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准许缓交诉讼费 当事人连称“没想到”
2008-05-22 16:53:01
     中国法院网讯 (王?)  “ 没想到一万多块钱的诉讼费都可以缓交真的谢谢你们了!”在江西省井冈山搞建筑的廖海龙因在年初的雪灾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暂无能力交纳诉讼费,他在井冈山市人民法院立案时报着试试看的心态和立案庭法官说了说,没想到立案庭的吴庭长在请示院长后作出了缓交的决定。

  原告廖海龙与被告谢仁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立案时原告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井冈山市法院经审查,原告在2008年雪灾中受到重大经济损失,暂无能力交纳诉讼费,因此批准其缓交全部诉讼费13400元。

  据悉该院为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井冈山市法院自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将救助范围扩大到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及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等案件且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对其的诉讼费给予缓、减、免。载止目前为止,井冈山法院已有13件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得到了司法救助,被缓、减、免的诉讼费用达45351元。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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