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润蓓蕾
——徐州鼓楼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纪实
2008-07-28 16:05: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梅花 杜秀兰
江苏徐州古名彭城,乃一代帝王之乡,兵家必争之地。这里有名山碧水的钟灵和毓秀,也有楚汉雄风的壮志与豪情。这里更有一支刚柔相济、充满着热血与柔情的特殊队伍。
二十年来,他们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几千件,无一错案; 二十年来,经他们帮教的无数少年犯,得以顺利回归社会。他们是铁骨铮铮的法官,但他们更像母亲、像老师、像医生,他们就是徐州鼓楼法院中的一个优秀团队——鼓楼法院少年审判庭。
这是一个怎样的群体,让我们走进他们,聆听他们用法槌敲响的威严,用爱心弹奏的琴音。
风 采 篇
少年庭庭长杜秀兰从事少年审判工作十年, 十年来为挽救失足少年犯,她辛勤耕耘,呕心沥血,仅写给少年犯的信,就有200多封,接听青少年维权热线电话6000多个,300多位少年犯,经过帮教获释后,无一再犯罪。少年犯们亲切的叫她法官妈妈,2008年,她被授予徐州市第二届“十大杰出母亲”光荣称号。
庭上庭下、社区、学校、帮教基地、少管所经常有她忙碌的身影。身为母亲的她,明白孩子在母亲心中的地位是何等重要,身为母亲的她,也清楚一个泥足深陷的孩子,将会如何撕碎着母亲的心,身为母亲的她,更懂得感化误入歧途的孩子如同像挽救生命一样重要。
李晓韫,失足少年心中的知心姐姐。这位法律学硕士,润物细雨,精心呵护,谆谆教诲,使失足少年重新回到阳光下。她善做思想疏导工作,在涉少民事案件中,总是最大限度的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她针对青少年学习的特殊性,总是利用周末开庭审理涉少民事案件中,使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在一起抚育费案件审理中,上医学中专的小欣的父亲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拒不给付抚育费,小欣的母亲下岗无收入,生活学习受到严重影响,无奈之下,小欣诉至法院。李晓韫法官利用小欣星期天不上课之时,对该抚育案进行了审理,在法官和风细雨的劝说下,终于使小欣的父亲当即履行了义务。
少年审判庭法官石瑞栋是一位公认的专家型法官,案件处理快,质量好,文书制作水平高。在涉少案件的执行环节,为了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他总是以说服教育、亲情感化为主,尽量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或双方和解执行。
2006年,未成年人李某高考前夕遭遇车祸,被撞成植物人,李某父亲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肇事司机和出租公司赔偿损失61万元。执行中,两被告相互推脱,不愿履行义务。他耐心释法,终于使被告一次性赔偿李某各项损失59万元。
“法官妈妈”、“专家型法官”、“知心姐姐”三名法官组成的爱心团队,谱写着鼓楼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感人乐章。
成 效 篇
自鼓楼法院少年审判庭成立以来,少年庭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少民事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抗诉,无一信访。对少年犯100%轻刑化处理,少年庭审理的案件多年来一直呈现“两多两少”特点,即未成年被告人认罪悔罪的多,服判不上诉的多,抗拒改造的少,重新犯罪的少。这源于少年庭法官们关爱青少年的真心,化解坚冰的耐心,体察入微的细心和水滴石穿的恒心。
在外流浪的15岁少年小波的父亲因获罪被处极刑,母亲尚在狱中,多年来,他在寒风雨雪中过着流浪的生活。小波想到监狱里解决自己的衣食之忧,遂以身试法,实施抢劫。少年庭充分考虑小波的犯罪情节,依法对其适用了缓刑。鉴于小波家庭环境的特殊性,少年庭法官们先后四次赶往小波家乡,联系当地司法所、村委会,为其办理了低保,说服小波的伯父做其监管人,法官又捐助了铺盖、被褥,将其安排在伯父家里吃住,帮助伯父管理鱼塘。在少年庭法官的精心安排下,2006年中秋节前夕,小波与分别了七年仍在南京女子监狱服刑的母亲见了面,亲耳聆听了母亲的真情教诲,真正感受到了母爱的温暖。面对法官所做的一切,小波流下了悔恨与感激的泪水。
为了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力度,鼓楼法院少年庭的法官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制度,耐心教育被告人认罪悔过,在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后,给予被害人适当的经济补偿。多年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
