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法官到监狱上门接访 服刑人员当场息诉
2008-10-22 15:28:10
沙县法院法官到监狱接访。
     中国法院网讯 (曾雪梅 叶小燕)  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树形象”活动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近日,沙县法院到监狱上门接访,一名服刑人员当场表示息诉。

  申诉人朱某现年67岁,系一起失火案件的被告人,被沙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及附带民事赔偿18891元。判决生效后,朱某以无履行能力及被害人已得到赔偿为由提起申诉。法院调卷审查后,认为判决并无不当。

  为了确保申诉人能安心服刑,其家人能服判不上访,该院党组成员与立案庭法官一起到清流监狱上门接访。通过法官向申诉人耐心说理释法,申诉人朱某表示对法院判决没有意见,不再申诉,会安心服刑,并发自内心地感谢政府和法院的关心。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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