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腔热血化冰心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记实
2008-06-11 15:30: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文德勇 康德东
  今年73岁的刘瑞,由于早年合伙发生纠纷。合伙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其败诉以致破产。接着刘瑞妻子患病身亡,其领养的两个子女也先后离去。悲惨的遭遇使刘瑞变得极度偏激,迁怒于法院,固执地认为是法院当初的判决导致了现在的境遇,遂四处上访,要求法院赔偿其损失。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在认真对刘瑞所反映的案件复查后,认定案件无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其上访的真实目的就是想在生活上有所依靠。对此,法院领导亲自为其联系办理低保、临时救助。逢年过节,还将其列为慰问对象,为其带去钱和必备的生活物品。法院法官情同亲人般的真情感化,终于使其彻底息诉罢访。

  这是三河市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化解的数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例中的一例。

  近日,笔者走访了三河市人民法院院长崔学光。据他介绍,该院多年来坚持下来的内部消化法、案外帮扶法、切断致访根源法、济贫救助法、感化法等解决信访问题的方法,而且还得益于今年来开展了深入持久的“真情送温暖、热血化冰心”活动。

  这次“真情送温暖、热血化冰心”活动,是三河市人民法院落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一个载体。每一位院党组成员、各庭室一把手均负责一名帮扶对象,帮扶对象必须是生活有困难或有上访隐患的案件当事人和信访人。帮扶人通过不同形式的送温暖活动,把工作渗透到每一个细节,实实在在地帮助帮扶对象解决问题,耐心细致地为他们讲解法律,使他们体会到法院、法官的真诚,体会到党的温暖。

  史某1966年因扬言杀人被捕,1968年被原三河县军管会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史某服刑期间,村里将他的五间房屋拆毁。1980年,史某被原三河县人民法院改判无罪。2006年春节后,史某频繁上访,要求国家对他的损失给予赔偿。对此,刑庭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其讲解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5年1月实施,对于史某1968年的案件没有溯及力,不能适用国家赔偿。同时,考虑到史某家境确实贫寒,法院将其列为帮扶对象,院长崔学光亲自联系为其办理了低保。刑庭庭长蔡玉秀也多次带领法官到老人家中,给老人带去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帮助老人剪羊毛,收拾院落。日前,史某在其家中动情地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法院的蔡庭长把我当亲人对待,就凭这点,以后我再也不上访,不给国家添麻烦了”。

  艾某的父亲与邻居发生纠打后死亡,经鉴定,邻居的击打是其父亲死亡的诱因。艾某对此极为不理解,多次到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河市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上访,花去了家里的所有积蓄,生活极为困难。院长崔学光了解情况后,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法律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又亲自出面,协调关系为其经商提供便利,从根本上解决了其生活困难,艾某十分感激,也因此彻底放弃了上访。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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