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库移民身份被"剥夺"206名村民状告水务局
2008-07-09 14:00:10
中国法院网讯(郭丛生 李耀武) 认为水务局“剥夺”了自己的水库移民身份,59户206名村民愤而将水务局告上了法庭。7月9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移民身份确认行政纠纷案。
据原告李建钊等诉讼代表人称:1956年,国家在登封市王村乡境内修建大型白沙水库时,将原告所在的村民组,纳入了移民搬迁安置范围,要求整体搬迁。当时,政府成立了移民搬迁委员会及拆迁小组,对原告的房屋进行了拆除,由原告在异地建房生活。2006年,国务院为了改善移民的生产及生活条件,制定颁布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及《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意见》。按照国务院的这些政策,原告认为自己应当纳入移民登记范围,但被告登封市水务局经调查后,却作出了确认原告不具有水库移民身份的决定。
原告据此认为,为了国家的水利建设,他们作出了巨大的牺牲,自己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按照国家规定,理应核实登记为移民并享受国家的移民补助。但被告登封市水务局的行政行为,已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被告登封市水务局作出的错误决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据原告李建钊等诉讼代表人称:1956年,国家在登封市王村乡境内修建大型白沙水库时,将原告所在的村民组,纳入了移民搬迁安置范围,要求整体搬迁。当时,政府成立了移民搬迁委员会及拆迁小组,对原告的房屋进行了拆除,由原告在异地建房生活。2006年,国务院为了改善移民的生产及生活条件,制定颁布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及《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意见》。按照国务院的这些政策,原告认为自己应当纳入移民登记范围,但被告登封市水务局经调查后,却作出了确认原告不具有水库移民身份的决定。
原告据此认为,为了国家的水利建设,他们作出了巨大的牺牲,自己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按照国家规定,理应核实登记为移民并享受国家的移民补助。但被告登封市水务局的行政行为,已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被告登封市水务局作出的错误决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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