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法院少年审判注重寓教于审
2008-07-18 16:51:46
中国法院网讯 (刘媛 石海滨) 7月17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少年庭在开庭审理被告人小鹏、小明抢劫案件时,着重于教育感化,努力改造两名未成年犯的思想,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形成了寓教于审这一具有特色的少年刑事案件审判方式。
庭审中,审判长在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最后陈述之前,引导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人民陪审员分别对未成年被告人适时进行法庭教育。公诉人在教育时以国家的法律为基点,向二被告人讲明其行为与法律的冲突点,即强调坚持以法为依据的教育;辩护人就社会道德规范、公民应遵守的行为规则为重点,即坚持以理为根本的教育;法定代理人以父母之痛为出发点,诉说失足少年的行为给父母、给家庭带来的创伤和打击,即坚持以情为手段的教育。而合议庭的教育则结合庭前社会调查表和当庭查明的情况,对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进行剖析,阐述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告知二人在社会交往中应处理好的关系,同时对其他教育者没有到位的发言作相应的补充,为其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使二被告人认识到自己行为对社会、家庭的危害以及给被害人造成的不良后果。
庭审教育结束后,被告人小明、小鹏在法庭上失声痛苦,忏悔之心溢于言表。该案审判长表示,今后少年法庭将努力探索法庭教育的方法,设法提高教育的质量,增强教育的效果。
庭审中,审判长在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最后陈述之前,引导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人民陪审员分别对未成年被告人适时进行法庭教育。公诉人在教育时以国家的法律为基点,向二被告人讲明其行为与法律的冲突点,即强调坚持以法为依据的教育;辩护人就社会道德规范、公民应遵守的行为规则为重点,即坚持以理为根本的教育;法定代理人以父母之痛为出发点,诉说失足少年的行为给父母、给家庭带来的创伤和打击,即坚持以情为手段的教育。而合议庭的教育则结合庭前社会调查表和当庭查明的情况,对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进行剖析,阐述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告知二人在社会交往中应处理好的关系,同时对其他教育者没有到位的发言作相应的补充,为其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使二被告人认识到自己行为对社会、家庭的危害以及给被害人造成的不良后果。
庭审教育结束后,被告人小明、小鹏在法庭上失声痛苦,忏悔之心溢于言表。该案审判长表示,今后少年法庭将努力探索法庭教育的方法,设法提高教育的质量,增强教育的效果。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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