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开展“大学习 大讨论”和“队伍建设年”活动
2008-04-25 14:30:26
中国法院网讯 (张员娇 毛军华) 4月23日下午,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大学习、大讨论”和“队伍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从而拉开了全市法院以“大学习、大讨论”和加强队伍建设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的序幕。
今年以来,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部署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抚州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系统部署开展了“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抚州中院自3月下旬开始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队伍建设年”活动,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把“队伍作风建设年”、“为民创满意”、“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三项活动融入其中,力求做到相得益彰,相互促进。抚州中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的决定》受到当地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钟利贵书记对此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此《决定》很好。维护公平正义,人民法官责任重大,希望各级法院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该院指出,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领会“大学习、大讨论”和“队伍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联系实际,抓住关键,把“大学习、大讨论”和“队伍建设年”活动的成效落实到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更加公正高效上、落实到司法为民的实处上、落实到法官队伍素质的明显提高上、落实到基层基础建设的全面改善上,确保各项活动真正取得实效;要强化措施,创新形式,在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科学安排、边学边改上下工夫,努力推动“大学习、大讨论”和“队伍建设年”活动深入健康地开展。
今年以来,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部署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抚州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系统部署开展了“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抚州中院自3月下旬开始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队伍建设年”活动,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把“队伍作风建设年”、“为民创满意”、“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三项活动融入其中,力求做到相得益彰,相互促进。抚州中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的决定》受到当地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钟利贵书记对此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此《决定》很好。维护公平正义,人民法官责任重大,希望各级法院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该院指出,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领会“大学习、大讨论”和“队伍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联系实际,抓住关键,把“大学习、大讨论”和“队伍建设年”活动的成效落实到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更加公正高效上、落实到司法为民的实处上、落实到法官队伍素质的明显提高上、落实到基层基础建设的全面改善上,确保各项活动真正取得实效;要强化措施,创新形式,在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科学安排、边学边改上下工夫,努力推动“大学习、大讨论”和“队伍建设年”活动深入健康地开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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