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内部联动机制 引入社会支持机制 贯彻全程协调机制
老河口市法院三项机制促九成以上行政案件协调结案
2008-11-14 13:43:04
中国法院网讯 (王洪 万庆 曹志学) 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推出实行内部联动机制,引入社会支持机制,贯彻全程协调机制,着力化解“官民”矛盾,解决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和谐。今年初至11月,该院受理行政案件15件,审结11件,其中10件协调结案,协调比例达90.9%,且无上诉、上访情况发生。
实行内部联动机制。该院一直非常注重加强行政审判庭与各业务庭之间的沟通,依靠司法审判的合力优势,化解争议。特别是积极探索并推行了行政审判与民事审判相结合的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模式,即在处理行政和民事交叉案件的过程中,邀请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一起参与审理,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更利于解决矛盾纠纷。
引入社会支持机制。工作中,该院依法引入社会外部资源,促成各方协商一致,实现当事人合法理性的诉求。一是对受理的重大、敏感案件都及时向地方党委、人大汇报,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找出最合适的化解纠纷的办法,将矛盾减少到最低限度;二是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时,邀请陪审员全程参与处理,充分发挥好他们陪审员、监督员、调解员的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加强与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沟通和指导,借助其善于调解、利于协调、便于沟通的优势,及时联合各调解组织共同做工作,坚持调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解之以难,从根本上达到化解纠纷、息诉止争的目的。
贯彻全程协调机制。对起诉到法院的行政案件,该院始终坚持在庭前、庭中、庭后等环节进行全程协调。庭前通过走访当事人,认真听取各方意见,仔细分析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症结,寻求化解的结合点,尽力达成和解;庭中坚持庭审听证、居中说理、以案说法,启发引导等方式,化解矛盾争议,以达成共识;庭后采取再送一程的方法,适时召集双方当事人面对现实,正确权衡利弊和个人利害得失,帮助其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真正达到了胜败皆明、胜败皆服、案结事了。在今年审结的10件案件中,有5件庭前协调解决,4件庭中和解,在庭后帮助10余名行政相对人办理了后续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条,取得了显著成效。
实行内部联动机制。该院一直非常注重加强行政审判庭与各业务庭之间的沟通,依靠司法审判的合力优势,化解争议。特别是积极探索并推行了行政审判与民事审判相结合的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模式,即在处理行政和民事交叉案件的过程中,邀请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一起参与审理,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更利于解决矛盾纠纷。
引入社会支持机制。工作中,该院依法引入社会外部资源,促成各方协商一致,实现当事人合法理性的诉求。一是对受理的重大、敏感案件都及时向地方党委、人大汇报,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找出最合适的化解纠纷的办法,将矛盾减少到最低限度;二是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时,邀请陪审员全程参与处理,充分发挥好他们陪审员、监督员、调解员的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加强与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沟通和指导,借助其善于调解、利于协调、便于沟通的优势,及时联合各调解组织共同做工作,坚持调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解之以难,从根本上达到化解纠纷、息诉止争的目的。
贯彻全程协调机制。对起诉到法院的行政案件,该院始终坚持在庭前、庭中、庭后等环节进行全程协调。庭前通过走访当事人,认真听取各方意见,仔细分析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症结,寻求化解的结合点,尽力达成和解;庭中坚持庭审听证、居中说理、以案说法,启发引导等方式,化解矛盾争议,以达成共识;庭后采取再送一程的方法,适时召集双方当事人面对现实,正确权衡利弊和个人利害得失,帮助其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真正达到了胜败皆明、胜败皆服、案结事了。在今年审结的10件案件中,有5件庭前协调解决,4件庭中和解,在庭后帮助10余名行政相对人办理了后续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条,取得了显著成效。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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