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和谐司法的新篇章
——记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院长霍志刚
2008-12-17 09:53: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白洲雪
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霍志刚
2007年11月,霍志刚同志全票当选为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院长。这位来自炎陵大山的儿子,将炎帝故里勤劳淳朴、求真务实、干练果敢的优良作风带到了茶陵法院。从此,在创建“五型”法院的进程中,茶陵法院团结奋斗,开拓进取,日新月异。耳闻目睹霍志刚同志呕心沥血,领衔抓班子,带队伍,定目标,建机制,争先进,创业绩,创造性走出和谐司法的新路。人们都说,茶陵法院来了一位好院长,这是茶陵法院之福、茶陵法官之福、茶陵百姓之福。
深厚底蕴
60年代出生的霍志刚同志有着6年的教学育人经历。1987年7月,他怀着对司法事业的憧憬,告别了心爱的讲台,调入炎陵县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做起,由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一步步干到庭长、办公室主任、审委会委员。1995年5月,因工作出色,霍志刚同志先后任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炎陵县沔渡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2000年3月,热爱审判事业的他重返炎陵县人民法院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继而走上副院长岗位,并升任院党组副书记。
在进入法院领导班子的四年里,霍志刚同志在其位,谋其政,兢兢业业辅佐院长团结党组一班人,全力以赴加强审判工作,深化法院改革,巩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率领全院上下瞄准先进目标,提升司法绩效,开创工作局面,炎陵法院跨越式跻身于“全国优秀人民法院”行列。长期的历练促进霍志刚同志不断成熟,投身工作以来,他连年不辍获得先进党员、优秀法官、优秀公务员、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省市县多级荣誉。2007年底,德才兼备的霍志刚同志走出生他养他的炎陵故乡,赴任茶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和院长,从此开始了独当一面领衔治院的司法生涯。
高远目标
履新以来,霍志刚同志重温党的十七大报告,领会科学发展观精髓,剖析“五型”法院内涵,司法观念得到了进一步升华。在第一次全院干警大会上,他代表院党组作了构建和谐法院的主题报告,号召齐心协力开创和谐法院工作新局面。霍志刚同志倡导构建的和谐法院是一项开拓性的争先创优系统工程,从大局上看,主要体现在以德治院、以才治院、以体治院、以制治院、以审(审判艺术)治院、以文(法院文化)治院;从体系上看,主要涵盖先进、现代、品牌、文明、温馨、和谐的工作方向,规范、改革、发展、创新、品位、大成的工作主线,全局、部门、岗位、长期、中期、短期的工作目标,审前、审中、裁判、执行、监督、服务的工作机制,党组会、院长会、审委会、院务会、警务会、庭务会的工作团队,目标、计划、行动、组织、指挥、控制的工作运作;从核心上看,主要凝聚为法官职业和谐、法院管理和谐、审判质量和谐、诉讼效益和谐、司法作风和谐、基础保障和谐。一个单位追求的目标越高越远,它的潜力才能发挥得越大越快,霍志刚同志立足茶陵实际,以“五型”法院的创建为导向,系统演绎和谐法院的共建,将茶陵法院引领到了和谐司法的境界。
管用机制
为了促成和谐司法的实现,上任伊始,霍志刚同志马不停蹄,下乡镇,访百姓,摸透县况民情,同时深入庭室调研,了解院风警貌,迅速找准了品牌治院、和谐共建的突破口,通过院党组集思广益,将2008年定格为法院工作“规范年”,重点推出了以工作目标管理规范为主体的管人、管财、管物、管车、管事、管案等切实管用的六大管理制度。在规范机制的进程中,霍志刚同志坚持民主集中制,果断拍板将车辆集中院办公室统一调度,从而规范了管理,节约了开支,服务了审判;果断拍板保留传统经验,探索先进做法,转变管理方式,规范审查立案、排期开庭、审限跟踪、催办督办,全程实时监控整个司法进程,开启了审判流程管理的新境界;果断拍板推行案件质量跟踪评查制度,所有案件发生法律效力后统一送审判管理办公室,由案件质量评查员逐案予以评查,每月对案件评查情况通报一次,每季对案件评查情况讲评一次,奖优罚劣,促成了司法绩效跨越式提高。制度不在多,关键在落实,六大管理机制出台后,霍志刚同志率先垂范,党组班子以身作则,中层骨干模范遵守,全院上下令行禁止。尤其是每月重大工作,霍志刚同志始终坚持征求分管党组院领导意见,在上月底提前进行安排,重点列出工作内容,限定完成日期,明确责任庭室,指定牵头领导,跟踪督查落实,月底检查通报。一年来,通过管理机制的规范与落实,茶陵法院运作有序,院风警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
身体力行
