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啊,你有救了!法官同志给你送来了救命钱!"
2008-11-26 09:43:46
吴老汉拿着法官送来的“救命钱”,哽咽地对已2年不会说一句话的老伴说:“老伴啊,你有救了!法官同志给你送来救命钱!俺替你谢谢法官!谢谢法官!”
     中国法院网讯 (邹旭、治山/文、图)  11月25日,在山东省莒南县人民医院的108重病号房间内,莒南县十字路镇小埠南村的老汉吴维川拿着法官送来17万元医疗费,哽咽地对已住院治疗2年还不能说话的老伴刘树梅说:“老伴啊,你有救了!法官同志给你送来了救命钱!俺替你谢谢法官!谢谢法官!”

  2006年11月21日,刘树梅因遭遇车祸,构成二级伤残,至今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说话,现在急需进行2-3万元的颅骨缺损修补术。因被告人陈某确无赔偿能力,莒南县法院今年5月25日判决的19.8万元赔偿款至今无法到位。两年来,吴维川老汉为了保住老伴的命,已向亲戚朋友借了10万多元的医疗费。如今老伴快到了颅骨缺损修补术的最佳期,可这次二、三万的手术费,实在是借不出钱了。为此,10天前,走投无路的吴维川老汉到莒南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立案后,发现此案只有17万元的理赔款可执行,可这17万的理赔款需经省保险公司审批,正常情况下最少也要一个多月的时间,这样刘树梅就会错过最佳手术期。

  莒南县法院院长吴清林知道此紧急情况后,亲自作出批示,要求执行局结合当前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科学有效的执行方法,半月内执结理赔款,绝对不许误了刘树梅的最佳手术期。

  为了争取在最短的时间为刘树梅执行来手术费,该院执行局局长李伟安排两个执行小组分头办理此案。一组去准备有关理赔手续,一组到县、市、省保险公司协调有关理赔事宜。两个执行小组的6位执行法官,经过10天的连续奔波,终于在刘树梅手术前拿到了理赔款。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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