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 实现法院事业大发展
2008-09-11 15:03: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忠文
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明确了政法工作的前进方向,解决了政法工作中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新时期指导政法工作的政治纲领和行动指南。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对于做好政法工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通过扎实有效地学习有关文章,笔者认为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找准人民法院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必须要始终坚持紧扣一个中心,做到三个注重,强化五种意识,瞄准两个提高,进而实现干警思想大解放、法院工作新跨越和审判事业大发展。
一、以队伍建设为中心,夯实法院事业大发展的基础
“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人最关键,只有充分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才能促进法院的大发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坚持以队伍建设中心,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夯实法院大发展的基础。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法院和廉诚专博型法官队伍的要求,在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加强廉洁自律等方面实现新突破。首先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要积极倡导勇于作为,敢于负责的精神,从班子成员做起,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班子的表率作用,形成班子整体合力;通过旗帜鲜明地强化争先创优增强向心力,通过带头示范做表率增强说服力,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增强感召力。然后坚持层层帮带,狠抓中层干部和干警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岗位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司法技能,努力造就一批思想品德端正、司法业务娴熟、职业操守高尚的职业化法官队伍。
二、坚持“三个至上”,做到“三个注重”,保证法院事业大发展的方向
一是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把活动成效落实到忠实践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行动上,为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最佳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注重以司法为民为标准评价工作实绩,认真抓好本职工作。要坚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把活动成效落实到创造一流业绩的行动上,努力争当“优秀法院”和“优秀法官”;
三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注重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树立法律的权威和法制的尊严。要坚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专项教育整改活动结合起来,把活动成效落实到转变作风上,彻底解决司法不文明、案件质量不高、法律效果不好和社会效果不佳等问题。
三、强化五种意识,凝聚法院事业大发展的内在动力
一是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司法工作中要跳出法院看法院,不能关起门来搞审判,要讲党性、讲原则、讲政治、讲法律,不仅要有法律智慧,更要有政治智慧,要努力实现政治与法治的有机统一;要摒弃法律使用上的机械发条主义,全面把握法律的精髓和立法的本意,努力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要摒弃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的错误观念,牢固树立审判工作服从服务于大局的理念,把法院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去谋划、去推进;要正确处理个案与法院整体工作、法院工作与社会大局的关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是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进步的灵魂,也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发展的内在动力,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终究会一事无成。因此人民法院要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确立“敢字当先”的工作思路,要以创新精神和无畏气魄推进法院工作机制改革,尤其是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方面,既要建立基层社会矛盾的综合协调机制,又要在法院内部大胆改革,多方入手,构建和谐社会。要大胆探索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追求案结事了。要大胆进行司法管理的理性探索,建立并逐步完善科学合理、公正高效的绩效考评体系,充分调动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热情。
三是进一步强化和谐意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最终落脚点还在于社会和谐进步。因此在活动中,人民法院要综合平衡各种社会法律关系,注重运用和谐方式来处理矛盾和纠纷,更好地引导群众以和谐方式理性地处理问题,不断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全面落实“全程调解”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多渠道解决矛盾的调解机制,坚持“能判则判,该调则调,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深化“判前说法、判后答疑”工作,不断扩大调解范围,努力创新调解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促进和谐的作用;要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切入点,以确保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立足点,加强司法保障,通过依法充分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四是进一步强化民生意识。要牢固树立民生意识和科学发展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处理每一起案件时都要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使审判执行工作造福于民;要破除对情与法关系的片面理解,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带着善良和良知办理案件,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要强化司法为民理念,深入民间,了解民意,倾听民生,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起诉难、申诉难和执行难等问题;要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精髓,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要多推司法便民之举、多拓司法亲民之路、多谋司法护民之策、多求司法利民之效,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功能的基本需求,让人民群众能够直接感受和享受到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成果。
五是进一步强化廉洁意识。法官是居中的裁决者,但法官队伍中部分害群之马,被美色挡住了视线,让权利麻痹了头脑,让金钱磨灭了良心,充当了权、钱、色的奴隶,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办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和司法权威。因此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一定要注重发挥廉政文化的导向、教育和激励作用,多层次做好廉政文化建设规划,确立法院廉政文化精髓,多视角创新廉政文化建设载体,丰富法院廉政文化形式,多渠道抓好廉政文化教育,拓展法院廉政文化内容;要以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为重点,抓好干警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加大惩处力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改善法官待遇,齐抓共管,从严防范,确保司法队伍的清正廉洁。
四、瞄准“两个提高”,明确法院事业大发展的目标
一是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不仅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对社会政治生活的知情权,还期待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权;不仅要求执法公正,还期待公开透明;不仅要求社会平安,还期待社会和谐;不仅要求提供社会服务,还期待态度热情、优质高效。因此,人民法院要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断提升工作标准,改进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以适应新形势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
二是进一步提高司法管理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要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为契机,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注重制度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并下大力气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大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力度,强化以政治处牵头的队伍管理,以立案庭牵头的审判流程管理,以质效办牵头的案件质量效率管理,以行政科牵头的后勤保障管理,以办公室牵头的司法政务综合管理;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全面协调,统筹兼顾,着力通过创新一批新办法,完善一批新规范,解决一批新问题,进一步提高法院司法管理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作者单位: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一、以队伍建设为中心,夯实法院事业大发展的基础
