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聚合力 “讨论”促发展
----江苏沛县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纪实
2008-06-24 15:56: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丽丽 任少鹏
“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统一指导思想,明确主要任务,使审判执行工作更加公正高效,使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使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巩固”,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时一直这样强调,并在全院掀起了感受发展、服务大局、提高能力,促进和谐的系列活动热潮。
“走出去”学习 深入实践减诉累
“法院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紧紧地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具体司法实践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四年前,沛县法院提出了“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做学习型法官”口号,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在实践中学习,这和“大学习,大讨论”的要求不谋而合。
“要把握社情民意,就必须“走出去”,只有到群众的生活中去,才能体会到人民的需求是什么;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解决一些人民群众最急需解决的事情,是“走出去”实实在在的效果”,法官张斌这样说。为提高法官司法能力,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地区经济发展的意识,沛县法院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审判一线法官“走出去”,到一些大型企业、典型新农村学习。
草庙村是沛县典型的新农村,主要产业是大棚蔬菜种植,两万亩的茄园每天要往外地输送几千公斤长茄。家境贫寒的崔某贷款五万元买了一辆农用三轮车,本想运菜致富,但在一次运输过程中发生车祸,崔某卧床三个月没能开车,信用社贷款又到期了,如果现在卖了车还债,一年的辛苦就打了水漂。张斌在一次学习活动中,从崔某所在村村主任处听到这事后,立即找信用社协调,说服他们帮助崔某渡过难关。在张斌的努力下,信用社最终同意崔某延期还贷。
“请进来”讨论 维护稳定促发展
“通过经常到法院学习,我们的法制意识增强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时知道往哪个方向努力,特别是劳资双方发生纠纷时,都能按法办事、理性的解决问题,”沛县大丰食品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在沛县法院“大学习、大讨论”之“沛县优秀企业座谈会”上这样讲。
为了策应沛县经济快速发展态势,沛县法院围绕服务经济、化解矛盾、诉讼便民、司法延伸等方面,着力构建维护发展、保障发展、推动发展的司法保护网络。最具特色的就是该院“请进来”的做法。“一请”企业老总、员工。请他们经常到法院座谈、旁听庭审,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了解企业在想什么、盼什么、需要什么。“二请” 劳动争议案件特约调解员。从当地知名企业聘请人事主管担任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特约调解员,作为企业方代表,从企业工会组织中聘请不同层次的员工,作为员工的劳方代表,共同参与对争议纠纷的调处。
张某是某食品厂的工人,工作期间不慎将左手的四个手指截断,花去医药费28000元。张某起诉食品厂要求赔偿医药费,偿还上半年的奖金一万元。承办法官周长民请来资方特约调解员孙明凯和劳方特约调解员张胜利进行调解,在两位特约调解员的帮助下,案子很容易就调解结案了。
“一站式”服务 便民利民筑和谐
“百姓的事情无小事,常到农家坐坐,常到村里走走,就会把‘给百姓提供最便利的司法服务’作为自己不能推卸的责任”, 一位审判员在在日记中写道。
沛县法院积极探索便民利民举措,举办“送法进社区”、“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网上立案”、“便民联系点”等一系列便民举措,惠民范围最广的要数沛县法院的12个便民联系点。该12个便民联系点,一年来共发放法律宣传手册1200余册,开展集中法律咨询活动38次,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提供现场咨询、电话咨询450余人次,在法律联系点集中讲课18次,宣传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人身、财产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在一次法官走访联系点活动中,王某拉住李法官求援。原来,王某种植大蒜,张某和王某签订合同,张某定期以每公斤2元的价格收大蒜,王某应提供合格的大蒜。大蒜大幅度降价,张某则不再向王某收蒜,现在大蒜就堆在王某家里。李法官了解原委后,一边应王某要求给他办理立案手续,一边联系张某了解事情经过。经过四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张王两家便达成协议,张某同意以每公斤一元的价格收购王某的全部大蒜。
“走出去”学习 深入实践减诉累
“法院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紧紧地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具体司法实践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四年前,沛县法院提出了“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做学习型法官”口号,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在实践中学习,这和“大学习,大讨论”的要求不谋而合。
“要把握社情民意,就必须“走出去”,只有到群众的生活中去,才能体会到人民的需求是什么;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解决一些人民群众最急需解决的事情,是“走出去”实实在在的效果”,法官张斌这样说。为提高法官司法能力,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地区经济发展的意识,沛县法院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审判一线法官“走出去”,到一些大型企业、典型新农村学习。
草庙村是沛县典型的新农村,主要产业是大棚蔬菜种植,两万亩的茄园每天要往外地输送几千公斤长茄。家境贫寒的崔某贷款五万元买了一辆农用三轮车,本想运菜致富,但在一次运输过程中发生车祸,崔某卧床三个月没能开车,信用社贷款又到期了,如果现在卖了车还债,一年的辛苦就打了水漂。张斌在一次学习活动中,从崔某所在村村主任处听到这事后,立即找信用社协调,说服他们帮助崔某渡过难关。在张斌的努力下,信用社最终同意崔某延期还贷。
“请进来”讨论 维护稳定促发展
“通过经常到法院学习,我们的法制意识增强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时知道往哪个方向努力,特别是劳资双方发生纠纷时,都能按法办事、理性的解决问题,”沛县大丰食品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在沛县法院“大学习、大讨论”之“沛县优秀企业座谈会”上这样讲。
为了策应沛县经济快速发展态势,沛县法院围绕服务经济、化解矛盾、诉讼便民、司法延伸等方面,着力构建维护发展、保障发展、推动发展的司法保护网络。最具特色的就是该院“请进来”的做法。“一请”企业老总、员工。请他们经常到法院座谈、旁听庭审,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了解企业在想什么、盼什么、需要什么。“二请” 劳动争议案件特约调解员。从当地知名企业聘请人事主管担任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特约调解员,作为企业方代表,从企业工会组织中聘请不同层次的员工,作为员工的劳方代表,共同参与对争议纠纷的调处。
张某是某食品厂的工人,工作期间不慎将左手的四个手指截断,花去医药费28000元。张某起诉食品厂要求赔偿医药费,偿还上半年的奖金一万元。承办法官周长民请来资方特约调解员孙明凯和劳方特约调解员张胜利进行调解,在两位特约调解员的帮助下,案子很容易就调解结案了。
“一站式”服务 便民利民筑和谐
“百姓的事情无小事,常到农家坐坐,常到村里走走,就会把‘给百姓提供最便利的司法服务’作为自己不能推卸的责任”, 一位审判员在在日记中写道。
沛县法院积极探索便民利民举措,举办“送法进社区”、“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网上立案”、“便民联系点”等一系列便民举措,惠民范围最广的要数沛县法院的12个便民联系点。该12个便民联系点,一年来共发放法律宣传手册1200余册,开展集中法律咨询活动38次,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提供现场咨询、电话咨询450余人次,在法律联系点集中讲课18次,宣传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人身、财产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在一次法官走访联系点活动中,王某拉住李法官求援。原来,王某种植大蒜,张某和王某签订合同,张某定期以每公斤2元的价格收大蒜,王某应提供合格的大蒜。大蒜大幅度降价,张某则不再向王某收蒜,现在大蒜就堆在王某家里。李法官了解原委后,一边应王某要求给他办理立案手续,一边联系张某了解事情经过。经过四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张王两家便达成协议,张某同意以每公斤一元的价格收购王某的全部大蒜。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