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监督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
——云南省腾冲县人民法院健全监督工作纪实
2008-08-28 15:12: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段耀春
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云南省腾冲县人民法院不断细化和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全面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行使以及其他法院工作的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司法公正在更大程度上得到实现。
内部监督: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腾冲法院针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在提高案件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做到实体裁判公正,办案程序合法,裁判文书规范,确保司法公正。
推进案件质量管理。修订案件质量管理规定,制定《诉讼文书格式标准》,科学设置审判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以公正指标、效率指标、裁判文书制作技术指标和卷宗制作指标为量化标准,全面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全面落实《人民法院第二个年改革纲要》精神,积极稳妥地探索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修改审委会议事规则,实行例会制,规范议事决策机制,切实提高审委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质量。坚持院庭两级质量讲评制度。由院庭领导分别就审判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和不是,在全院和本部门内进行讲评,切实提出改进意见。强化庭长管理案件的职责。除常规的分案、排期外,庭长通过指导法官庭前准备、参与调解、驾驭庭审,主持合议庭评议和签发调解书等环节,主导案件审理方向,对案件实行审核把关。
全面推行审务公开。推进庭审方式改革,按照依法公开、及时公开、按时公开的原则,做到公开开庭,公开举证、质证,公开审判,裁判文书公开,公开执行,将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置于多途径、多方式的社会监督之下。实行在本院门户网站刊登排期开庭公告,机关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的当天开庭情况,在法院信息公开网公开本院服务指南、工作动态等,落实好司法公开制度。
规范裁判文书标准。将裁判文书制作作为审判质量考核指标,提高法官制作裁判文书意识。院、庭长通过签发裁判文书,对裁判文书实行审核把关。实现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利用本院门户网站这个平台,公开裁判文书,以便在更大范围内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及舆论的监督。
推行优质案件评比活动。发挥优质案件评比对全院审判工作的“引擎”意义,内外辐射效应和对法官职业化的促进作用。倡导优质案件类型的多样化,对能够反映有关事实调查、证据认定等方面好的审判经验和工作方法、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社会效果好的案件。研究室通过信息过程管理、司法统计、交流沟通等多种渠道,加强对优质案件的提前介入,及时掌握和了解信息,必要时组织法官参加庭审观摩。增强后续调研的及时性和主动性,对一些优质案件,注重从法制宣传、司法建议等角度进行开发利用。对积极参与个案调研的,在业绩考核中给予专项加分。
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工作。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意见》,审判监督庭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对审判活动进行全方位的考核管理,共评查各类案件669件,评查率为90.40%,其中优秀案件612件,优秀率达91.48%。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自2008年4月1日实施后,该院将审判监督管理的关口前移,审判监督庭进行职能转换,建立科学的、立体化的案件监督管理体系。规定本院审结案件在每月15日前将上月结案卷宗移交审监庭进行评查,评查结束后对所结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别给各部门进行反馈,并责成其整改,复查合格方可进行归档,实现以检查监督为主向检查监督与督促整改并重的转变。
加强执行监督。执行工作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实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做到“穷尽可执行财产,穷尽可采取措施,穷尽可适用方法”。重大事项的办理实行合议制度。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变卖,实行委托评估,公开拍卖。加强执行款物管理,推行执结案件报批制度。
健全科学统一的审判流程计算机管理机制。该院充分发挥局域网的监督作用,建立以案件审判为核心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实现对案件审判的全程跟踪与管理,全面监控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所有执行案件同时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
队伍监督:打造一支公正廉洁队伍
腾冲法院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加强队伍管理力度,从落实规范化建设入手,进一步完善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人民法院队伍。
推进司法规范建设。制定并完善了各项工作的《作业程序》,规范司法决策机制,规范部门岗位职责,规范办公环境秩序,从而协调好人民法院内部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到立案、审判、执行和审判监督各个环节之间、各项审判工作之间,既分工又合作,既制约又配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保障司法审判管理权、司法政务管理权的和谐规范运行。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一个季度一个专题的主题教育及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的教育机制。坚持层层签订责任书,规范法官行为,建立起法官与律师和当事人的“防火墙”等方面的防范机制。坚持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惩治机制。坚持政治上关心法官、精神上鼓励法官、生活上照顾法官的保障机制。努力构建具有法院特点的教育、防范、惩治和保障工作机制。 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廉政文化建设。通过组织法官徒步翻越高黎贡山北斋公房体验远征军抗战的艰辛,聆听农民作家段培东到法院的腾冲抗战讲座,认真学习《党章》,参与升国旗重温入党誓词、到国殇墓园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自己的爱国主义情感和民族精神,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增强了党性观念。
健全完善业绩考评制度。经过认真梳理修订本院的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以岗位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综治维稳责任制考核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还要建立起与法官职业相适应的晋升晋级机制。
