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法院开展“廉洁法院廉洁法官”创建活动
2008-05-28 15:59:06
中国法院网讯 (李成贵) 5月28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根据白山市法院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廉洁法院”、“廉洁法官”的创建活动,该院结合实际,出台四项措施,确保成效。
这四项措施分别为: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抓好制度落实,实现制度管人管事的良性机制;廉政建设贯穿于整个工作常抓不懈;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提高法官自身修养。
该院要求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庭和纪检监察部门在司法活动中的作用,通过对案件质量进行定期评查,逐月通报,及时发现并纠正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差错,确保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正确行使;通过参加部分典型案件庭审旁听和执行的全过程,加大对案件的审查监督管理。要通过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制,提高领导班子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的主动性;通过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谈话告诫制度,找准强化管理的环节,从根源上做好预防;通过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审判和执行秩序,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要在安排审判工作的同时提出廉政要求,做到审判工作与廉政同抓,审判工作与廉政要求同落实,持之以恒地加强法官队伍廉政建设。
这四项措施分别为: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抓好制度落实,实现制度管人管事的良性机制;廉政建设贯穿于整个工作常抓不懈;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提高法官自身修养。
该院要求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庭和纪检监察部门在司法活动中的作用,通过对案件质量进行定期评查,逐月通报,及时发现并纠正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差错,确保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正确行使;通过参加部分典型案件庭审旁听和执行的全过程,加大对案件的审查监督管理。要通过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制,提高领导班子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的主动性;通过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谈话告诫制度,找准强化管理的环节,从根源上做好预防;通过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审判和执行秩序,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要在安排审判工作的同时提出廉政要求,做到审判工作与廉政同抓,审判工作与廉政要求同落实,持之以恒地加强法官队伍廉政建设。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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