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赌资少年盗窃获刑 释放前法官鼓励树信心
2008-06-06 14:10:11
     中国法院网讯 (王瑶 张成生)  6月6日上午,云南省龙陵县看守所过渡室内,二名法官正对一名少年犯进行出狱前的特殊帮教,少年犯王某充满感激地对法官说:“法律给我这次悔过的机会,我将倍加珍惜,痛改前非,请法官放心,我会做一个自食其力的人”

  小小年纪的王某嗜赌成性,为筹赌资竟采取撬门入室盗窃。2007年2月26日12时许,王某趁同村本组的孔某某家中无人之机,进入孔某某的卧室,见房中有一个上锁的红色木柜,便到客厅的桌子抽屉里找得一把螺丝刀,将木柜的锁撬开,盗走人民币6000元。经查,王某盗窃得财物人民币6000元。

  法官在开庭前,针对王某的犯罪成因,制定出一套帮教矫治方案。庭审过程中,王某对自己所犯罪行悔恨不已。龙陵县人民法院根据王某归案后,具有较好的悔罪表现以及积极退赃的情节,依法对其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的从轻判决。

  为帮助王某摆脱阴影,重树信心。在去看守所宣布释放决定之前,法官特意通知了王某的父亲一同前往,使王某在出狱时感受亲情的温暖。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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