外部监督:营造公正司法良好氛围
腾冲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从自身上找原因,把外部监督转化为促进法院工作开展的动力。
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以《监督法》为标准,严格要求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的理念。邀请代表旁听庭审,出台《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规定》,规定实行法院邀请与代表个人主动要求相结合、定期邀请与特别安排相结合,邀请活动每年不少于十次。2008年来已4次邀请20多名县乡人大代表参与旁听庭审,人大代表旁听后对庭审进行测评并与法官进行座谈。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以便人大及时掌握和了解法院的工作动态,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加强与乡镇人大主席团沟通联系。编辑内部资料《边地审判通讯》将法院季度工作向乡镇人大主席团进行通报,要求派驻乡镇的七个人民法庭平时加强对辖区乡镇人大主席团联系,争取乡镇人大主席团对法庭工作的支持。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
接受法律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推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2008年,该院决定以审判委员会改革为契机,邀请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讨论,充分阐明检察院的意见并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主动接受法律监督,提高案件审判质量起到积极意义。
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实现人民陪审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的规定,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给予量化,作为一项内部综合考核指标,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15件 17人次。
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抓好立案、信访“司法为民”第一窗口的建设,落实诉前指导、举证指导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引导人民群众采用正确的态度理解法律、对待纠纷,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义务。牢固树立并形成“人人都是接待员、天天都是接待日”的局面,扩大信访格局,畅通信访渠道,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接待群众来访1264人次,处理来信4件,做到确保无因工作失误或不当而导致影响社会安定的事件发生。
加强舆论监督。加强与新闻机构的沟通与合作,邀请新闻机构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宣传法院,监督法院,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各种媒体上刊发案例宣传60多篇,制作电视专题片6期在腾冲县电视台《腾冲法治》栏目播出,既起到很好的法律宣传效果,又为人民群众监督法院工作增添了新的渠道。
2008年来,该院先后被云南省委政法委授予“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单位”、被保山市政法委评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集体”、被保山中院评为“优秀法院”、腾冲县委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固东法庭庭长马显文被云南省高院评为“全省十佳人民法官”,5个集体和16人次受到上级的记功、表彰和奖励。
一面面锦旗,一张张奖状,承载着腾冲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来健全监督工作,促进法院工作取得的成果,反映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
内部监督: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腾冲法院针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在提高案件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做到实体裁判公正,办案程序合法,裁判文书规范,确保司法公正。
推进案件质量管理。修订案件质量管理规定,制定《诉讼文书格式标准》,科学设置审判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以公正指标、效率指标、裁判文书制作技术指标和卷宗制作指标为量化标准,全面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全面落实《人民法院第二个年改革纲要》精神,积极稳妥地探索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修改审委会议事规则,实行例会制,规范议事决策机制,切实提高审委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质量。坚持院庭两级质量讲评制度。由院庭领导分别就审判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和不是,在全院和本部门内进行讲评,切实提出改进意见。强化庭长管理案件的职责。除常规的分案、排期外,庭长通过指导法官庭前准备、参与调解、驾驭庭审,主持合议庭评议和签发调解书等环节,主导案件审理方向,对案件实行审核把关。
全面推行审务公开。推进庭审方式改革,按照依法公开、及时公开、按时公开的原则,做到公开开庭,公开举证、质证,公开审判,裁判文书公开,公开执行,将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置于多途径、多方式的社会监督之下。实行在本院门户网站刊登排期开庭公告,机关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的当天开庭情况,在法院信息公开网公开本院服务指南、工作动态等,落实好司法公开制度。
规范裁判文书标准。将裁判文书制作作为审判质量考核指标,提高法官制作裁判文书意识。院、庭长通过签发裁判文书,对裁判文书实行审核把关。实现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利用本院门户网站这个平台,公开裁判文书,以便在更大范围内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及舆论的监督。
推行优质案件评比活动。发挥优质案件评比对全院审判工作的“引擎”意义,内外辐射效应和对法官职业化的促进作用。倡导优质案件类型的多样化,对能够反映有关事实调查、证据认定等方面好的审判经验和工作方法、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社会效果好的案件。研究室通过信息过程管理、司法统计、交流沟通等多种渠道,加强对优质案件的提前介入,及时掌握和了解信息,必要时组织法官参加庭审观摩。增强后续调研的及时性和主动性,对一些优质案件,注重从法制宣传、司法建议等角度进行开发利用。对积极参与个案调研的,在业绩考核中给予专项加分。
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工作。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意见》,审判监督庭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对审判活动进行全方位的考核管理,共评查各类案件669件,评查率为90.40%,其中优秀案件612件,优秀率达91.48%。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自2008年4月1日实施后,该院将审判监督管理的关口前移,审判监督庭进行职能转换,建立科学的、立体化的案件监督管理体系。规定本院审结案件在每月15日前将上月结案卷宗移交审监庭进行评查,评查结束后对所结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别给各部门进行反馈,并责成其整改,复查合格方可进行归档,实现以检查监督为主向检查监督与督促整改并重的转变。