鼓楼法院少年庭法官们公正高效的审理和饱含关爱深情的教育,使许多失足少年迷途知返,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对于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的在校生依照法律规定适用缓刑,并主动和学校进行沟通协调,定期回访,及时了解其表现。在审理褚某、杨某等抢劫案中,八名少年犯都是14岁的在校生,法官走访了八名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所、社区矫正小组,并邀请了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班主任、学校校长参加听证和帮教,八名被告人希望法庭给他们一个返校学习的机会。该校长表示愿意接受他们返校继续读书。少年庭从教育挽救未成年犯出发,对八名少年犯适用了缓刑。
针对未成年人在校生在法院判决前被学校劝其停课、取消学籍和退学以及被判非监禁刑及免刑后不能回校就读的现实问题,少年庭大胆提出联合政法委、公安、检察、司法、教育等十部门出台未成年人维权新规的想法,在少年庭法官们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得到了各有关单位的响应,共同会签了《关于落实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复学、升学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校生因犯罪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学校不能取消其学籍,确保了非监禁刑的少年犯同享复学、升学权。据统计,仅2006至2007年,就使32名少年犯恢复了学籍。
在帮扶解困上,鼓楼区法院设立20万元涉少案件司法救济基金,并于区妇联、区团委、区民政局达成共识,协助涉少未成年人申请慈善基金或者优先办理生活低保手续,以解决他们长期的生活、学习和医药费支出的需要。近两年来,鼓楼区法院共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未成年人起诉的12件民事案件缓、减、免收诉讼费6万余元,发放司法救助基金8万余元,免费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225人次,支付律师费万余元。在审判方式上,开展巡回审判,主动到村、社上门调解,尽量减少诉讼对未成年人的情绪、心理造成不良的影响。法官们积极参与“春蕾计划”救助活动。自2003年起就承担辖区内因家庭贫困、可能辍学的两名受助女童。
点点付出总能让成效显现。少年庭先后被评为“省、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6年少年庭被市中院评为先进集体;2007年少年庭荣获集体三等功;少年庭庭长杜秀兰荣获市“十大杰出母亲、市十佳法制辅导员”等光荣称号。
2007年6月2日,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部长王雪峰一行,在团省委书记魏国强、副书记陈金虎的陪同下来徐州市就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开展调研。座谈会上,鼓楼法院的一些特色维权做法,得到了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团省委书记魏国强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
创 新 篇
数字是沉甸甸的,它包含着法官们的汗水,事例是实实在在的,它蕴藏着法官们的社会责任,汗水流淌着智慧,责任源于永无止境的创新探索。
为了让未成年犯真正回归正常的人生轨道,鼓楼法院少年庭法官做了大量庭审之外的工作。未成年人庭前调查制度就是其中之一。主审法官在庭审前发放《家庭情况调查表》《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测试表》等材料,做到庭前“三见面”:即案件承办人与被告人、法定代理人、社区干部或学校老师见面,对未成年被告人成长经历,家庭背景,交友情况进行社会调查,深入剖析犯罪原因,提出量刑建议,确立帮教方案。庭前调查为法院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提供了重要依据,使少年审判更具有客观性,准确性和针对性。
