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法院“圆桌法庭”感化失足少年
2008-07-26 08:41:25
安福法院圆桌法庭正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
中国法院网讯 (李杰) 7月24日,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在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17岁的被告人李某不是站在被告席上,而是和法官、公诉人、辩护人以及监护人同坐圆桌旁,看上去更像是一次座谈会。
安福县法院刑事庭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可塑性较强的特点,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精神,启用“圆桌法庭”,着力挽救失足少年。审判员、陪审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监护人围坐圆桌前,边谈心边审理,有效地消除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疑虑和对立情绪,使之诚实地面对自己所犯的罪错。由于庭审的温情氛围,尤其是办案法官深入浅出的耐心释法,终于使当事人当庭认错,并向法庭表示,判刑之后一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安福县法院刑事庭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可塑性较强的特点,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精神,启用“圆桌法庭”,着力挽救失足少年。审判员、陪审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监护人围坐圆桌前,边谈心边审理,有效地消除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疑虑和对立情绪,使之诚实地面对自己所犯的罪错。由于庭审的温情氛围,尤其是办案法官深入浅出的耐心释法,终于使当事人当庭认错,并向法庭表示,判刑之后一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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