霍志刚同志团结党组一班人提出了高远的治院目标,规范了管用的运作机制,激活了全院上下和谐司法为民的热情。在创建“五型”法院的进程中,他始终坚持治院必先治长,严下必先严上,对班子成员要求严格,对自己要求近乎苛刻。霍志刚同志以身作则,他常说:“领导就是导向,班子就是样子”,诚请班子成员“向我看齐、跟我干事、对我监督”,全体干警向班子成员看齐。霍志刚同志率先垂范,他带头学政治、学业务,做和谐司法的“弄潮人”,带头多办案,多办实事,多解决实际问题,做和谐司法的“贴心人”,带头艰苦奋斗,生活上向低标准看齐,做和谐司法的“正派人”,带头勤俭节约,经济上洁身自好,做和谐司法的“清白人”。霍志刚同志严于律己,他坚持原则,清正廉洁,铁面无私,时刻以党员标准、党员干部条件和党风廉政建设规章要求自己,严格依法办案,按规办事,对于说情打招呼从不网开一面,有时近乎不近人情。一年里,霍志刚同志坚持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收,给钱不要,保持了一个共产党员、党的干部和人民法官的高风亮节。公生明,廉生威,在霍志刚同志的模范带头下,全院上下士气高涨,和谐司法的新潮迅速掀起。
立竿见影
2008年是茶陵法院辉煌的一年,在霍志刚同志的带领下,茶陵法院以社会和谐为己任,大力加强审判工作,通过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协调融洽了民商关系,通过切实加强司法审查,监督维护了依法行政,通过深入攻破执行难关,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同时,将立案庭整合为审前方阵,将审管办、审监庭、纪检监察整合为监督方阵,将办公室、政工室、技术室、法警队等整合为服务方阵,通过三大方阵联袂互动和监督服务,确保了审判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一年来,霍志刚同志跟踪督阵,全院上下齐心协力,截止12月10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97件,审执结各类案件1389件,结案率为99.43%,诉讼标的达8636.67万元。其中,刑事案件265件454人,结案率为100%;民事案件912件,结案率为99.24%;行政诉讼案件11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1件;民商执行案件120件,执结率为100%,执结标的额达404.57万元。
一年来,霍志刚同志指挥有方,全院上下紧扣“审判工作、服务大局、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四大重点,着力提升当庭宣判率、案件调解率与服判息诉率,并降低发改率和申诉信访率,瞄准创建“五型”法院目标,大刀阔斧开展工作,多项司法绩效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同时各条战线捷报频传,在全市法院年度对口考核中,执行工作名列第四,刑事审判工作名列第三,民事审判工作名列第三,腰陂法庭工作名列第一,荣获全市法院“五型”人民法庭建设先进单位,而且立案庭获得全省法院“涉诉信访文明窗口”称号,腰陂人民法庭获得全省法院“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荣誉。
短短的一年中,霍志刚同志敏锐地把准司法为民的命脉,开创了茶陵法院和谐司法的新局面,用忠诚、智慧和心血创造性诠释了株洲中院在全市法院推行的创新型、规范型、和谐型、服务型、廉洁型等“五型”法院创建的内涵外延、司法价值和深远意义。有理由相信,往后的日子里,在创建“五型”法院的征途中,通过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茶陵法院一定会有新的创造、新的突破、新的发展,一定能够更快更高更强实现新的跨越。
深厚底蕴
60年代出生的霍志刚同志有着6年的教学育人经历。1987年7月,他怀着对司法事业的憧憬,告别了心爱的讲台,调入炎陵县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做起,由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一步步干到庭长、办公室主任、审委会委员。1995年5月,因工作出色,霍志刚同志先后任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炎陵县沔渡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2000年3月,热爱审判事业的他重返炎陵县人民法院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继而走上副院长岗位,并升任院党组副书记。
在进入法院领导班子的四年里,霍志刚同志在其位,谋其政,兢兢业业辅佐院长团结党组一班人,全力以赴加强审判工作,深化法院改革,巩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率领全院上下瞄准先进目标,提升司法绩效,开创工作局面,炎陵法院跨越式跻身于“全国优秀人民法院”行列。长期的历练促进霍志刚同志不断成熟,投身工作以来,他连年不辍获得先进党员、优秀法官、优秀公务员、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省市县多级荣誉。2007年底,德才兼备的霍志刚同志走出生他养他的炎陵故乡,赴任茶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和院长,从此开始了独当一面领衔治院的司法生涯。
高远目标
履新以来,霍志刚同志重温党的十七大报告,领会科学发展观精髓,剖析“五型”法院内涵,司法观念得到了进一步升华。在第一次全院干警大会上,他代表院党组作了构建和谐法院的主题报告,号召齐心协力开创和谐法院工作新局面。霍志刚同志倡导构建的和谐法院是一项开拓性的争先创优系统工程,从大局上看,主要体现在以德治院、以才治院、以体治院、以制治院、以审(审判艺术)治院、以文(法院文化)治院;从体系上看,主要涵盖先进、现代、品牌、文明、温馨、和谐的工作方向,规范、改革、发展、创新、品位、大成的工作主线,全局、部门、岗位、长期、中期、短期的工作目标,审前、审中、裁判、执行、监督、服务的工作机制,党组会、院长会、审委会、院务会、警务会、庭务会的工作团队,目标、计划、行动、组织、指挥、控制的工作运作;从核心上看,主要凝聚为法官职业和谐、法院管理和谐、审判质量和谐、诉讼效益和谐、司法作风和谐、基础保障和谐。一个单位追求的目标越高越远,它的潜力才能发挥得越大越快,霍志刚同志立足茶陵实际,以“五型”法院的创建为导向,系统演绎和谐法院的共建,将茶陵法院引领到了和谐司法的境界。