2008年4月,少年庭审理了一起简单而又特殊的案件,未成年人小行和小强伙同17岁的小谭拦截了2名中学生,抢得手机一部。通过庭前调查,杜秀兰庭长发现小行和小强有着相似而特殊的经历:4、5岁时父母离异,父亲外出打工后下落不明,辍学后在社会上流浪。小行、小强的特殊家庭情况让杜秀兰庭长陷入沉思:如果把2人判处实刑、投入监狱,对不满15岁的孩子成长极为不利;但判处监外刑,监护人及监管又成了问题,杜秀兰庭长多次奔波联系协调,徐州康汇托老服务社法人代表宋桂霞同意作为两个流浪孩子的监护人,并为他们解决衣、食、住和学习问题。3名少年犯均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宣判后,宋桂霞妈妈对他们进行当庭教育:“孩子们,虽然你们的犯罪行为与家庭的不幸有很大关系,但你们也不能用父母的过错来惩罚自己啊,你们的本质是好的,只要你们真心改过,宋妈妈那里永远是你们温暖的家。”随后,小行和小强,被他们的“爱心妈妈”宋桂霞接到了他们的新家——徐州康汇托老服务中心。
在依法保障未成年犯基本诉讼权利的基础上,鼓楼法院积极推行圆桌审判制度、陪审员陪审制度、恢复性司法制度,判决书后附“诫勉语”等,用人性化的审判方式彰显司法的人文化关怀。心理辅导引入庭审帮教更赋予传统了的“寓教于审”工作以新的内容。
15岁的少年小雷,因母亲智障感受不到更多的母爱,让他觉得在同学中备受歧视。小雷迷上了虚幻的网络,在网上构建自己幸福的家庭。一天因无钱上网,在母亲屋内翻找钱款时惊醒了熟睡的母亲,而将其母亲杀害。
为了挽救小雷,法官们聘请了心理学专家李梅教授在庭审教育阶段对小雷进行心理辅导。李梅教授此前已与小雷有了初步的沟通,法庭上,李教授细心询问,耐心疏导,帮助小雷分清真实与虚幻、美丑与对错,鼓励小雷勇敢面对现实和未来人生,重新做人。渐渐的小磊脸上倔强的神色不见了,面对法官的教育,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
2006年鼓楼法院少年庭法官大胆尝试,与一吉他学校联合成立了帮教基地。以触法失足学生等特殊群体为对象,以休息日、节假日为教学时间,吉他学校的校长亲自传授琴艺。帮教基地成立后,十二名因迷恋网吧而实施犯罪的不满16岁的少年犯得到培训。少年犯不再迷恋网吧,不再旷课逃学,他们不仅学会了琴技,而且也学会了做人。2008年鼓楼区法院春节晚会上,学员们弹奏的“欢乐诵”把春晚推向了高潮。《“人文化”帮教—“音乐人”传艺育少年》,荣获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二等奖。
2007年鼓楼法院少年庭创建“三母教子维权基地”。鼓楼区法院利用邹城市“圣母之乡”的旅游资源与山东省邹城市文物旅游局联合创立“三母教子维权基地”。该基地利用休息日、节假日组织非监禁刑的少年犯及其母亲赴孟府、孟庙感悟儒家文化,用传统文化的精髓来熏陶失足少年,净化他们的心灵。孟府设有讲儒堂,讲儒堂的老师为失足少年讲述“孟母三迁”、“断机教子”的故事,领诵《三字经》,还可穿上博士服,戴上博士帽,感受孟母教子的深刻文化内涵。少年犯们在这里接受“三母”,也就是孟母、法官妈妈、少年犯生母的教育。目前,鼓楼区法院已组织两批少年犯到该基地接受“三母”教育。特殊教育基地通过资源整合,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更适应更全面的帮教网络。
少年犯罪,家长揪心,于是预防就成了法官们审判之外的责任。2000年少年庭就开通了“青少年维权”热线,2006年5月少年庭联合市广播电台开播“校园案件专递”栏目,2006年,少年庭联合团委、妇联、民政局、教育局等八部门,精心印制了“为了明天青少年维权服务卡”发放到辖区的学校、农村、社区,向社会公开维权热线、服务时间、电子邮箱。少年庭法官们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进行法制宣传,在人民法院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多家媒体发表宣传文章100余篇,在中央电视台、江苏教育台播放了20余档法制宣传节目。
少年庭法官们不顾工作劳累与社会校园共建家长学校,以庭校共建的方式与辖区内的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选派优秀法官到中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夏令营,开设模拟法庭,送法进校园,举办未成年人“面对面”活动,不断创新普法模式,现在,不定期的写出少年犯罪调查报告,向家长、学校发出忠告、司法建议,也已成为鼓楼法院少年庭必不可少的工作。2007年,他们通过对未成年犯及其家庭情况的调查,撰写出《未成年人涉网案件调查》,揭示出家长、学校、社会在教育孩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调查报告一经刊出,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热烈讨论。鼓楼法院少年庭一系列举措,有效降低了少年犯罪的势头,营造出共同预防少年犯罪的良好氛围。
鼓楼法院少年庭坚持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寓帮教于审判,寓心理疏导于审判,并积极尝试非刑罚处罚方法和非监禁方法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出了有益的贡献,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
