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举行2008年预备法官资格统一考试
2008-07-30 11:02:51
考试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吴久宏)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法官职业化建设,严格法官职业准入,根据今年北京市法院队伍建设会精神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法官职业准入制度的暂行办法》,7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举行了北京市法院2008年预备法官资格统一考试。来自全市三级法院293名已取得《法律资格职业证书》,且参加工作至少一年的审判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参加了考试。

  预备法官资格统一考试作为法官任命前必须完成的“两考一培训”的组成部分,是北京法院严格法官职业准入,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事关法院未来法官的质量和能力培养,意义重大。所有初任法官在任命前必须完成“两考一培训”,北京法院已经坚持了三年,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北京高院副院长翟晶敏在考场巡视后指出,相关负责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改进和加强预备法官考试和培训工作,以针对性、实践性强的培训,加速青年人培养,切实增强青年法官司法能力,使他们具有较强的把握大局、把握社会矛盾、把握社情民意和把握法律实质的能力。

  此次预备法官考试工作具有如下五方面特点:一是以考促学,检验“大学习、大讨论”分类培训的学习效果。此次考试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的学习内容纳入考试范围,发挥以考促学作用,引导考生对法院政治方向和工作目标等基本理论问题。二是从实际出发,设置综合性试卷。根据考生来自法院不同部门的实际情况,设置综合性试卷,由考生从刑事、民事、商事、执行和行政五大类专业试题中选择自己熟悉的专业作答,突出了审判业务部门人员选答试题的专业性,为科学评定各类人员水平奠定基础。三是突出实践性,注重考察实际工作能力。设置判断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等主观性试题,测试考生运用法律、法理等分析、解决司法实践中真实案例和分析说理的能力,设计了有关裁判文书制作等法官基本技能方面的试题,全方位引导考生培养实用性技能。四是组织周密,实施规范。五是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考场秩序良好。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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