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联系实际才具有现实意义
2008-06-06 14:47: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易小台
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按照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阐释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战略部署谋划好、部署好法院工作,是当前人民法院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笔者认为谋划好、部署好法院工作,就应该理论联系审判工作实际,只有理论联系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实际,才能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民生具有现实意义。
法院理论联系实际,就必须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局服务。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党依党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发展是硬道理,法院必须紧紧围绕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调节、保护、规范、服务的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公正司法,妥善审理和调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纷争,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
法院理论联系实际,就要求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国家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开展司法审判工作时始终坚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司法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来行使神圣的审判权,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法院理论联系实际,就要求明白理论放到工作实践中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法院应紧密联系自身司法审判工作的实际,把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法院工作人员要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用符合时代特色的先进理论指导实践,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在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论的引导下敢想敢试,勇于探索新的符合审判工作实际的方式方法。
法院理论联系实际,就应该建设一支优秀的法官队伍。法院应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要求,全面推进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当前有些法官政治素质不高,服务意识淡薄、道德价值扭曲、办案不公、久拖不决、久拖不执以及对群众冷、硬、横、推的老爷作风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和败坏了法院队伍形象。作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法官,被党和国家、人民赋予主持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权力,人民法官应该成为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人民的优秀法官。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理论联系实际,就必须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局服务。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党依党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发展是硬道理,法院必须紧紧围绕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调节、保护、规范、服务的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公正司法,妥善审理和调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纷争,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
法院理论联系实际,就要求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国家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开展司法审判工作时始终坚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司法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来行使神圣的审判权,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法院理论联系实际,就要求明白理论放到工作实践中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法院应紧密联系自身司法审判工作的实际,把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法院工作人员要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用符合时代特色的先进理论指导实践,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在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论的引导下敢想敢试,勇于探索新的符合审判工作实际的方式方法。
法院理论联系实际,就应该建设一支优秀的法官队伍。法院应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要求,全面推进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当前有些法官政治素质不高,服务意识淡薄、道德价值扭曲、办案不公、久拖不决、久拖不执以及对群众冷、硬、横、推的老爷作风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和败坏了法院队伍形象。作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法官,被党和国家、人民赋予主持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权力,人民法官应该成为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人民的优秀法官。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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