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心一片扶病苗
——记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
2008-05-07 15:13: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叶蕾
有人说,法是最无情的,庄严的法律面前一视同仁,不能掺杂任何个人私情;有人说,法是最有情的,法律与法理本来就是建立在对情——一种社会关系的最为和谐与圆满状态的描述与概括之上的,是情的载体与结晶。在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一群法官将法的无情却有情诠释得淋漓尽致,成为了未成年人值得信赖的医生、老师和朋友,他们为遭遇困境的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晴空,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走上一条新路,使正在迷惘中的未成年人认清方向,他们就是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们。
为爱撑起一片天
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对未成年人关心、爱护和特别司法保护,是法律规定的法院工作应尽职责,也是当前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一件大事,孝感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于2007年7月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要求成立“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得到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当即批示市编委特事特办,同意成立了专门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庭”。
市中院全力构建人性化、感化式的新型审判模式。在审判法庭非常紧缺的情况下,优选审判庭地点,精心筹建了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圆桌”审判法庭。圆桌审判庭面积为40平方米,以柔和的乳白色为主色调,以大圆桌代替审判台、公诉席、辩护席和被告席,在法庭内墙挂设励志书画,四周摆放着绿色植物。此外,圆桌审判庭附近还设立亲情会见室,未成年被告人、当事人在庭审判决前可与其近亲属在独立的空间内见面、交流情感并对案情交换看法,努力营造一种有别于成年人审判的宽松平和诉讼环境。
市中院少年审判庭成立至今,已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68件,涉未成年人民商事案件23件,取得了全部少年审判案件无一错案、无一重新犯罪、无一涉讼上访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关爱的天空,孝感电视台为此专门制作了专题节目《拯救失落的花季》进行报道。
叩开孩子心中的春天
未成年人案件因其涉案主体的不同有区别于一般案件的独特性,少年庭的法官们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和工作方式。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办案原则。开庭前,法官们阅案卷,充分了解案情,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还到被告人原来就读的学校和班级开展座谈,了解被告人的成长史,又到被告人家庭走访被告人的家长共商如何挽救少年犯的方法。这些工作使法官能及时发现少年犯在成长过程中最能引以为自豪的“闪光点”,掌握最能使他们感动、最能引起他们共鸣、最能唤起他们尚未泯灭良心的“感化点”,使审判工作中的教育、感化工作具有针对性。庭审中,法官们让他们坐着受审,法庭内一般不安排法警值庭,并且邀请他们的家长到庭。审问中态度诚恳,语气温和,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运用“感化点”进行深入的法制教育,启发被告人回忆“闪光点”,找出犯罪的原因,敦促被告人认罪服罪,痛改前非。案件合议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配合人大机关有针对性地选任妇联、共青团、教育、文化系统和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等多个单位和机构的工作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发挥了不穿法袍的法官作为少年审判宣传员、教导员、督导员的重要作用。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犯适用刑罚坚持依法从轻、减轻判处。对那些罪行不很严重,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好的,或主观恶性不深的初犯、偶犯,依法处以较轻刑罚,能免则免,能缓则缓,能减则减,巩固庭审的教育感化效果。截止目前,少年庭审理的全部刑事案件中,对超过半数以上的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其监管问题也及时得到妥善安排,带来了良好的教育、感化和维权效果。
放我的真心在你的手中
为了防止被判处缓刑的少年犯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少年审判庭与人口密集、青少年众多的孝南区文昌社区联合设立“社区未成年人犯罪矫治点”,实行“一档二卡三帮四见面”的矫治措施,为每名少年犯登记建档,制作监督卡片,实行编号管理,对刑满释放以及被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的失足青少年跟踪帮教,及时掌握动态信息,不定期回访见面,面对面交流沟通,用真情呼唤失足青少年与自己的过去彻底告别,保持身心健康发展的正确方向,做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
对待少年犯,少年庭法官们不仅从思想上教育挽救,而且还从生活上关心、爱护他们,使他们改邪归正后能在社会上和正常人一样地生活。如他们审理的刘某因犯抢劫罪被判缓刑而被学校开除,法官们不厌其烦地为其联系学校。一所学校不行,又找另一所学校。校长问:“你们是刘某的什么人?”回答是:“我们与刘某没有任何亲情关系。我们是少年刑事法官,和学校老师一样担负着教育的责任。你们是在培育走正道的苗子,我们是把走歪道的苗子扶正。如果刘某不能回到学校,他有可能会自暴自弃。但学校给他一次机会,说不定就会浪子回头。”这番话感动了校长,在刘某及其家长与学校签订责任状后,刘某终于回到校园。