这是一个不知疲倦的团队;这是一个勇担重任的团队;这是一个富于智慧和创造的团队。他们是少年审判的柔情试剂,他们是少年审判的法治先锋;他们更是少年审判爱心和责任的化身。
二十年来,他们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几千件,无一错案; 二十年来,经他们帮教的无数少年犯,得以顺利回归社会。他们是铁骨铮铮的法官,但他们更像母亲、像老师、像医生,他们就是徐州鼓楼法院中的一个优秀团队——鼓楼法院少年审判庭。
这是一个怎样的群体,让我们走进他们,聆听他们用法槌敲响的威严,用爱心弹奏的琴音。
风 采 篇
少年庭庭长杜秀兰从事少年审判工作十年, 十年来为挽救失足少年犯,她辛勤耕耘,呕心沥血,仅写给少年犯的信,就有200多封,接听青少年维权热线电话6000多个,300多位少年犯,经过帮教获释后,无一再犯罪。少年犯们亲切的叫她法官妈妈,2008年,她被授予徐州市第二届“十大杰出母亲”光荣称号。
庭上庭下、社区、学校、帮教基地、少管所经常有她忙碌的身影。身为母亲的她,明白孩子在母亲心中的地位是何等重要,身为母亲的她,也清楚一个泥足深陷的孩子,将会如何撕碎着母亲的心,身为母亲的她,更懂得感化误入歧途的孩子如同像挽救生命一样重要。
李晓韫,失足少年心中的知心姐姐。这位法律学硕士,润物细雨,精心呵护,谆谆教诲,使失足少年重新回到阳光下。她善做思想疏导工作,在涉少民事案件中,总是最大限度的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她针对青少年学习的特殊性,总是利用周末开庭审理涉少民事案件中,使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在一起抚育费案件审理中,上医学中专的小欣的父亲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拒不给付抚育费,小欣的母亲下岗无收入,生活学习受到严重影响,无奈之下,小欣诉至法院。李晓韫法官利用小欣星期天不上课之时,对该抚育案进行了审理,在法官和风细雨的劝说下,终于使小欣的父亲当即履行了义务。
少年审判庭法官石瑞栋是一位公认的专家型法官,案件处理快,质量好,文书制作水平高。在涉少案件的执行环节,为了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他总是以说服教育、亲情感化为主,尽量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或双方和解执行。
2006年,未成年人李某高考前夕遭遇车祸,被撞成植物人,李某父亲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肇事司机和出租公司赔偿损失61万元。执行中,两被告相互推脱,不愿履行义务。他耐心释法,终于使被告一次性赔偿李某各项损失59万元。
“法官妈妈”、“专家型法官”、“知心姐姐”三名法官组成的爱心团队,谱写着鼓楼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感人乐章。
成 效 篇
自鼓楼法院少年审判庭成立以来,少年庭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少民事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抗诉,无一信访。对少年犯100%轻刑化处理,少年庭审理的案件多年来一直呈现“两多两少”特点,即未成年被告人认罪悔罪的多,服判不上诉的多,抗拒改造的少,重新犯罪的少。这源于少年庭法官们关爱青少年的真心,化解坚冰的耐心,体察入微的细心和水滴石穿的恒心。
在外流浪的15岁少年小波的父亲因获罪被处极刑,母亲尚在狱中,多年来,他在寒风雨雪中过着流浪的生活。小波想到监狱里解决自己的衣食之忧,遂以身试法,实施抢劫。少年庭充分考虑小波的犯罪情节,依法对其适用了缓刑。鉴于小波家庭环境的特殊性,少年庭法官们先后四次赶往小波家乡,联系当地司法所、村委会,为其办理了低保,说服小波的伯父做其监管人,法官又捐助了铺盖、被褥,将其安排在伯父家里吃住,帮助伯父管理鱼塘。在少年庭法官的精心安排下,2006年中秋节前夕,小波与分别了七年仍在南京女子监狱服刑的母亲见了面,亲耳聆听了母亲的真情教诲,真正感受到了母爱的温暖。面对法官所做的一切,小波流下了悔恨与感激的泪水。
为了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力度,鼓楼法院少年庭的法官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制度,耐心教育被告人认罪悔过,在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后,给予被害人适当的经济补偿。多年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
