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法院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和解达九成
2008-10-13 14:28:26
陪审员深入企业参与执行和解工作。
   中国法院网讯(谢昌炜) 今年以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执行的新机制。人民陪审员不仅参与案件的审判,而且积极参与一些疑难案件的执行,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截至目前,该院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20件,执行和解18件,和解率达90%。其中,被执行人已按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或者部分履行的为17件,自动履行率超过了94%。

  该院建立和完善了人民陪审员的协助执行和解机制,针对具体执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及有抗拒执行的苗头时,及时邀请人民陪审员到场协助参与执行和解,有效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促进了案件的积极履行。这一做法即增强和解程序的透明度,确保执行和解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同时由陪审员担任特邀和解员,可以充分发挥其密切联系群众、中立守衡的优势,更好地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如发现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等现象可以直接向院纪律监察室提出处分建议,有效杜绝执行人员违法执行现象。在此基础上,该院通过定期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等形式,主动接受人民陪审员的执法监督。该院还通过人民陪审员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让社会和群众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发挥执行合力的作用,促进人民法院对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减少涉诉信访。截至日前,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有效处理了涉诉信访苗头案件6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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