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结案数量增加 调解撤诉率提高 国际影响扩大
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再创佳绩
2008-04-25 15:01:26
中国法院网讯 (马丽) 近年来,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收结案数量不断增加,调解撤诉率不断提高,国际影响不断扩大,为和谐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省份建设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司法保障,开创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据了解,2007年山东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和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705件和1719件,同比分别增长了36%和45%,与2001年受理186件相比,山东法院在短短六年的时间里收案数量增加了八倍。全省去年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撤率为65%,比上年提高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知识产权纠纷的调解解决,一方面有利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效避免当事人的申诉和上访。另一方面,通过调解,在权利人与侵权人之间可就知识产权的许可、转让达成协议,促进了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实现了权利人与侵权人之间的双赢。
山东法院树立“涉外案件无小事”的意识,贯彻公开透明原则,依法审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到美国、英国、法国、奥地利、韩国、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比增长61%。各级法院先后妥善处理了李建敏诉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阿狄达斯-萨洛蒙有限公司诉文登市尼尔森鞋业有限公司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微软公司诉青岛欧特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等案件,通过平等保护中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山东法院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形象。
为确保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山东法院不断加强审判组织和队伍建设,通过整合审判资源,健全审判组织体系,使得案件管辖布局更加合理,当事人诉讼更加便捷。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已统一归口于省法院和各中院“民三庭”管理。截止到目前为止,绝大部分中级法院均建立了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对外正式采用“知识产权审判庭”称谓,规范了机构设置,明确了职权划分。同时,适量增加了专利案件管辖法院,目前山东省共有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淄博、东营6个中级法院享有专利案件管辖权,成为全国法院系统享有专利案件管辖权最多的省份之一。
为提高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法官的理论水平和审判技能,更好地服务大局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省法院成功举办了两期“知识产权法官论坛”。论坛以法官为主体,企业、行政机关和教学科研部门等相关单位广泛参与,专题研讨了“电影作品及类电影作品的司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等问题,推动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此外,省法院创办了两期《知识产权审判前沿》,通过以书代刊的形式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发行,并以此为平台指导各级法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研究,提升了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应用法学的研究水平。2007年山东高院民三庭还成功中标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专利权司法保护与创新发展”,该研究成果既解决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又丰富了审判理论与实践。
各级法院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手段和载体,采取典型案例报道、开办宣传专栏、走访企业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营建起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新格局。山东高院及部分中院相继开通了知识产权网站,为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搭建了良好平台。去年,省法院还举办了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座谈会,邀请多家新闻媒体、相关行政部门和部分企业参加,通报了驰名商标认定工作情况,增强了司法认定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山东省品牌战略工程的顺利实施。通过宣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有效增强了社会群众自觉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对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2007年山东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和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705件和1719件,同比分别增长了36%和45%,与2001年受理186件相比,山东法院在短短六年的时间里收案数量增加了八倍。全省去年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撤率为65%,比上年提高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知识产权纠纷的调解解决,一方面有利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效避免当事人的申诉和上访。另一方面,通过调解,在权利人与侵权人之间可就知识产权的许可、转让达成协议,促进了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实现了权利人与侵权人之间的双赢。
山东法院树立“涉外案件无小事”的意识,贯彻公开透明原则,依法审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到美国、英国、法国、奥地利、韩国、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比增长61%。各级法院先后妥善处理了李建敏诉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阿狄达斯-萨洛蒙有限公司诉文登市尼尔森鞋业有限公司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微软公司诉青岛欧特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等案件,通过平等保护中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山东法院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形象。
为确保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山东法院不断加强审判组织和队伍建设,通过整合审判资源,健全审判组织体系,使得案件管辖布局更加合理,当事人诉讼更加便捷。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已统一归口于省法院和各中院“民三庭”管理。截止到目前为止,绝大部分中级法院均建立了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对外正式采用“知识产权审判庭”称谓,规范了机构设置,明确了职权划分。同时,适量增加了专利案件管辖法院,目前山东省共有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淄博、东营6个中级法院享有专利案件管辖权,成为全国法院系统享有专利案件管辖权最多的省份之一。
为提高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法官的理论水平和审判技能,更好地服务大局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省法院成功举办了两期“知识产权法官论坛”。论坛以法官为主体,企业、行政机关和教学科研部门等相关单位广泛参与,专题研讨了“电影作品及类电影作品的司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等问题,推动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此外,省法院创办了两期《知识产权审判前沿》,通过以书代刊的形式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发行,并以此为平台指导各级法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研究,提升了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应用法学的研究水平。2007年山东高院民三庭还成功中标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专利权司法保护与创新发展”,该研究成果既解决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又丰富了审判理论与实践。
各级法院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手段和载体,采取典型案例报道、开办宣传专栏、走访企业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营建起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新格局。山东高院及部分中院相继开通了知识产权网站,为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搭建了良好平台。去年,省法院还举办了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座谈会,邀请多家新闻媒体、相关行政部门和部分企业参加,通报了驰名商标认定工作情况,增强了司法认定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山东省品牌战略工程的顺利实施。通过宣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有效增强了社会群众自觉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对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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