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两调互动” 实现和谐共赢
衢州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有章法出成效
2008-08-26 15:14:20
     中国法院网讯 (周晓清)  浙江省衢州市两级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中,始终以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为目标,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对接和互动,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近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衢州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相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建立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席会议等多项制度,为推动诉调互动,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制度保障。

  全市法院充分认识诉调互动的重要性,着力探索在立案接待大厅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并在辖区党委的组织协调下,建立了以人民法庭、派出所、乡镇等相关单位相互协作的诉调对接机制,取得较好的效果。一方面,全市法院积极参与协助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如江山市廿八都镇曾发生一起房屋权属纠纷,当事人多次到镇里反映情况,如处理不当将引发越级信访。为妥善处理这一纠纷,该镇领导请求法庭对调处进行指导。江山法院峡口法庭迅即派出干警参与指导,认真解释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双方当事人认识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接受了镇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方案,及时化解平息了纠纷。另一方面,在诉讼调解中,全市法院根据案件不同情况,把一些法律关系不复杂、事实较简单的民事纠纷,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或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以最简单、经济、快捷的方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在审理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案件中,原被告系父子关系,考虑到案件当事人的亲情关系,承办法官邀请人民调解员和村干部协助调解,通过法官阐释法理,调解员讲述情理,村干部在旁劝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得到了缓解,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了协议内容。

  全市法院还积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今年已举办业务培训10期,受训人员达到800多名。由于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从去年至今,全市已有2个法庭、5名法官被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奖励。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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