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法院"望、闻、问、切" 强化审判监督效果好
2008-11-13 09:50:59
中国法院网讯 (刘景格)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在审理申诉再审案件中,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科学理念,始终坚持有错必纠的工作方针,切实把住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促进和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大胆实践,积极创新,探索出用“望、闻、问、切”审理再审案件的新路径。
“望”即仔细观察。在热情接待当事人的同时,要善于察言观色,不仅要观其表,更要察其里。眼睛是心灵的窗口,要用温暖的目光牢牢瞅住当事人的眼睛,以此洞察其内心世界。通过对当事人的言行客观分析、科学判断,做到由表及里,去伪存真,以便掌握案件的真实情况。
“闻”即耐心倾听。再审案件大多矛盾尖锐,当事人满肚子怨言,不满情绪溢于言表。案件审理难度大,上访、信访隐患更大。当事人有的是对法律的片面理解,更有甚者是对原审法官的误解,因而对当事人的倾诉要不厌其烦,耐心倾听,使其悲愤情绪予以释放,从而达到心态平和、情绪缓和、气氛温和、纷争调和之功效。
“问”即详细询问。涉诉欲赢乃人之天性,因而对当事人只说他方之错而不言自己之过就不难理解了。在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说后,要紧紧围绕案件事实,牢牢把握主导权,主动出击,详加询问,了解掌握事实的客观原貌,做到兼听则明,分辨是非,以理服人。
“切”即切中要害。在仔细观察、耐心倾听、详细询问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对症下药。组织案件原审法官当面释疑,以消除当事人的误解。对定案的主要事实、关键证据予以核查,切实做到事实清,是非明,以便公正裁判。同时认真进行释法析理,积极运用“成本核算”“换位思考”,引导当事人双方进行和解,真正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之目的。
“望、闻、问、切”方法实行一年多来,汝阳法院依法审结的申诉、再审案件中,未出现一起导致当事人信访、上访等矛盾激化的案件,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望”即仔细观察。在热情接待当事人的同时,要善于察言观色,不仅要观其表,更要察其里。眼睛是心灵的窗口,要用温暖的目光牢牢瞅住当事人的眼睛,以此洞察其内心世界。通过对当事人的言行客观分析、科学判断,做到由表及里,去伪存真,以便掌握案件的真实情况。
“闻”即耐心倾听。再审案件大多矛盾尖锐,当事人满肚子怨言,不满情绪溢于言表。案件审理难度大,上访、信访隐患更大。当事人有的是对法律的片面理解,更有甚者是对原审法官的误解,因而对当事人的倾诉要不厌其烦,耐心倾听,使其悲愤情绪予以释放,从而达到心态平和、情绪缓和、气氛温和、纷争调和之功效。
“问”即详细询问。涉诉欲赢乃人之天性,因而对当事人只说他方之错而不言自己之过就不难理解了。在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说后,要紧紧围绕案件事实,牢牢把握主导权,主动出击,详加询问,了解掌握事实的客观原貌,做到兼听则明,分辨是非,以理服人。
“切”即切中要害。在仔细观察、耐心倾听、详细询问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对症下药。组织案件原审法官当面释疑,以消除当事人的误解。对定案的主要事实、关键证据予以核查,切实做到事实清,是非明,以便公正裁判。同时认真进行释法析理,积极运用“成本核算”“换位思考”,引导当事人双方进行和解,真正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之目的。
“望、闻、问、切”方法实行一年多来,汝阳法院依法审结的申诉、再审案件中,未出现一起导致当事人信访、上访等矛盾激化的案件,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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