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司法裁判更人性化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和谐司法促进“案结事了”
2008-08-21 16:47: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祁云奎
前不久,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苏云在进行法庭调查之前,看到一位上了年纪的当事人在法庭上吃油条。原来,老人怕耽误法庭调查的事,顾不上吃早饭,骑了两个小时自行车才赶到法院。他没钱请律师,只能自己来法庭参加调查。了解情况后,苏庭长就安慰他说:“时间还不到,您先把早饭吃了吧!”说着,苏庭长就示意书记员给老人倒杯开水。喝完第一杯,书记员又给他倒上第二杯……
法庭调查开始了,法官还没来得及提问,老人便哭了。为了反映村里乱占耕地的违法现象,老人跑了很多部门,遇到的多是冷眼和推诿。在法庭上,法官的一番安慰和体贴,令他十分感动。
这位老人的经历,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济南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追求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法官李予会在执行一起返还欠款纠纷案中,得知被执行人林某已经改名换姓,眼下正在济南以国内知名企业管理专家身份讲学的消息后,立即与另一名执行法官找到林某入住的宾馆。出示证件、核对身份后,李予会法官并不急于对他采取强制措施,而是推心置腹地开导他:“法院充分考虑到你的学者身份,我们没有穿制服来找你,也没有在公开场合对你采取强制措施,目的是维护你的学术声誉,希望你抓紧时间把钱还上,也好安心做学问……”李予会法官的一番话,使林某深受启发,当即在济南找了担保人。很快,林某就在承诺期限内交清了欠款,一起3年之久的积案得以圆满执结。
理念孕育思路。济南南部山区山高路远,交通不便,一些当事人来法院打一场官司,往返要走上百里的山路。济南法院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在当地设立了很多办案点,定期派法官到那里立案和就地开庭审案,此举从根本上减轻了群众诉累。据统计,近3年来济南法院走出法庭,来到百姓中间巡回开庭501场(次),内容涉及相邻关系、土地承包、人身损害赔偿、赡养等纠纷。这一做法不仅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街道社区,化解在田间地头,还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
以人为本,为司法手段破解发展难题注入了力量。2008年7月,济南中院在执行“济南商业腾房第一案”过程中,充分考虑此案涉及650户业主、319家供货商和上千名员工切身利益等情况,确定了一条“让有实力公司接手海蔚商场,从而实现平稳过渡”的执行思路,最终既腾空了2.1万平米的商场,又促成了省内一家有实力的公司接手海蔚商场,使1000多名商场员工得到妥善安置,此案的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誉为“无震荡执行”。
为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济南中院出台《进一步加强审判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努力让每一份司法裁判都沾满泥土的芬芳。
来自济南农村的孙某和周某都是年逾花甲的老人,因为相邻关系纠纷而闹上法庭。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对损坏房屋的修复费问题产生争议,均要求进行技术鉴定。原被告都是农民,高达几千元的技术鉴定费用最后不管由谁出,都是一笔沉重的经济负担。就在案件陷入僵局的时候,主审法官从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角度考虑,找来一名当地经验丰富的泥瓦匠,对本案中的损坏房屋进行现场评估,双方对评估结果欣然接受。最后,没花一分钱,纠纷就得以圆满解决。
随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不断推进,济南法院坚持不断完善院长公开接访、案件回访、多轨制立案、判后释法等做法,使百姓在诉讼活动中能时刻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因邻里纠纷,被告人张某点火烧了邻居卓珊珊家的房子,造成一死两伤。最后,法院判处张某死刑,赔偿被害人卓珊珊及其母亲49万多元。张某被执行死刑后,其妻子下落不明,赔偿金成了空头支票。由于重度烧伤,年仅14岁的卓珊珊和母亲失去了生活能力和生活来源,靠政府提供的低保生活。每年,法官们都给他们母女俩捐款。但由于后期治疗的费用很大,法官的捐助犹如杯水车薪。2008年1月,济南市财政局和市法院联合下发《特困申请人执行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资金。《办法》下发后,济南中院依法给予卓珊珊5万元的救助金。日前,第一笔救助款3万元已经交到她手里。据统计,2008年以来,济南法院全面落实各项司法救助措施,积极为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共为355起经济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41.3万元,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行使诉权。
