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百姓把怨诉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接访活动见闻
2008-07-23 16:11:35
     中国法院网讯 (王瑶 李娇)  7月21日下午15:31分,张学芹老夫妇情绪激动地找到正在接访的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普建辉。一见到普建辉,两位老人从兜中掏出两份判决书就往办公桌上扔并说道:“这是你们中级法院的判决书,这判决不公,根本没有为我们主持公道。”

  上世纪八十至九十年代,张学芹老夫妇与所在村民小组购买了一块土地用于建房,后因邻居占道建房引发官司,张学芹老夫妇将邻居状告到法院。一审判决后,两位老人不服,遂向保山中院提出上诉。保山中院于2008年7月8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张学芹败诉。

  普建辉在细读判决书后,倾听两位老人对案件的叙述。普建辉向两位老人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一是收集证据,写出再审诉状;二是请律师通过合法手段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看着普建辉不厌其烦的做解说工作,两位老人起身握着普建辉的手说:“我们的儿子在西藏当兵,保卫着祖国,我们会将法院这种负责任地处理问题的态度告诉儿子,让他安心服役。”

  随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保山中院按照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提出的“深入基层,贴近民众” 八字方针,从审判庭上走出去,从法庭里走出去,到田间地头,到乡村茅舍,去倾听老百姓对法院的诉求,及时帮助百姓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人民法官就在他们的身边。截至7月21日,保山中院接待来访群众217件次,申诉案件174件,来访信件132件。所有受访者在法官的细心开导下,没有缠访、缠诉,都平静地离开返家。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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