总有一种爱感天动地,总有一种爱让人泪流满面,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们,用自己的爱心、真心、耐心、责任心,在少年审判这一特殊岗位上,展示着他们“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动人风采。
为爱撑起一片天
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对未成年人关心、爱护和特别司法保护,是法律规定的法院工作应尽职责,也是当前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一件大事,孝感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于2007年7月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要求成立“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得到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当即批示市编委特事特办,同意成立了专门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庭”。
市中院全力构建人性化、感化式的新型审判模式。在审判法庭非常紧缺的情况下,优选审判庭地点,精心筹建了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圆桌”审判法庭。圆桌审判庭面积为40平方米,以柔和的乳白色为主色调,以大圆桌代替审判台、公诉席、辩护席和被告席,在法庭内墙挂设励志书画,四周摆放着绿色植物。此外,圆桌审判庭附近还设立亲情会见室,未成年被告人、当事人在庭审判决前可与其近亲属在独立的空间内见面、交流情感并对案情交换看法,努力营造一种有别于成年人审判的宽松平和诉讼环境。
市中院少年审判庭成立至今,已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68件,涉未成年人民商事案件23件,取得了全部少年审判案件无一错案、无一重新犯罪、无一涉讼上访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关爱的天空,孝感电视台为此专门制作了专题节目《拯救失落的花季》进行报道。
叩开孩子心中的春天
未成年人案件因其涉案主体的不同有区别于一般案件的独特性,少年庭的法官们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和工作方式。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办案原则。开庭前,法官们阅案卷,充分了解案情,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还到被告人原来就读的学校和班级开展座谈,了解被告人的成长史,又到被告人家庭走访被告人的家长共商如何挽救少年犯的方法。这些工作使法官能及时发现少年犯在成长过程中最能引以为自豪的“闪光点”,掌握最能使他们感动、最能引起他们共鸣、最能唤起他们尚未泯灭良心的“感化点”,使审判工作中的教育、感化工作具有针对性。庭审中,法官们让他们坐着受审,法庭内一般不安排法警值庭,并且邀请他们的家长到庭。审问中态度诚恳,语气温和,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运用“感化点”进行深入的法制教育,启发被告人回忆“闪光点”,找出犯罪的原因,敦促被告人认罪服罪,痛改前非。案件合议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配合人大机关有针对性地选任妇联、共青团、教育、文化系统和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等多个单位和机构的工作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发挥了不穿法袍的法官作为少年审判宣传员、教导员、督导员的重要作用。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犯适用刑罚坚持依法从轻、减轻判处。对那些罪行不很严重,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好的,或主观恶性不深的初犯、偶犯,依法处以较轻刑罚,能免则免,能缓则缓,能减则减,巩固庭审的教育感化效果。截止目前,少年庭审理的全部刑事案件中,对超过半数以上的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其监管问题也及时得到妥善安排,带来了良好的教育、感化和维权效果。
放我的真心在你的手中
为了防止被判处缓刑的少年犯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少年审判庭与人口密集、青少年众多的孝南区文昌社区联合设立“社区未成年人犯罪矫治点”,实行“一档二卡三帮四见面”的矫治措施,为每名少年犯登记建档,制作监督卡片,实行编号管理,对刑满释放以及被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的失足青少年跟踪帮教,及时掌握动态信息,不定期回访见面,面对面交流沟通,用真情呼唤失足青少年与自己的过去彻底告别,保持身心健康发展的正确方向,做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
对待少年犯,少年庭法官们不仅从思想上教育挽救,而且还从生活上关心、爱护他们,使他们改邪归正后能在社会上和正常人一样地生活。如他们审理的刘某因犯抢劫罪被判缓刑而被学校开除,法官们不厌其烦地为其联系学校。一所学校不行,又找另一所学校。校长问:“你们是刘某的什么人?”回答是:“我们与刘某没有任何亲情关系。我们是少年刑事法官,和学校老师一样担负着教育的责任。你们是在培育走正道的苗子,我们是把走歪道的苗子扶正。如果刘某不能回到学校,他有可能会自暴自弃。但学校给他一次机会,说不定就会浪子回头。”这番话感动了校长,在刘某及其家长与学校签订责任状后,刘某终于回到校园。
总有一种爱感天动地,总有一种爱让人泪流满面,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们,用自己的爱心、真心、耐心、责任心,在少年审判这一特殊岗位上,展示着他们“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动人风采。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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