鼓楼法院少年庭法官们公正高效的审理和饱含关爱深情的教育,使许多失足少年迷途知返,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对于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的在校生依照法律规定适用缓刑,并主动和学校进行沟通协调,定期回访,及时了解其表现。在审理褚某、杨某等抢劫案中,八名少年犯都是14岁的在校生,法官走访了八名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所、社区矫正小组,并邀请了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班主任、学校校长参加听证和帮教,八名被告人希望法庭给他们一个返校学习的机会。该校长表示愿意接受他们返校继续读书。少年庭从教育挽救未成年犯出发,对八名少年犯适用了缓刑。
针对未成年人在校生在法院判决前被学校劝其停课、取消学籍和退学以及被判非监禁刑及免刑后不能回校就读的现实问题,少年庭大胆提出联合政法委、公安、检察、司法、教育等十部门出台未成年人维权新规的想法,在少年庭法官们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得到了各有关单位的响应,共同会签了《关于落实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复学、升学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校生因犯罪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学校不能取消其学籍,确保了非监禁刑的少年犯同享复学、升学权。据统计,仅2006至2007年,就使32名少年犯恢复了学籍。
在帮扶解困上,鼓楼区法院设立20万元涉少案件司法救济基金,并于区妇联、区团委、区民政局达成共识,协助涉少未成年人申请慈善基金或者优先办理生活低保手续,以解决他们长期的生活、学习和医药费支出的需要。近两年来,鼓楼区法院共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未成年人起诉的12件民事案件缓、减、免收诉讼费6万余元,发放司法救助基金8万余元,免费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225人次,支付律师费万余元。在审判方式上,开展巡回审判,主动到村、社上门调解,尽量减少诉讼对未成年人的情绪、心理造成不良的影响。法官们积极参与“春蕾计划”救助活动。自2003年起就承担辖区内因家庭贫困、可能辍学的两名受助女童。
点点付出总能让成效显现。少年庭先后被评为“省、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6年少年庭被市中院评为先进集体;2007年少年庭荣获集体三等功;少年庭庭长杜秀兰荣获市“十大杰出母亲、市十佳法制辅导员”等光荣称号。
2007年6月2日,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部长王雪峰一行,在团省委书记魏国强、副书记陈金虎的陪同下来徐州市就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开展调研。座谈会上,鼓楼法院的一些特色维权做法,得到了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团省委书记魏国强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
创 新 篇
数字是沉甸甸的,它包含着法官们的汗水,事例是实实在在的,它蕴藏着法官们的社会责任,汗水流淌着智慧,责任源于永无止境的创新探索。
为了让未成年犯真正回归正常的人生轨道,鼓楼法院少年庭法官做了大量庭审之外的工作。未成年人庭前调查制度就是其中之一。主审法官在庭审前发放《家庭情况调查表》《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测试表》等材料,做到庭前“三见面”:即案件承办人与被告人、法定代理人、社区干部或学校老师见面,对未成年被告人成长经历,家庭背景,交友情况进行社会调查,深入剖析犯罪原因,提出量刑建议,确立帮教方案。庭前调查为法院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提供了重要依据,使少年审判更具有客观性,准确性和针对性。
2008年4月,少年庭审理了一起简单而又特殊的案件,未成年人小行和小强伙同17岁的小谭拦截了2名中学生,抢得手机一部。通过庭前调查,杜秀兰庭长发现小行和小强有着相似而特殊的经历:4、5岁时父母离异,父亲外出打工后下落不明,辍学后在社会上流浪。小行、小强的特殊家庭情况让杜秀兰庭长陷入沉思:如果把2人判处实刑、投入监狱,对不满15岁的孩子成长极为不利;但判处监外刑,监护人及监管又成了问题,杜秀兰庭长多次奔波联系协调,徐州康汇托老服务社法人代表宋桂霞同意作为两个流浪孩子的监护人,并为他们解决衣、食、住和学习问题。3名少年犯均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宣判后,宋桂霞妈妈对他们进行当庭教育:“孩子们,虽然你们的犯罪行为与家庭的不幸有很大关系,但你们也不能用父母的过错来惩罚自己啊,你们的本质是好的,只要你们真心改过,宋妈妈那里永远是你们温暖的家。”随后,小行和小强,被他们的“爱心妈妈”宋桂霞接到了他们的新家——徐州康汇托老服务中心。
