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法官回访信访当事人
2008-07-23 09:33:42
7月21日,该院法官在对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进行案后回访,原告卢某在立案前曾因承包经营权遭侵权而多次信访。
中国法院网讯 (邹旭 芝满) 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当事人为本”,积极开展案结走回访当事人活动,通过定期回访、集中回访、结合办案回访、重点回访等多种形式做好回访工作,真正让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有力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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