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兴趣违法造枪 为利益买卖枪支
2008-08-25 14:35:36
中国法院网讯 (刘国勋)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被告人赵继生、徐廷飞、韩学举有期徒刑六年、四年、二年。
被告人赵继生幼时即对枪支结构有较大兴趣,2006年7、8月份至2007年9月,利用在某织布厂当机修工的便利条件,使用单位的工具和部分机器零部件非法制造了两只单筒猎枪;加工弹壳40余颗,利用火炮(纸)、拆开鞭炮获取的黑火药和小钢珠进行子弹的制作。2008年2月13日,徐廷飞用摩托车与赵继生交换了其中的一把短猎枪和十发自制子弹,另一支枪后也同时卖给了徐国(另案处理)。2008年春节前后的一天傍晚,赵继生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韩学举双筒猎枪8发子弹。经鉴定,涉案的三支枪均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的枪支,具有杀伤力。
禹会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继生、徐廷飞、韩学举都明知枪支是国家管制很严厉的物品,赵继生非法制造并予以出卖、徐廷飞、韩学举明知而购买,其中韩学举具有投案自首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赵继生幼时即对枪支结构有较大兴趣,2006年7、8月份至2007年9月,利用在某织布厂当机修工的便利条件,使用单位的工具和部分机器零部件非法制造了两只单筒猎枪;加工弹壳40余颗,利用火炮(纸)、拆开鞭炮获取的黑火药和小钢珠进行子弹的制作。2008年2月13日,徐廷飞用摩托车与赵继生交换了其中的一把短猎枪和十发自制子弹,另一支枪后也同时卖给了徐国(另案处理)。2008年春节前后的一天傍晚,赵继生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韩学举双筒猎枪8发子弹。经鉴定,涉案的三支枪均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的枪支,具有杀伤力。
禹会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继生、徐廷飞、韩学举都明知枪支是国家管制很严厉的物品,赵继生非法制造并予以出卖、徐廷飞、韩学举明知而购买,其中韩学举具有投案自首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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