在依法保障未成年犯基本诉讼权利的基础上,鼓楼法院积极推行圆桌审判制度、陪审员陪审制度、恢复性司法制度,判决书后附“诫勉语”等,用人性化的审判方式彰显司法的人文化关怀。心理辅导引入庭审帮教更赋予传统了的“寓教于审”工作以新的内容。
15岁的少年小雷,因母亲智障感受不到更多的母爱,让他觉得在同学中备受歧视。小雷迷上了虚幻的网络,在网上构建自己幸福的家庭。一天因无钱上网,在母亲屋内翻找钱款时惊醒了熟睡的母亲,而将其母亲杀害。
为了挽救小雷,法官们聘请了心理学专家李梅教授在庭审教育阶段对小雷进行心理辅导。李梅教授此前已与小雷有了初步的沟通,法庭上,李教授细心询问,耐心疏导,帮助小雷分清真实与虚幻、美丑与对错,鼓励小雷勇敢面对现实和未来人生,重新做人。渐渐的小磊脸上倔强的神色不见了,面对法官的教育,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
2006年鼓楼法院少年庭法官大胆尝试,与一吉他学校联合成立了帮教基地。以触法失足学生等特殊群体为对象,以休息日、节假日为教学时间,吉他学校的校长亲自传授琴艺。帮教基地成立后,十二名因迷恋网吧而实施犯罪的不满16岁的少年犯得到培训。少年犯不再迷恋网吧,不再旷课逃学,他们不仅学会了琴技,而且也学会了做人。2008年鼓楼区法院春节晚会上,学员们弹奏的“欢乐诵”把春晚推向了高潮。《“人文化”帮教—“音乐人”传艺育少年》,荣获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二等奖。
2007年鼓楼法院少年庭创建“三母教子维权基地”。鼓楼区法院利用邹城市“圣母之乡”的旅游资源与山东省邹城市文物旅游局联合创立“三母教子维权基地”。该基地利用休息日、节假日组织非监禁刑的少年犯及其母亲赴孟府、孟庙感悟儒家文化,用传统文化的精髓来熏陶失足少年,净化他们的心灵。孟府设有讲儒堂,讲儒堂的老师为失足少年讲述“孟母三迁”、“断机教子”的故事,领诵《三字经》,还可穿上博士服,戴上博士帽,感受孟母教子的深刻文化内涵。少年犯们在这里接受“三母”,也就是孟母、法官妈妈、少年犯生母的教育。目前,鼓楼区法院已组织两批少年犯到该基地接受“三母”教育。特殊教育基地通过资源整合,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更适应更全面的帮教网络。
少年犯罪,家长揪心,于是预防就成了法官们审判之外的责任。2000年少年庭就开通了“青少年维权”热线,2006年5月少年庭联合市广播电台开播“校园案件专递”栏目,2006年,少年庭联合团委、妇联、民政局、教育局等八部门,精心印制了“为了明天青少年维权服务卡”发放到辖区的学校、农村、社区,向社会公开维权热线、服务时间、电子邮箱。少年庭法官们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进行法制宣传,在人民法院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多家媒体发表宣传文章100余篇,在中央电视台、江苏教育台播放了20余档法制宣传节目。
少年庭法官们不顾工作劳累与社会校园共建家长学校,以庭校共建的方式与辖区内的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选派优秀法官到中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夏令营,开设模拟法庭,送法进校园,举办未成年人“面对面”活动,不断创新普法模式,现在,不定期的写出少年犯罪调查报告,向家长、学校发出忠告、司法建议,也已成为鼓楼法院少年庭必不可少的工作。2007年,他们通过对未成年犯及其家庭情况的调查,撰写出《未成年人涉网案件调查》,揭示出家长、学校、社会在教育孩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调查报告一经刊出,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热烈讨论。鼓楼法院少年庭一系列举措,有效降低了少年犯罪的势头,营造出共同预防少年犯罪的良好氛围。
鼓楼法院少年庭坚持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寓帮教于审判,寓心理疏导于审判,并积极尝试非刑罚处罚方法和非监禁方法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出了有益的贡献,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
这是一个不知疲倦的团队;这是一个勇担重任的团队;这是一个富于智慧和创造的团队。他们是少年审判的柔情试剂,他们是少年审判的法治先锋;他们更是少年审判爱心和责任的化身。
责任编辑:漆浩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