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 彰显人性关怀
——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纪实
2008-09-01 16:11: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钟旭
 

    云南省红河州的广大刑事法官深刻认识刑事审判所担负的重要使命,他们一方面依法认真履行刑事审判职责,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刑事审判活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以一种开阔的思维,跳出审判业务工作的思维定势,结合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开展,不断深化对刑事审判工作规律性的认识,着力转变陈旧的、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刑事司法理念,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衡量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标准,通过对具体个案的审判,使刑事犯罪受到惩处,使人民利益得到维护,使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彰显,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

             针对犯罪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该宽则宽

    “李培荣的案子判下来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真的?太好了!真是没有想到呵!”

    在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上乍甸村,村民之间这样传递着这个消息。

    去年,上乍甸村村民李培荣将自己21岁的儿子李华明杀死在家中。案发后,附近村寨的2000多名村民联合签名上书,请求从轻处理李培荣。

    无独有偶,2007年春节期间在蒙自县文澜镇大台子村委会,也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件,因为长期积怨和一场争执,儿子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这天,李保继跟往常一样干完活后在家吃晚饭,这时在外村做客喝得醉醺醺的父亲李跃华回到家中。李跃华一拐一扭的进了院子,二话不说便把儿子正在吃的饭菜倒在了狗盆里喂狗。这样的情况已经是多次了,懂事的儿子从来都不与老子计较,“而此时,李保继实在无法忍受了”,李保继的母亲说,儿子与父亲开始了争吵,在家人和邻居的劝说下,李保继强忍着怒气到了厨房躲避,可李跃华觉得怨气难消,从院子里不停的责骂着回房间,也许在酒精的刺激下,李跃华突然走出房间操起了一把镰刀冲到厨房,找到躲在厨房的儿子,便叫骂着挥刀砍去。被父亲逼急了的儿子抢下父亲手中的镰刀,愤怒的他不知向父亲砍了多少刀,直到父亲倒在血泊中才清醒过来。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李保继自知难逃罪责,案发后,在他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等待法律的严厉制裁。  

    “这个背时鬼,(指李跃华,作者注)平时就恶霸相邻,吃喝玩赌,不管田地,不理家务,确实可恶!”李保继的奶奶对我们说。

    “那没人管管他吗?”我们问。

    “哪个敢管哦,管了就被他打!他连他的老娘、老婆、小娃都打!”一个村民说。

    李保继家发生了命案,法官的案头上却收到了该村大部分村民集体签名的所谓“请求书”??请求法院对李保继从轻处罚。而李保继的母亲和奶奶也多次到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向承办案件的法官跪求从轻处罚被告人李保继,哭诉李跃华的诸多不是。合议庭的法官们经过调查走访,依法对被告人李保继进行了判决,李保继犯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二审维持原判。

    这两起案件,都是父子之间因经常性的矛盾纠纷和长期的积怨不和导致了惨剧的发生,两个家庭因此破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可是不少人却有这样的疑问:不是自古就有“杀人偿命”的说话吗?两这起案件都是故意杀人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有期徒刑8年是不是判得太轻了呢?因为他们杀死的是自己亲人,有的人可能还要问,是不是杀死亲人都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呢?

    “这样判决的事实,是根据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情节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的。”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李才学副院长告诉记者。李才学说,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基本内涵,就是针对犯罪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既不能片面强调从严,以致打击面过宽,也不能片面强调从宽,以致打击不力。在这两起案件中,被告人都具有法定和酌定的从轻和减轻处罚情节,人民法院对他们减轻处罚,甚至适用缓刑,是有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的,也是得到人民群众普遍认同的,较好地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要求。而对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影响社会稳定,累犯、毒品再犯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两抢一盗”等就作为从严打击的对象。

                    突出打击重点 体现从严惩处

   多年以来,红河中院坚持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对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累犯、教唆犯,要坚持依法严惩,应当判处重刑、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特别是对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性的抢劫等侵财犯罪、毒品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影响社会公安、扰乱人心的刑事犯罪,必须始终保持“严打”态势不放松,依法从快从重加以处理。

    2007年9月21日,石屏县公安局民警在异龙镇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从他们驾驶的尼桑轿车驾驶副座处查获冰毒11.89千克。经查明,四人是从景洪市出发,要将冰毒运送到湖南省。今年3月12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四名被告人运输毒品罪成立,分别处于3名罪犯死刑(其中两两名被告人缓刑二年执行),另一名被告人(从犯)判有期徒刑15年。

    8月13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今年2月21日发生在红河县的 “灭门案”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李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入户劫走他人数额巨大的钱财,并致5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杀人罪,且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两件案件的判决结果在当地群众引起强烈的反响,得到了老百姓的普遍称赞。有一旁听的老乡说:“这个判决公正!我觉得像这样没有人性的人就该杀!”

    “宽严相济,宽和严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根据新形势下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犯罪现实来理解认识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社会治安形势,同时考虑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适时调整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晋明对记者说。“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对抗,促进和谐,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才是刑事工作的目的。”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红河州的贯彻,既改变过去长期以来形成的从严从重打击的思维方式和模式定位,也有效地防止宽大无度无边,放纵犯罪问题的可能发生。通过轻缓化、人性化地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以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大众对公平与正义的期望。

    构建和谐社会,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有罪人员,同样需要予以足够的重视。宽严相济,既震慑了罪犯,又给有罪之人以悔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为和谐社会提供了安定的环境,法律是保障人权的,而之所以要保障人权,源于对人的爱!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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