法庭调查开始了,法官还没来得及提问,老人便哭了。为了反映村里乱占耕地的违法现象,老人跑了很多部门,遇到的多是冷眼和推诿。在法庭上,法官的一番安慰和体贴,令他十分感动。
这位老人的经历,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济南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追求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法官李予会在执行一起返还欠款纠纷案中,得知被执行人林某已经改名换姓,眼下正在济南以国内知名企业管理专家身份讲学的消息后,立即与另一名执行法官找到林某入住的宾馆。出示证件、核对身份后,李予会法官并不急于对他采取强制措施,而是推心置腹地开导他:“法院充分考虑到你的学者身份,我们没有穿制服来找你,也没有在公开场合对你采取强制措施,目的是维护你的学术声誉,希望你抓紧时间把钱还上,也好安心做学问……”李予会法官的一番话,使林某深受启发,当即在济南找了担保人。很快,林某就在承诺期限内交清了欠款,一起3年之久的积案得以圆满执结。
理念孕育思路。济南南部山区山高路远,交通不便,一些当事人来法院打一场官司,往返要走上百里的山路。济南法院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在当地设立了很多办案点,定期派法官到那里立案和就地开庭审案,此举从根本上减轻了群众诉累。据统计,近3年来济南法院走出法庭,来到百姓中间巡回开庭501场(次),内容涉及相邻关系、土地承包、人身损害赔偿、赡养等纠纷。这一做法不仅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街道社区,化解在田间地头,还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
以人为本,为司法手段破解发展难题注入了力量。2008年7月,济南中院在执行“济南商业腾房第一案”过程中,充分考虑此案涉及650户业主、319家供货商和上千名员工切身利益等情况,确定了一条“让有实力公司接手海蔚商场,从而实现平稳过渡”的执行思路,最终既腾空了2.1万平米的商场,又促成了省内一家有实力的公司接手海蔚商场,使1000多名商场员工得到妥善安置,此案的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誉为“无震荡执行”。
为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济南中院出台《进一步加强审判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努力让每一份司法裁判都沾满泥土的芬芳。
来自济南农村的孙某和周某都是年逾花甲的老人,因为相邻关系纠纷而闹上法庭。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对损坏房屋的修复费问题产生争议,均要求进行技术鉴定。原被告都是农民,高达几千元的技术鉴定费用最后不管由谁出,都是一笔沉重的经济负担。就在案件陷入僵局的时候,主审法官从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角度考虑,找来一名当地经验丰富的泥瓦匠,对本案中的损坏房屋进行现场评估,双方对评估结果欣然接受。最后,没花一分钱,纠纷就得以圆满解决。
随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不断推进,济南法院坚持不断完善院长公开接访、案件回访、多轨制立案、判后释法等做法,使百姓在诉讼活动中能时刻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因邻里纠纷,被告人张某点火烧了邻居卓珊珊家的房子,造成一死两伤。最后,法院判处张某死刑,赔偿被害人卓珊珊及其母亲49万多元。张某被执行死刑后,其妻子下落不明,赔偿金成了空头支票。由于重度烧伤,年仅14岁的卓珊珊和母亲失去了生活能力和生活来源,靠政府提供的低保生活。每年,法官们都给他们母女俩捐款。但由于后期治疗的费用很大,法官的捐助犹如杯水车薪。2008年1月,济南市财政局和市法院联合下发《特困申请人执行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资金。《办法》下发后,济南中院依法给予卓珊珊5万元的救助金。日前,第一笔救助款3万元已经交到她手里。据统计,2008年以来,济南法院全面落实各项司法救助措施,积极为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共为355起经济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41.3万元,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行使诉权。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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