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院部署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2008-06-04 14:03:47
中国法院网讯 (马丽) 日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在全省法院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山东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玉华做动员讲话,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开展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此推动全省法院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会前,山东高院还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此次“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分动员部署、学习培训、专题讨论、整改提高以及检查考核等五个阶段进行,历时8个月,各中院要在12月10日前将开展活动的具体情况向省法院写出总结报告。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使全省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切实增强党的观念、人民观念、宪法和法律观念、大局观念、公平正义观念,更加注重推动发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切实做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律的尊严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党的执政领导地位,努力使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公正廉明的司法形象进一步树立,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让党和人民放心、满意。
同时,为了推动全省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健康深入开展,山东法院将着力开展举办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创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庭室,争当学习型法官;“怎样对待当事人”大讨论;“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讨;案件质量效率评查、庭审观摩、案件回访;新任基层法院院长专题培训;优秀法官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全省法院工作成果展和文艺汇演;优秀裁判文书评选;评选“百名法院工作标兵”;法院文化特别是廉政文化建设等12项主题活动。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动,促进全省法院在端正司法指导思想上下功夫,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上见成效,在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上做文章,在提高队伍素质上求突破,在加强基层建设上促深入,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取得丰硕成果,以此推动全省法院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了解,此次“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分动员部署、学习培训、专题讨论、整改提高以及检查考核等五个阶段进行,历时8个月,各中院要在12月10日前将开展活动的具体情况向省法院写出总结报告。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使全省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切实增强党的观念、人民观念、宪法和法律观念、大局观念、公平正义观念,更加注重推动发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切实做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律的尊严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党的执政领导地位,努力使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公正廉明的司法形象进一步树立,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让党和人民放心、满意。
同时,为了推动全省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健康深入开展,山东法院将着力开展举办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创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庭室,争当学习型法官;“怎样对待当事人”大讨论;“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讨;案件质量效率评查、庭审观摩、案件回访;新任基层法院院长专题培训;优秀法官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全省法院工作成果展和文艺汇演;优秀裁判文书评选;评选“百名法院工作标兵”;法院文化特别是廉政文化建设等12项主题活动。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动,促进全省法院在端正司法指导思想上下功夫,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上见成效,在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上做文章,在提高队伍素质上求突破,在加强基层建设上促深入,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取得丰硕成果,以此推动全省法院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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