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院长的调解艺术
2008-12-19 10:25: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乔燕章
  三年前,受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的聘请,我担任了该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的人民陪审员。三年多下来, 我对法官们有了更多的了解和认识,尤其是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秦明义,给我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

  秦明义副院长40多岁,中等身材,一说话就面带笑容,使人很难将他与威严的法官联系到一块儿。他业务熟练,办案经验丰富,方法多样,既有原则又灵活。遇到棘手的案件和问题,他总是能有条不紊地做到既依法办案,又使原、被告双方心服口服。而他的调解艺术,更是令人佩服。

  2007年,中站区人民法院开展了“和谐调解年”活动。那天早上我一到法院,庭长就对我说:“你和立案庭的一名同志,配合咱们主管民事的副院长秦院长,一起到大家作村开展诉前调解吧!”

  在路上,我了解到大家作村位于辖区朱村乡西部,和博爱县相临。前一段时间因为工业园区的建设,土地被大量征用,关于土地补偿款的纠纷便多了起来。有的农户对补偿款数颇有异议,扬言要赴区、市上访。有的家庭成员内部对补偿款分配不公,矛盾激化后张罗着打官司,甚至发生了兄弟反目成仇互殴的恶性事件。区政府还为此专门派出驻村工作队。

  一到村委大院,早已久候的村民调主任就忙着去通知有纠纷的村民来参加调解。我们则在大院里摆开桌椅,打开记录本等待当事人的到来。

  不大一会儿,本来冷清的大院热闹起来。一个抱着孩子的中年妇女首先向我们哭诉:她的丈夫在外打工,自己靠平时在村内卖小菜谋生,家庭生活困难。补偿款存单下发后,才发现无法领到补偿款。因为存单上的储户名字虽然是自己丈夫,但丈夫的户口本在丈夫兄嫂手中,他们不给。

  我们问其嫂子原因,她却说:“不是我们不给,该给她的钱我们一分也不要,但全家的地都由我们种,青苗费她总得给吧!另外,老母亲八十多岁了,我们一直赡养着,就想借着分补偿款的当儿把赡养老人的事也说说!”

  原来是因为赡养问题。秦院长和颜悦色地对她说:“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你说老人一直由你赡养,那我只能说,你是个好媳妇!”此话一出,围观的村民轰地一声全笑了,嫂子紧绷着的脸也顿时放松了,调解气氛缓和了下来。

  “那我问你,你应不应该赡养老人?”秦院长问。“当然应该!”“没有这笔补偿款你赡养不赡养?”“当然要赡养!”“这就对了,你们兄弟之间赡养的事,以后可以商量,但不能以赡养为由不配合人家领取补偿款吧?如果她们不赡养老人,法院会给你做主!”

  一听这话,那名妇女的顾虑彻底放下了,答应回家拿户口本和弟媳一起去信用社取款。一起火药味十足的纠纷就这样化解了。我暗暗佩服起秦院长的调解水平来。

  “我就是不能把存单交给你们,你们不孝顺啊!”这时,一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拄着拐杖蹒跚走来,一左一右跟着她的两个女儿。围观的群众告诉我们,老太太姓李,丈夫早亡,两个女儿早已出嫁,自己住在老房子里。随着年龄增大,脑子又不灵活,她总以为子女不孝顺。其实两个女儿倒是孝敬老人,但对老人的无端挑剔找茬实在吃不消,就由老人住老房,一日三餐由外孙去送。

  “这不,一发补偿款,她就跟拿了尚方宝剑一样,全村吆喝我们不孝顺。她脑子不好使,要是把存单弄丢或给了人,可怎么办啊?”她的大女儿焦急地对我们说。

  “老人家,你坐下,我们批评批评她!”秦院长招呼老人坐到椅子上,“他们怎么不孝顺啊?”“他们把我关在小黑屋里,不管不问,给我煮的面条也太硬了。”围观的村民忍不住笑起来。我们心里也有数了。

  秦院长对老人的女儿说:“老人家年龄大想问题多,更怕寂寞,你们都多抽些时间陪陪她。我看还是把她接回家住吧。做女儿的可以选择自己的路,可选择不了自己摊上个什么父母啊!”一席话说得老人女儿频频点头。“她说什么可得顺着她!”老人女儿答应。秦院长又大声对老人说:“批评过了,他们不再要存单了,把你接回家!”“反正我可不给她们,走了啊。”老人起身在众人的笑声中离去。

  村民渐渐围了上来,有的咨询农村土地承包政策问题,有的反映自己家也存在类似的情况问怎么办等等,一上午时间一晃就过去了。

  中午草草吃过午饭,我们正在休息,一老一少两个人红着脸来找我们。“秦院长,你是院长,你来看看这协议有效没?”年轻人问。“黑纸白字红指头印,谁敢说无效?”老年村民大声嚷嚷着。

  原来,年轻人姓冯,老年人姓杨。三年前,两人没经村委偷偷地换了承包田。这次征地,老杨换后的承包地被征用,获得相应数量的补偿金,而小冯的地没有被征走,小冯就主张换地协议没经村委同意,是无效的,征地补偿款应给他而不是老杨。

  我翻开《土地承包法》对小冯讲,转让承包地需经发包方同意,但互换则不需要,只需经过村委备案。这下小冯不吱声了,停了半天才说:“我再多找几个人商量商量,谢谢你们!”我看着桌子上的那本《土地承包法》,心想法律的权威就是在当事人对法律的服从中建立起来的。

  转眼到了下午4点,聚集的人群渐渐散去。本以为一天的调解就要结束时,村民调主任汗涔涔地走过来说:“俺村有兄弟俩,为了分割补偿款的事还打过一架,刚通知了他们,可就是不来。”“那好,你带路咱们去找他们。”秦院长果断地说。

  我心里有点惊讶于秦院长的工作劲头,也不敢偷懒,和大家步行来到了一个农家院落。我们从别人那里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张氏兄弟三人,老二因招工进城工作,已转为城市户口。老大和老三在村里务农,承包的菜地为老大、老三、老三儿子和在世的母亲共同经营,老大具体负责耕种。征地款下发后,老三主张款项应一分为五,应包括在外的老二,而老大则认为应一分为四。双方争执不休,甚至发生殴斗。

  了解情况后,我们分别到两个兄弟家做工作。经过努力,两兄弟终于握手言和。老大甚至对秦院长说:“你说咋办就咋办,没啥不好商量的。”我这时深深地体味到,只有真正去一心为民,才能博得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才能赢得应有的职业尊严。

  回去的路上,迎着西下的夕阳,虽感到筋疲力尽口干舌燥,可一种充实感油然而生。我想了很多:人民陪审员应怎样从像秦院长这样的法官身上汲取有益的经验,怎样体察我们身边的社风民情,怎样把生硬的法律和活生生的社会现实结合起来,怎样去更好地定纷止争……有的似乎看到了答案的影子,有的也许要在我以后的陪审工作中,才能作出解答。我暗下决心,要真正地把人民的陪审事业做到尽善尽美,切实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作者系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责任编辑:崔真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