管用机制
为了促成和谐司法的实现,上任伊始,霍志刚同志马不停蹄,下乡镇,访百姓,摸透县况民情,同时深入庭室调研,了解院风警貌,迅速找准了品牌治院、和谐共建的突破口,通过院党组集思广益,将2008年定格为法院工作“规范年”,重点推出了以工作目标管理规范为主体的管人、管财、管物、管车、管事、管案等切实管用的六大管理制度。在规范机制的进程中,霍志刚同志坚持民主集中制,果断拍板将车辆集中院办公室统一调度,从而规范了管理,节约了开支,服务了审判;果断拍板保留传统经验,探索先进做法,转变管理方式,规范审查立案、排期开庭、审限跟踪、催办督办,全程实时监控整个司法进程,开启了审判流程管理的新境界;果断拍板推行案件质量跟踪评查制度,所有案件发生法律效力后统一送审判管理办公室,由案件质量评查员逐案予以评查,每月对案件评查情况通报一次,每季对案件评查情况讲评一次,奖优罚劣,促成了司法绩效跨越式提高。制度不在多,关键在落实,六大管理机制出台后,霍志刚同志率先垂范,党组班子以身作则,中层骨干模范遵守,全院上下令行禁止。尤其是每月重大工作,霍志刚同志始终坚持征求分管党组院领导意见,在上月底提前进行安排,重点列出工作内容,限定完成日期,明确责任庭室,指定牵头领导,跟踪督查落实,月底检查通报。一年来,通过管理机制的规范与落实,茶陵法院运作有序,院风警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
身体力行
霍志刚同志团结党组一班人提出了高远的治院目标,规范了管用的运作机制,激活了全院上下和谐司法为民的热情。在创建“五型”法院的进程中,他始终坚持治院必先治长,严下必先严上,对班子成员要求严格,对自己要求近乎苛刻。霍志刚同志以身作则,他常说:“领导就是导向,班子就是样子”,诚请班子成员“向我看齐、跟我干事、对我监督”,全体干警向班子成员看齐。霍志刚同志率先垂范,他带头学政治、学业务,做和谐司法的“弄潮人”,带头多办案,多办实事,多解决实际问题,做和谐司法的“贴心人”,带头艰苦奋斗,生活上向低标准看齐,做和谐司法的“正派人”,带头勤俭节约,经济上洁身自好,做和谐司法的“清白人”。霍志刚同志严于律己,他坚持原则,清正廉洁,铁面无私,时刻以党员标准、党员干部条件和党风廉政建设规章要求自己,严格依法办案,按规办事,对于说情打招呼从不网开一面,有时近乎不近人情。一年里,霍志刚同志坚持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收,给钱不要,保持了一个共产党员、党的干部和人民法官的高风亮节。公生明,廉生威,在霍志刚同志的模范带头下,全院上下士气高涨,和谐司法的新潮迅速掀起。
立竿见影
2008年是茶陵法院辉煌的一年,在霍志刚同志的带领下,茶陵法院以社会和谐为己任,大力加强审判工作,通过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协调融洽了民商关系,通过切实加强司法审查,监督维护了依法行政,通过深入攻破执行难关,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同时,将立案庭整合为审前方阵,将审管办、审监庭、纪检监察整合为监督方阵,将办公室、政工室、技术室、法警队等整合为服务方阵,通过三大方阵联袂互动和监督服务,确保了审判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一年来,霍志刚同志跟踪督阵,全院上下齐心协力,截止12月10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97件,审执结各类案件1389件,结案率为99.43%,诉讼标的达8636.67万元。其中,刑事案件265件454人,结案率为100%;民事案件912件,结案率为99.24%;行政诉讼案件11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1件;民商执行案件120件,执结率为100%,执结标的额达404.57万元。
一年来,霍志刚同志指挥有方,全院上下紧扣“审判工作、服务大局、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四大重点,着力提升当庭宣判率、案件调解率与服判息诉率,并降低发改率和申诉信访率,瞄准创建“五型”法院目标,大刀阔斧开展工作,多项司法绩效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同时各条战线捷报频传,在全市法院年度对口考核中,执行工作名列第四,刑事审判工作名列第三,民事审判工作名列第三,腰陂法庭工作名列第一,荣获全市法院“五型”人民法庭建设先进单位,而且立案庭获得全省法院“涉诉信访文明窗口”称号,腰陂人民法庭获得全省法院“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荣誉。
短短的一年中,霍志刚同志敏锐地把准司法为民的命脉,开创了茶陵法院和谐司法的新局面,用忠诚、智慧和心血创造性诠释了株洲中院在全市法院推行的创新型、规范型、和谐型、服务型、廉洁型等“五型”法院创建的内涵外延、司法价值和深远意义。有理由相信,往后的日子里,在创建“五型”法院的征途中,通过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茶陵法院一定会有新的创造、新的突破、新的发展,一定能够更快更高更强实现新的跨越。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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