“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人最关键,只有充分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才能促进法院的大发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坚持以队伍建设中心,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夯实法院大发展的基础。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法院和廉诚专博型法官队伍的要求,在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加强廉洁自律等方面实现新突破。首先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要积极倡导勇于作为,敢于负责的精神,从班子成员做起,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班子的表率作用,形成班子整体合力;通过旗帜鲜明地强化争先创优增强向心力,通过带头示范做表率增强说服力,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增强感召力。然后坚持层层帮带,狠抓中层干部和干警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岗位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司法技能,努力造就一批思想品德端正、司法业务娴熟、职业操守高尚的职业化法官队伍。
二、坚持“三个至上”,做到“三个注重”,保证法院事业大发展的方向
一是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把活动成效落实到忠实践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行动上,为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最佳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注重以司法为民为标准评价工作实绩,认真抓好本职工作。要坚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把活动成效落实到创造一流业绩的行动上,努力争当“优秀法院”和“优秀法官”;
三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注重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树立法律的权威和法制的尊严。要坚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专项教育整改活动结合起来,把活动成效落实到转变作风上,彻底解决司法不文明、案件质量不高、法律效果不好和社会效果不佳等问题。
三、强化五种意识,凝聚法院事业大发展的内在动力
一是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司法工作中要跳出法院看法院,不能关起门来搞审判,要讲党性、讲原则、讲政治、讲法律,不仅要有法律智慧,更要有政治智慧,要努力实现政治与法治的有机统一;要摒弃法律使用上的机械发条主义,全面把握法律的精髓和立法的本意,努力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要摒弃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的错误观念,牢固树立审判工作服从服务于大局的理念,把法院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去谋划、去推进;要正确处理个案与法院整体工作、法院工作与社会大局的关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是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进步的灵魂,也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发展的内在动力,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终究会一事无成。因此人民法院要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确立“敢字当先”的工作思路,要以创新精神和无畏气魄推进法院工作机制改革,尤其是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方面,既要建立基层社会矛盾的综合协调机制,又要在法院内部大胆改革,多方入手,构建和谐社会。要大胆探索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追求案结事了。要大胆进行司法管理的理性探索,建立并逐步完善科学合理、公正高效的绩效考评体系,充分调动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热情。
三是进一步强化和谐意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最终落脚点还在于社会和谐进步。因此在活动中,人民法院要综合平衡各种社会法律关系,注重运用和谐方式来处理矛盾和纠纷,更好地引导群众以和谐方式理性地处理问题,不断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全面落实“全程调解”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多渠道解决矛盾的调解机制,坚持“能判则判,该调则调,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深化“判前说法、判后答疑”工作,不断扩大调解范围,努力创新调解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促进和谐的作用;要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切入点,以确保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立足点,加强司法保障,通过依法充分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四是进一步强化民生意识。要牢固树立民生意识和科学发展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处理每一起案件时都要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使审判执行工作造福于民;要破除对情与法关系的片面理解,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带着善良和良知办理案件,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要强化司法为民理念,深入民间,了解民意,倾听民生,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起诉难、申诉难和执行难等问题;要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精髓,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要多推司法便民之举、多拓司法亲民之路、多谋司法护民之策、多求司法利民之效,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功能的基本需求,让人民群众能够直接感受和享受到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成果。
五是进一步强化廉洁意识。法官是居中的裁决者,但法官队伍中部分害群之马,被美色挡住了视线,让权利麻痹了头脑,让金钱磨灭了良心,充当了权、钱、色的奴隶,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办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和司法权威。因此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一定要注重发挥廉政文化的导向、教育和激励作用,多层次做好廉政文化建设规划,确立法院廉政文化精髓,多视角创新廉政文化建设载体,丰富法院廉政文化形式,多渠道抓好廉政文化教育,拓展法院廉政文化内容;要以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为重点,抓好干警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加大惩处力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改善法官待遇,齐抓共管,从严防范,确保司法队伍的清正廉洁。
四、瞄准“两个提高”,明确法院事业大发展的目标
一是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不仅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对社会政治生活的知情权,还期待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权;不仅要求执法公正,还期待公开透明;不仅要求社会平安,还期待社会和谐;不仅要求提供社会服务,还期待态度热情、优质高效。因此,人民法院要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断提升工作标准,改进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以适应新形势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
二是进一步提高司法管理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要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为契机,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注重制度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并下大力气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大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力度,强化以政治处牵头的队伍管理,以立案庭牵头的审判流程管理,以质效办牵头的案件质量效率管理,以行政科牵头的后勤保障管理,以办公室牵头的司法政务综合管理;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全面协调,统筹兼顾,着力通过创新一批新办法,完善一批新规范,解决一批新问题,进一步提高法院司法管理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作者单位: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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