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办案促稳定 茅箭法院四到位服务新农村建设
2008-12-19 14:22:16
     中国法院网讯 (余敬海 耿明军)  自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坚持“四到位”工作法,积极推进审判进乡村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收到了良好效果。

  调解工作到位。针对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注重发挥调解在处理涉农案件中的作用,坚持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及时妥善处理好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多发性涉农案件;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工作,适时让人民调解员、村干部、当事人亲属等人员参与涉农纠纷调解,完善涉农案件多元化调解机制,确保案结事了,息诉息访。截至目前,该院涉农案件调解撤诉率达81%,无一调解反悔、矛盾激化、涉诉上访。

  便民措施到位。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简化案件审批手续,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受理、尽快开庭、迅速结案,最大程度缩短办案周期,减轻群众诉累;在农村纠纷多发地设立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定期收案、就地开庭、现场宣判。今年以来,该院法官先后深入辖区农村巡回审判涉农案件60多起,受到了农村群众的普遍欢迎。

  法律服务到位。建立定期联系制度,组织法官经常性地到联系村开展工作,搞好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在农村设立了法律流动宣传站,选择贴近群众、涉及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件,定期举行法律培训班、宣传日等活动,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

  司法援助到位。将现有司法救助制度落到实处,对困难农民当事人认真执行诉讼费的减免缓制度,用足用好涉特困群体执行案件救助专项基金;深入开展小康文明村帮扶工作,积极帮助群众引进致富项目,力所能及地协调资金为帮扶村办实事;定期开展院领导走访慰问农村困难群众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现实问题。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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