政教育、制度建设、严惩重处、激励措施上狠下功夫,努力健全干警“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反腐倡廉机制。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实行了廉政保证金制度,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在2006年全省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聘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作为廉政监督员,加强对我院干警的广泛监督。通过对干警8小时之外的监督和开展评选“廉内助、贤内助”活动,筑起拒腐防变的第二道防线。形成制度,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等各项制度。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实行一站式立案,健全巡回审判制度,方便当事人诉讼;加大对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救济力度。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对案件审理的不同阶段进行监控;加强管理,监督和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保证审判活动公正高效有序进行。制定了十余项涉及思想建设、业务建设、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做到事事有章可循。连续三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基层法院,继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
加强民事调解工作。以审判为依托,加强诉讼调解,把调解贯穿到每一个工作环节,通过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和庭后调解的全过程调解,努力化解矛盾和纠纷,追求“案结事了”的办案效果,促进社会和谐。 该院辛店法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争创规范化法庭为动力,积极努力地开展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法庭全体干警,以司法为民为最高理念,以治安防范、调处纠纷为第一要务,积极探索调解方法,努力调解各类纠纷,探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特色调解方法,使大量的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为当地社会治安做出了积极贡献,践行了“公正与效率”主题,使创立于革命战争年代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呈现出勃勃生机,焕发出新的时代活力,审判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在审判工作中坚持把调解作为解决各种民事纠纷的首选方式,不断扩大调解适用率,提高调解结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全院共调解结案969件,调解率达到80%,服判息诉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养老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依法办理诉讼、执行费用的减免缓,确保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两年来共对420多起案件减免缓诉讼费用60多万元。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