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法官用特别的爱关注“留守儿童”
2008-06-14 09:27:52
中国法院网讯 (王军) 今年来,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法官在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重视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尽量为他们创造一个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其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该院规定,对“留守儿童”的父母离婚案件,应尽力做好调解和好工作,努力维护“留守儿童”家庭的稳定和完整。如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也要征询“留守儿童”愿意随父母哪一方共同生活的意见,并在妥善安排好“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的条件下,调解或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对“留守儿童”追索抚养费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及时依法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打造一片灿烂的蓝天。
案件审结后,该院按照谁审理谁负责的原则,规定承办法官必须对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和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对“留守儿童”遇到的困难,要尽力予以帮助,全面呵护“留守儿童”,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
今年1至6月中旬,该院共审理涉及“留守儿童”案件21件,未出现一起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辍学和违法犯罪的现象。
该院规定,对“留守儿童”的父母离婚案件,应尽力做好调解和好工作,努力维护“留守儿童”家庭的稳定和完整。如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也要征询“留守儿童”愿意随父母哪一方共同生活的意见,并在妥善安排好“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的条件下,调解或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对“留守儿童”追索抚养费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及时依法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打造一片灿烂的蓝天。
案件审结后,该院按照谁审理谁负责的原则,规定承办法官必须对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和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对“留守儿童”遇到的困难,要尽力予以帮助,全面呵护“留守儿童”,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
今年1至6月中旬,该院共审理涉及“留守儿童”案件21件,未出现一起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辍学和违法犯罪的现象。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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