加强执行监督。执行工作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实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做到“穷尽可执行财产,穷尽可采取措施,穷尽可适用方法”。重大事项的办理实行合议制度。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变卖,实行委托评估,公开拍卖。加强执行款物管理,推行执结案件报批制度。
健全科学统一的审判流程计算机管理机制。该院充分发挥局域网的监督作用,建立以案件审判为核心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实现对案件审判的全程跟踪与管理,全面监控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所有执行案件同时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
队伍监督:打造一支公正廉洁队伍
腾冲法院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加强队伍管理力度,从落实规范化建设入手,进一步完善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人民法院队伍。
推进司法规范建设。制定并完善了各项工作的《作业程序》,规范司法决策机制,规范部门岗位职责,规范办公环境秩序,从而协调好人民法院内部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到立案、审判、执行和审判监督各个环节之间、各项审判工作之间,既分工又合作,既制约又配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保障司法审判管理权、司法政务管理权的和谐规范运行。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一个季度一个专题的主题教育及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的教育机制。坚持层层签订责任书,规范法官行为,建立起法官与律师和当事人的“防火墙”等方面的防范机制。坚持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惩治机制。坚持政治上关心法官、精神上鼓励法官、生活上照顾法官的保障机制。努力构建具有法院特点的教育、防范、惩治和保障工作机制。 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廉政文化建设。通过组织法官徒步翻越高黎贡山北斋公房体验远征军抗战的艰辛,聆听农民作家段培东到法院的腾冲抗战讲座,认真学习《党章》,参与升国旗重温入党誓词、到国殇墓园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自己的爱国主义情感和民族精神,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增强了党性观念。
健全完善业绩考评制度。经过认真梳理修订本院的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以岗位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综治维稳责任制考核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还要建立起与法官职业相适应的晋升晋级机制。
外部监督:营造公正司法良好氛围
腾冲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从自身上找原因,把外部监督转化为促进法院工作开展的动力。
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以《监督法》为标准,严格要求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的理念。邀请代表旁听庭审,出台《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规定》,规定实行法院邀请与代表个人主动要求相结合、定期邀请与特别安排相结合,邀请活动每年不少于十次。2008年来已4次邀请20多名县乡人大代表参与旁听庭审,人大代表旁听后对庭审进行测评并与法官进行座谈。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以便人大及时掌握和了解法院的工作动态,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加强与乡镇人大主席团沟通联系。编辑内部资料《边地审判通讯》将法院季度工作向乡镇人大主席团进行通报,要求派驻乡镇的七个人民法庭平时加强对辖区乡镇人大主席团联系,争取乡镇人大主席团对法庭工作的支持。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
接受法律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推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2008年,该院决定以审判委员会改革为契机,邀请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讨论,充分阐明检察院的意见并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主动接受法律监督,提高案件审判质量起到积极意义。
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实现人民陪审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的规定,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给予量化,作为一项内部综合考核指标,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15件 17人次。
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抓好立案、信访“司法为民”第一窗口的建设,落实诉前指导、举证指导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引导人民群众采用正确的态度理解法律、对待纠纷,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义务。牢固树立并形成“人人都是接待员、天天都是接待日”的局面,扩大信访格局,畅通信访渠道,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接待群众来访1264人次,处理来信4件,做到确保无因工作失误或不当而导致影响社会安定的事件发生。
加强舆论监督。加强与新闻机构的沟通与合作,邀请新闻机构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宣传法院,监督法院,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各种媒体上刊发案例宣传60多篇,制作电视专题片6期在腾冲县电视台《腾冲法治》栏目播出,既起到很好的法律宣传效果,又为人民群众监督法院工作增添了新的渠道。
2008年来,该院先后被云南省委政法委授予“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单位”、被保山市政法委评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集体”、被保山中院评为“优秀法院”、腾冲县委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固东法庭庭长马显文被云南省高院评为“全省十佳人民法官”,5个集体和16人次受到上级的记功、表彰和奖励。
一面面锦旗,一张张奖状,承载着腾冲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来健全监督工作,促进法院工作取得的成果,反映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