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法院多措并举 涉诉信访务求实效
——四川德阳罗江县法院抓住抗灾时机化解涉诉信访工作纪实
2008-06-11 09:06: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胜
该院法官慰问受灾的当事人家庭
  近年来,四川省罗江县人民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不断创新思路,增添措施,一方面严格依法办案,不断提高自身案件质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另一方面积极推行和谐司法,注重人文关怀,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其具体困难和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发生。尤其是“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该院抓住目前审判、执行案件较少且不少当事人受灾需要帮助的时机,加大力度对涉诉信访当事人及时慰问、安抚、稳控,全院上下思想统一,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健全的工作制度、周密的处理措施,齐心协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打好这场攻坚战。该院在此期间共清理出各类涉诉信访案29件,已化解15件。使信访老问题逐步化解,挂牌信访案件不断减少,为促进罗江社会和谐和经济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创新思路,健全机制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立足罗江实际,创新涉诉信访工作思路,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力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新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责任制,与目标考核挂钩,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做工作的格局。二是规范涉诉信访问题处理程序。在总结以往经验和教训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信访工作处理办法》,形成了一整套具有特色的做法,如:案前调解、案中调解、事后释法明理和息诉服判工作,信访工作接待与分流安排等等。

           关口前移,源头防范

  就人民法院来说,如果工作不到位,任何一起案件都有可能产生一起涉诉信访问题。因此,化解涉诉信访问题,必须贯穿于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中。一是加强立案工作,及时通报信访苗头。该院在立案庭配设了专门的信访接待人员,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对来信来访案案登记,件件回复,每月通报。对可能引发上访事件的信访苗头,以来信来访要情摘报、情况反映等形式。二是加强诉讼调解,防止上访苗头转化为上访事件。截止5月底,该院今年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0%以上,使大量上访苗头化解在审理过程中,将化解工作做在信访问题产生前,使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司法救助,人文关怀

  为了给困难群众提供更多的司法救助,该院专门制定了《罗江县执行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并通过其积极倡导,在地震前20天(4月22日),县委、县政府正式印发《罗江县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这些制度和规定的建立,确保了该院司法救助工作有序地开展,我院在地震后已申请动用了四万余元。该院党组时刻心系群众,特别是“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及时派法官分组到经济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家中了解灾情,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家住罗江县略坪镇前龙村的村民陈志红即是该院灾后重点关注、走访的众多家庭之一。5月19日,陈志红发来的一条手机信息:“院长:谢谢你!也谢谢院里所有关心我们的人!今天女儿打来电话说法院的领导来家里了解灾情,我非常感动……院长,我受过大家对我的帮助,我也会尽我的微薄之力去帮助灾民,才对得起所有关心、帮助过我的好心人。”陈志红系该院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李必良之妻,其丈夫因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严重伤害,造成造血功能障碍,必须定期输血治疗,其家庭因此陷入困境。今年4月,当得知李必良旧病复发、无钱治疗,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且近两年下落不明,该院党组及时研究,针对本案的特殊情况,从人文关怀出发,多方努力为李必良争取到执行救助资金5000元,帮助其解决了燃眉之急,并在灾后及时前去帮扶。

  又如因误食烧碱而致残的儿童陈某一案中,陈某医疗需要高额手术费用,该院除法官踊跃为其捐款3400余元外,还多方想办法,积极争取市、县救助基金,以及向县妇联、县红十字会等机构提出倡议,经过各方的努力,社会各界的关心,在灾前陈某首期医疗费已基本凑足,案件也在双方当事人的相互理解下协商好而撤诉。地震发生后,该院的工作并没有停止,多次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资金到位,在灾后第五天该院法官即前往重庆看望了正在住院的陈某,将才下拨的司法救助基金20000元送去做为她的医疗费。

  同样化解好的还有刘秀兰、杨廷福两案,也是该院在地灾后关心当事人疾苦,积极争取司法救助,最终息诉罢访。

           强化执行,保障权益

  “执行难”问题不仅破坏了社会信用关系,同时也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引发了众多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该院牢固“有执必果”的信念,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开创了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执行110”制度,在解决突出信访问题上取得新突破,该制度已作为典型经验被四川省高院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家住成都市新都区的吴忠琼向舒某主张借款7500元,判决后吴忠琼于2004年向该院申请执行,期间,因舒某欠债多,便采取四处躲避的方法逃避债务,导致本案一度无法顺利进行,吴忠琼对此曾向有关部门信访。该院虽按法律有关规定中止了本案的执行,但执行法官充分利用办理其他执行案件的机会,通过各种途径经常打听舒某的下落。今年4月的一天中午,执行法官接到电话获知舒某已回到家中的消息后立即前往,在当地政府和居委会的协助下找到了舒某,并将其带回本院敦促其履行义务。舒某态度十分蛮横,声称自己不应该还那么多钱,且现在身无分文,该院依法对其进行搜查,当即从舒某身上搜查出现金1100多元和手机一部。鉴于舒某有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该院对其进行拘留十四日。拘留期间,舒某的亲属积极地替他履行了全部义务,舒某本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写下了深刻的检讨后本院才解除了对他的拘留,申请执行人吴忠琼为表达对该院工作的感谢之情,专程送来一面锦旗。

           拓宽渠道,促进和谐

  涉诉信访问题的产生原因十分复杂,单纯靠法院一家做工作,往往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该院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拓宽工作渠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党委、政府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从不同侧面做工作,变被动为主动,促使信访问题真正化解。如某镇人民政府与张某建筑工程结算纠纷一案,张某多年来一直上访、信访,并进京上访过,在灾后该院及时去看望、关心张某,张本人也深受感动,经过该院与政法委和群工部的共同努力,在基层干部的配合下,终于做通张某工作,使其息诉罢访。该院像此类处理好的案件还有张某行政赔偿案、王X等人身赔偿案、兰某相邻权案,也是各方齐抓共管,共同努力,促进了最终和谐解决。

          依法打击、维护秩序

  该院坚持按照法定程序惩治违法上访人员,切实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如德阳市委政法委交办的赵某一案,2004年赵某因林业合同纠纷来该院起诉,经该院判决败诉。赵某不服上诉。德阳市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赵某仍不服,并开始上访。2006年罗江法院就赵某上访案组织专项听证会,参会部门一致认为赵某上访理由不成立,属于无理缠访,为此,该院报请德阳市中院将该案按终结信访处理。但赵某仍不服,多次到县政法委等部门缠访,并于2007年7月进京上访。为彻底解决该信访问题,考虑到赵某实际困难,县群工部给予其一定困难补助,赵某承诺息诉罢访。但自2007年8月起,赵某又开始到有关部门缠访,并两次进京上访。其在缠访过程中,多次对接访人员谩骂,在办公场所无理吵闹,严重扰乱了接访部门工作秩序,影响极其恶劣。该院将该案详细情况再次向市中院、县政法委汇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今年3月德阳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多次无理缠访的当事人赵某作出了劳动教养一年零三个月的决定,从而使这起多次信访的案件最终完结。此案的终结依法惩治了违法上访人员,切实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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