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对少年犯罪案坚持“六访”
2008-06-19 09:42:08
     中国法院网讯 (刘秋苏)  6月18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对缓刑少年犯张东东(化名)进行了回访帮教,并赠送了法律书籍。张东东对回访的法官感激地说:“感谢法官给了我生活的希望,……我一定会遵纪守法,积极改造,通过自己的双手改变生活。”

  近年来,丰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少年犯罪案件过程中,通过“六访”对失足少年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取得了明显成效——17年来该院共判处少年犯604人,无1人重新犯罪或不服改造,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该院对失足少年“六访”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在庭审前走访失足少年的家庭,详细了解他们走上犯罪道路与生活环境、家庭环境和接受教育的关系;二是走访少年被告人所在学校、社区,深入了解他们的成长经历;三是走访与少年被告人关系密切的亲友,让他们多做少年的教育感化工作,使他们能够悔罪、认罪,放下思想包袱,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四是走访羁押少年被告人的看守所干警,及时掌握他们在关押期间的思想动态;五是对已判处缓刑的少年犯,全部建立个人档案,定期进行回访跟踪帮助教育,防止其再重蹈覆辙;六是对刑满释放的少年犯做好释放后走访,教育他们要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做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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